《三国志秦王本纪》第三十九章龙肝凤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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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东西不是好吃,只是因为它够贵。我记得有个很好的哥们请我去吃自助餐,128元RMB一位,有些朋友可能觉得不算什么,但是那等于我两天的工资!我为了帮朋友把血汗钱吃回来,便玩命的吃。后来吃的实在撑不下了,扒拉扒拉桌子上的空贝壳和牛骨头,仍然觉得有些不甘心。
    朋友见我吃得辛苦,便对我说,这家餐厅有个特色,就是提供的六款冰激淋里面,有一款是“哈根达斯”的,但是服务生不会告诉你是哪一款。“哈根达斯”!朋友们,“哈根达斯”啊!真的是25元RMB一个球的“哈根达斯”。为了试出哪一款是“哈根达斯”,我向服务生要了六款冰激淋,待按着餐厅的规矩,将冰激凌都吃完后,我没吃出那六款冰激淋中有哪一款是特别的。我有些心有不甘,便又去要了六个球。服务生一边惊异的看着我,一边帮我打着冰激淋。我问服务生,你确定这里面有“哈根达斯”。服务生明白了我的意思,特意找了一个空盘子,打了两个黄色的小球递给我说,先生这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我接过服务生递来的冰激凌球后,是含着泪把它们吃完的。具体为什么那么伤心我不知道,但是我很肯定的知道“哈根达斯”,真他妈没有什么特别的!
    自助餐后,我打了三天的点滴,花了300多RMB。一边往身体里打着钱,我一边掉眼泪,具体为什么那么伤心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些事,并不值得我玩命去做!
    马桶无论坐起来多舒服,它终归只是马桶,虽然坐起来很舒服的马桶一定很贵,但它终归也只是马桶。有时我始终不明白一年前,不,半年前,不不,一个月前抑或几天前,一个厕所里只能放得下一个马桶的普通房子,为什么每平米的均价会一千、两千,甚至一万、两万的往上窜。看着朋友和同事们,都先后抵御不住比高血压病人的血压升得还快的房价,纷纷成为了房奴,争先恐后的当起了“首负”。我却是任你雨打风吹,我自岿然不动!
    当然,我看不出来房价会跌,就像我看不出来股市会从六千点跌回两千点一样。我只是不想承认自己的眼光差,同样的一套房子刚刚过去几个月,便要多花十几万二十几万来买。我的血压还算正常,我怕买完房子以后,我会得高血压,因为买房子的钱必然会是我的血汗钱!
    领导经常质问我有什么人生目标,整天疲于生计的我真是回答不出来。但今天我突然想到了,那就是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在中国房价最贵的城市里面,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我还不了解“官被越封越小”和“曹操袁绍想扁我”这些乌七八糟的破事,只是处于受封“将军”之职的喜悦中时,灵帝在北宫御花园的暖阁内,正式为蹇硕和我接风洗尘(毕竟蹇硕实在是封无可封了,灵帝总不能叫蹇硕当皇帝。所以灵帝请蹇硕吃顿饭,十分正常,而我这个蹇硕心腹作陪也是应该的。)。
    接风宴上虽然仅有我们三人,但吃的东西却让我深刻体会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那种悲惨和凄凉。你问我吃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龙肝凤髓”!你说我又在胡扯?说真的,在没见到这些东西以前,有人和我这么说,我也会说他胡扯,甚至我还会骂他没事发什么春秋大梦。但当我看着眼前杯中似血一般突突冒气的红色液体,以及御案之上一盘晶莹的红色肉冻和一盘闪亮的白色浆果发呆,不知眼前为何物时,蹇硕起身冲灵帝深施一礼,说道:“想来王将军久居关外,不曾见得眼前的宝物,还请陛下赦了臣的死罪,也好叫臣给其解释解释!”
    灵帝因着身后大事即将尘埃落定,心情大悦的说道:“蹇卿说就是了,你我君臣何必拘礼!”
    蹇硕闻言,又是冲着灵帝深施一礼,而后坐下,娓娓道来:“王将军,你面前之物,便是传说中的‘龙肝凤髓’!”
    我闻此言,虽然常理告诉我绝不可能。但听蹇硕信誓旦旦的说将出来,还是令我有些咂舌。
    见我把舌头吐得老长,灵帝和蹇硕都是一笑,蹇硕接着说道:“这‘龙肝’便是你眼前盘中的红色肉冻,此物乃是飞龙鸟的肝脏烹饪而成。你久居辽东,可知鲜卑北番有一女真部落,居于长白山中,其部落有句谚语说‘长白山中有三宝,人参貂皮飞龙鸟,为得一龙跑断腿,安坐家中三年饱’。这谚语中的人参现在倒是常见,只是极品甚少;紫貂鼠极其难寻,且不易擒,所以貂皮比金子还要值钱;而这飞龙鸟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是买不到的,只能作为进贡之物。此鸟据说乃是先古猛禽演变而来,翅上有爪,以鹰为食,百鸟避之。又因此鸟双足形如龙爪,且其可以轻身入云,故得名飞龙。若想擒此神物,必待每年九月,此鸟交配产卵之际,全村老幼百人齐出,于悬崖峭壁之间找寻此鸟巢穴,能得几枚神卵已是不易,若是擒得因孵卵而寐于巢中的雌鸟,那一村老小三年的吃食便有着落了!(其实一般猛禽因为体型相对硕大是飞不了太高的,而飞龙鸟比之别的猛禽能够轻身入云穿行其中的秘密就在于其体内犹如宝石一般的肝脏。此鸟的肝脏占了此鸟腹内脏器的三分之二,肝脏内密布气孔,血氧充盈,不仅起到气囊的作用,有时飞龙鸟因飞得太高,遇到寒流侵袭,冻僵下落之后,也会被肝脏内储存的大量热血和氧气激得起死回生。因此,飞龙鸟的肝确实是难得的宝物。)所以王将军食了此物,便等将来随陛下一起飞升天上吧!”
    蹇硕讲得口沫横飞,我听得目瞪口呆。因为在我的知识范围里面,东北的三宝是“人身貂皮乌勒草”,没想到三宝之中这“草”的前身竟然是“龙”。虽然现在长白山中也有称为飞龙的小鸟,且有“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之说,但明显不是蹇硕所说的飞龙鸟。哎,看来在这个时代已然罕见的珍禽,到得现代早已被这些王孙贵族们吃绝种了!
    我很喜欢动物,没事在单位的山上捡了落单的苍鹭,撞玻璃昏了的大喜鹊,下雨避到室内的刺猬,还有流浪的猫和狗,甚至小到麻雀土鳖之类我都会善待它们。为此,我被同事们戏称为“爱心大使”。然而见到我所养之物的某些同事,却眼放绿光的告诉我,这是美味那是山珍。为此,我常常为了这些美味山珍不果了同事之腹,偷偷的将它们放生。而我眼前的灵帝、蹇硕明显也和我那些同事一样,是爱动物的人,只是他们爱的方式是把动物吃掉!
    蹇硕见我脸有惊色,继续说道:“这‘凤髓’便是你眼前盘中的白果。凤凰鸟其实就是南蛮山中的孔雀,只是平常的孔雀都是绿色的(中国的孔雀都是绿孔雀,印度有蓝孔雀,蓝孔雀变异了会变成白孔雀或者黑孔雀。),而凤凰鸟的羽毛却是金色的。这凤凰鸟自古虽有百鸟之王的美称,但蠢蠢大大并不会飞,较易捕捉,只是比之飞龙鸟更为罕见。因孔雀有开屏之能,故大梁骨内的骨髓甚是坚实,肥而不腻,甜香四溢,比之猴脑不知美味多少。食之之时也是随食随取,泼上滚热的麻油即便可食!再兼凤凰有涅?之功,凤凰血有助人容颜常驻之效,故王将军速速趁热佐以杯中的蜜蜡凤凰血,品尝‘龙肝凤髓’吧!”
    蹇硕说罢,也不让灵帝,也不看我,自顾自的开始大块朵颐起来!我闻蹇硕之言,本是爱吃之人的我,也为这盘中我只能吃到,却再也见不到的神物飞龙鸟和凤凰鸟感慨了一番,惋惜了一会,对将此等神物都用来享口舌之快的王孙贵族更是越发痛恨。突然想到一个奇怪的问题,不知道这帮王八蛋吃过大熊猫没?于是,开始恨恨的吃我眼前的东西,虽然知道是好东西,但可惜的是,没有口感,没有味道。操!暴殄天物!
    接风的午宴吃罢,执事太监奉上茶来,灵帝又和蹇硕聊了会天,蹇硕告辞道:“陛下,我想去北营帅府见见丁建阳。”
    灵帝闻蹇硕要走,没再挽留,说道:“也好,毕竟下一步的计划主要还是靠你和丁建阳完成,你们是该多沟通沟通!”
    于是,我和蹇硕出北宫绕道往北营帅府。这里的“绕道”不是取道的意思,而是真的绕道。因为禁军之所以称为禁军,就是因为它在皇帝跟前。北宫的后面就是北军驻扎的北营,说是营,其实是一座小型的藏兵城,北营帅府就在北营里面。由于北宫只有与南宫相连的甬道一侧,开有一个大门――朝阳门,而其他东西北三面都是高高的紫禁城墙。所以我和蹇硕从内宫出来,过了朝阳门,绕着北宫的西城墙,向北营赶来。
    到了北营帅府,闻报卫尉大人来访的丁原,带着吕布从帅府里面迎了出来。见面之后,蹇硕当先抱拳,笑道:“建阳兄,上党一别之后,甚是想念。昨日回朝,闻您升任执金吾一职,此番特来道喜!”(靠,蹇硕这家伙竟然得意到管丁原叫兄弟。蹇硕和丁原称兄道弟,我和吕布称兄道弟,那蹇硕现在不成我叔叔了!)
    我也连忙接着蹇硕的话头对丁原深施一礼,说道:“恭喜老大人高升。”(虽然刺史和执金吾同为宗正四品,但地方官和京官却是有天壤之别的!)而后,我看向丁原身后的吕布,对其微笑致意,吕布也微笑着向我抱了抱拳。此时,果然应了前者上党离别时蹇硕所想,“待出使回来,在京城就能见到了!”
    将我和蹇硕迎进府中,于会客厅内,我四人开始畅谈。蹇硕不厌其烦的又让丁原给他讲了一遍并州军入京的故事(这是第三遍了,昨天夜里给灵帝请安回来,于饭桌之上,蹇硕让左丰也给他讲了一遍。)。听完之后,蹇硕开始大笑,那种笑是十分恣意十分肆无忌惮的笑。不过看得出是真笑,酣畅淋漓的笑。其实我不是蹇硕,我要是蹇硕,说不定我比他笑得还欢!
    说是四人畅谈,但我和吕布与丁原蹇硕这俩“叔叔级”的人物实在没什么共同语言,所以主要还是蹇硕丁原谈他俩的,我和吕布谈我俩的,偶尔大家交换一下意见而已。具体聊了什么已然不重要了,总之大家再次见面都很开心,这种开心里面夹杂着某种胜利的喜悦。
    晚饭按丁原的说法,算是他给我和蹇硕接风。蹇硕没有客气,只说请丁原改天去卫尉府上,他要召集朝中重臣,给丁原摆贺宴,庆祝丁刺史升迁入京。
    待宴席摆开,丁原指着置于桌子中央大盘内那粉嫩油红的肉脯说道:“这便是那猪妖!”
    蹇硕闻言,看了看盘中的肉片,夹了一块放入口中,一边大嚼,一边发狠的在心里说道“何屠子,现在你也是无路可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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