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仙》第314章九九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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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嗤!”
    叶逍身躯变得虚幻无比,若隐如现,仿佛一缕轻烟,迅速遁入山腹之内。
    此时叶逍施展奇门遁甲秘术,根本不需要接着辟地梭。
    越往下潜,叶逍越感到此山的神奇。此时叶逍正在冰火峰的中央,稍稍往左边一点,就感到奇寒无比,如坠寒冰地狱,右边则是灼热无比,仿佛在烈焰上烘烤,若不是他肉身防御实在太过于变态,早就被这截然相反的两种灵气折磨成重伤了。
    “隆隆隆隆!”
    下方传来的低沉的雷声,虽然不大,却仿佛敲击在人的心里,令人肝胆都在颤动,无尽的威压传来,一瞬间,叶逍竟然难以呼吸。
    “果然古怪!”
    叶逍为了保险起见,穿上了扫霞衣,扫出阵阵霞光,将寒气火气扫到一旁,这才感到稍稍舒服了些。
    下潜了许久,叶逍骤然停住,面前的一切,让他惊讶无比,心中充满了对天地之威的敬畏。
    下方山腹内,一个巨大的空间出现在眼前,左边是万载不化的白色玄冰,层层累积,就是上品法器级别的飞剑,也劈砍不动,方圆足有百里,右边百里,则是黑红色的冥火,充满着死亡的气息,仿佛地狱中焚烧鬼魂的烈焰,让人看上一眼,就觉得十分恐怖,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种绝望的心理。
    而中央出现一个方圆五十里的大池子,里面玄冰冥火在池中交汇,累计,震荡,不断有大量的紫色雷球形成,紫黑色的电火花“滋滋滋滋”闪耀,蕴含着可怕的能量,看上一眼,叶逍的灵识都激烈震动,仿佛即将被灼伤。
    惊天动地的紫色雷球不断爆碎,化成一池紫黑色的雷水,掀起了惊涛骇浪,翻滚的雷水中,又有不断的雷球产生,爆碎,再化成恐怖之极的雷水。
    叶逍忍不住掏出两团鬼肉塞住了耳朵,否则就算以他的防御力,在这玄冥紫雷池旁边待久了,也会被震伤。
    “想不到这里居然有玄冥紫雷池,这里面的玄冥紫雷水,可是神源啊,积雷山名字由来,大概就是如此吧,不过以你目前的境界,难以炼化。”
    青青睡醒了,开口说道。
    “贫道的森罗魔池都炼化不了么?”
    叶逍皱了皱眉,他当然能看出,这玄冥紫雷池是个大宝藏,只是能不能炼化,为自己所用,也不是很清楚。
    “积雷山是太古魔山,不知道高几万里,当初也是赫赫有名,如今仅剩下些碎片,也有这样的威势,很是难得了,这玄冥紫雷池,比照太古时期,威力减弱了太多,不过仍然厉害,不知道多少亿万年,形成大量的玄冰和冥火,恰好在积雷山山腹下汇聚,阴阳两气激荡,作用,生成毁灭性的玄冥紫雷。”
    青青啃着冰糖雪梨,说道,“你想一想,积雷山那么多小妖,资质一般,居然全都修炼到了人仙六重,这在大荒世界几乎是不可能的,而这都是因为玄冥紫雷池的功劳,这池水中激荡的阴阳两气化为冰火两座高峰,相互作用,相互转化,阴阳调和,所以才有这么多的豹妖。你若要炼化这些雷水,至少需要地仙境界。”
    “哦,原来如此;霸宠呆萌男医。”
    叶逍稍稍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就释然了,“炼化不了也无所谓,贫道可以炼化的东西太多了,太阳真火还有许多,元胎内还有大量的法源,这些玄冥紫雷水,早晚都是贫道的,不过贫道并不着急,若让这群豹妖小子们,都突破人仙七重境界,哈哈,那时候,贫道的实力,大大提升,就是人仙八重,九重的修士,想杀贫道,也没有那么容易了。”
    “你想得美,八千多豹妖,全部提升到人仙七重?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你还是抓紧时间,让你自己境界稳固,道术领悟的更精妙吧,我对这些妖孽,不怎么感兴趣,去睡了。”
    青青打了个哈欠,开始睡觉。
    “贫道就在这里,当个逍遥的山大王,训练小妖,领悟道术,争取实力增强后,杀回大荒。”
    叶逍打定主意,开始往上方潜去。
    ……
    接下来的数月,叶逍简直过上了神仙般的日子,与之前在阴冷黑暗的太空中的苦日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每日炼化法源,巩固境界,领悟道术,闲暇之余,操练妖兵,兴趣高时,还为这八千豹妖讲道。
    虽说叶逍如今境界并不高,仅仅是人仙五重婴儿境,但战力超强,道术精妙,让众豹妖心悦诚服。叶逍这段时间读了不少经书,对于“道”的理解大大加深了,加上人类本就是万物之灵,悟性要远强于古魔妖孽,因此叶逍开坛讲道,说起来滔滔不绝,头头是道。
    有时候讲的天花乱坠,雪花飘飞,冰凌四射,火焰漫卷,众豹妖听的如痴如醉,对叶逍这个山大王佩服的五体投地。
    许多微妙玄奥的道理,叶逍开始也不是很理解,一知半解,不过越讲越兴奋,越讲越有心得,讲着讲着,这些道理都明白了,悟道了,这更让叶逍喜出望外。
    积雷山上的美酒,灵果更是不少,灵气氤氲,叶逍每日喝着小酒,吃着灵果和烤野味,叶逍这个山大王过的是有滋有味。
    元胎内引入了许多灵气,黄羊,水牛,野鹿等长的是膘肥体壮,肉味鲜美,数量也是急剧增加,足够叶逍大快朵颐。
    没有追杀,没有血战的日子,积雷山简直成了一方乐土,就连青青,床元芳,白小晶他们也是轻松了许多,吃的都比原来胖了。
    这群豹妖,自从认了叶逍作为山大王后,很是上进,为了努力的化形完全,听叶逍讲道听到非常认真,讲完之后,一个个刻苦背诵《黄庭》《道德经》等经文,许多豹妖都能做到倒背如流,甚至还能讲上几句。
    一日,叶逍吃完五十只烤全羊,喝完六十坛美酒后,小醉微醺,坐在积雷山的山峰中,遥望远处,心潮澎湃。
    不知几千里之外,一颗发光的大陆碎片掠过,金光耀眼,仿佛太阳一般。
    山脚下的一片灵田上,新鲜的麦苗,豌豆花,蚕豆花,栀子花,映山红纷纷绽放,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发出了馥郁芬芳的气息,令人闻上去心旷神怡。
    一条碧绿色的小河,顺着山脚下蜿蜒流淌,河水清澈见底,里面有金鱼,鲢鱼,鲤鱼,泥鳅在游动,河水拍打着河岸的山石,发出了“叮叮咚咚”的清脆声响,如鸣琴奏玉一般。
    艳阳高照,河滩上,竖起了许多大风车,滴溜溜的转动,卷起许多河水,浇灌山脚的灵田,此外,许多豹妖都在山间的石板上,默读《黄庭》。
    这哪里是群妖乱舞的积雷山?分别是化外净土,人间仙境。
    叶逍一时激动,百感交集,忍不住开唱起来;穿越之带着空间来逍遥。
    ……
    “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七岁的贫道坐在积雷山,
    东风呀吹得那个风车转哪,
    蚕豆花儿香呀麦苗儿鲜
    风车呀风车那个依呀呀地唱哪,
    贫道为什么呀不开言。
    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七岁的贫道太空来历练,
    风车呀跟着那个东风转
    贫道惦记着呀四位红颜,
    风向不定那个车难转
    贫道不知道啊何时晋级地仙?
    ……
    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七岁的贫道杀人不眨眼,
    这一去翻山又过海呀,
    这一去三年两载呀不回还,
    这一去呀枪如林雷如雨呀
    这一去杀光敌人再回还。
    贫道一去呀千万里呀
    恐怕十年八载不回还,
    只要爱恨不曾忘啊,
    早晚脚踩鬼云回家转,
    到时谁敢和贫道打啊,
    贫道一枪一个,全都玩完。”
    歌声飘飘荡荡,时而婉转清扬,时而高亢嘹亮,浸润了这方天地。
    许多豹妖,被叶逍的歌声打动,忍不住停下手中的经书,侧耳倾听。
    ……
    “大哥哥,你的歌声,越来越有韵味了,当初靠着掌门女婿的潜规则,唱了一首没有内涵的笑傲江湖,居然成了南疆小歌王,真是让人无语,现在经历多了,歌声中自有一种豪放,一种沧桑,一种无拘无束的逍遥,因此听起来很有感染力,此时若你能再参见南疆女儿会,当上歌王,必然是实至名归。”
    青青也出来,晒着太阳,懒洋洋的说道。
    “你这个小鬼妹妹,居然敢说贫道当初靠着潜规则?靠掌门女婿?真是会气人。”
    叶逍嘿嘿一笑,不过回忆当初南疆的情形,的确是有些胜之不武,若没有苗辣儿这层关系,歌王称号万万不会落在他身上,想了想,说道,“当初贫道五音不全,唱的的确一般,成了南疆小歌王,的确有些潜规则,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总不能让掌门女婿第一关就遭淘汰吧。”
    “哈哈,大哥哥你真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羞也不羞。”
    青青刮了刮鼻子,做了个鬼脸,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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