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仙》第140章南疆好声音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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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郎,还有五天,就是南疆好声音大赛了,这是南疆最隆重的活动,最欢喜的节日。”
    苗辣儿拉着叶逍的手,出了大殿,美滋滋的说道,“山歌是南疆人的生命,在大赛上,可以尽情的唱歌,尽情的跳舞,尽情的喝酒,尽情的爱恋,许多阿哥阿妹,都在这大赛上认识,成为终生厮守的伴侣,
    此外,南疆的修士们,可以各显神通,不光斗歌,斗舞,还要斗道术,斗箭术,斗蛊术,前几名的南疆勇士,不光会领取丰厚的奖励,更重要的,会得到众多姑娘的垂青。叶郎,你英俊潇洒,本领高强,一定会会大出风头的。”
    “小阿妹,你都是贫道的女人了,还希望贫道出风头,不怕蹦出几千个南疆女子,争着抢着追求贫道啊?”
    叶逍嘻嘻一笑,对于这个小魔女,叶逍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时觉得这人很可恨,有时又很可爱,不过不管怎么样,对他倒是痴心一片。
    “哎呦也,哎呦也,告诉你,我才不怕哩,相反,你要努力,让她们看一看我的叶郎多么优秀,好声音大赛,是南疆人共同的节日,无论已婚未婚,都可以参加,我的三个姐夫,四姐夫,五姐夫,六姐夫都会参加比斗,大姐夫,二姐夫,三姐夫,由于已经突破人仙境界,可以参加唱歌跳舞,
    但斗法斗蛊斗箭,是不可以的,因为人仙,已经是真传弟子,不会冒然争斗。呵呵,叶郎,你一定要努力,打败三位姐夫,叫我姐姐看一看,还是我的叶郎最好。”
    苗辣儿兴奋不已,忙不迭的介绍。
    “放心吧,贫道既然娶了你,自然会让你脸上有光彩,一定拿几个第一回来,哈哈,人仙以下,贫道不敢说无敌,但能真正胜过贫道的,却也不多。”
    叶逍傲然说道。
    “叶郎不能轻敌,南疆勇士,人才辈出啊,还有,你道术虽精,但歌曲会唱几首呢?而且五音不全,这一项你肯定不行,箭术是南疆世代相传的绝艺,你也难以夺魁,至于蛊术,你能有几只厉害的蛊虫呢?所以,叶郎,只希望你在道术上,为我争光就可以啦。”
    苗辣儿神色有些暗淡,伸出小手,一点点数着。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贫道一旦认真,哼,潜力是非常可怕的,我能无限可能。”叶逍懒洋洋的一笑,说道,
    “神箭蛊贫道见过,的确不错,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蛊毒,贫道也抓了不少,应该能威风一阵,这斗歌么?这样吧,你把南疆的歌典,全部教给贫道,贫道争取五天之内,全部学会。”
    “叶郎,没想到啊没想到,你这么能吹?南疆的歌典,历经数万年的积累,足足有十万首之多,本大小姐号称南疆小歌王,自幼爱唱歌,几乎过目不忘,也不过学会了区区七千首,多了脑子就乱了,据我所知,当年南疆歌仙,刘三姐,也不过会了三万九千首。
    你这叶郎,竟敢说五天全部学会十万首歌?真是疯了。”
    苗辣儿嗤嗤一笑,看叶逍的眼神都有些不对;重生之字曰心语。
    “小阿妹,辣妹子,相信你阿哥吧,贫道能,无限可能,没有不可能,哈哈,等会你给贫道取来就是了。”
    叶逍淡淡一笑,甩了甩头。
    “阿哥,你说什么我都相信,只是这十万首歌,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苗辣儿挽着叶逍的手,小眉头紧紧皱着,左思右想,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两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苗辣儿的住所,花溪寨,绕着寨的溪水中,繁花点点,缤纷多彩,暗香浮动,美不胜收,是个幽雅精致的住所。
    “这几天,你要好好准备一下,就住在对面那座黄瓦红墙的吊脚楼,那里没有人会打扰你,等一会儿,我会取南疆歌典去。”
    苗辣儿伸出白腻腻的小手,一指山坡处的一件小楼,笑着说道。
    “没问题,多谢小辣妹,哎,人生如梦啊,不久前你我还在南疆拼杀,还给贫道下毒,贫道恨不得杀了你,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你即将成了贫道的妻子,真是难以想象,不过贫道有言在先,贫道身世孤苦,命运多舛,四处漂泊,流浪江海,而且贫道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仇人去杀,还有很多战斗去面对,
    跟着贫道,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注定会浪迹天涯,血雨腥风,刀林剑雨,甚至九死一生,这些,真不忍心让你这个小姑娘,跟着贫道去承受,苗辣儿,我郑重的问你,你可真的愿意?如果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以你的条件,定会寻觅一个如意郎君的。”
    叶逍转过身,目光正对着苗辣儿,认认真真的说道。
    “叶郎,还记得当初在尸海雪原时,我和你说的话么?南疆少女,痴于歌,痴于蛊,痴于情,一旦寻觅到意中人,就会从一而终的,叶郎,你就是我的选择,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和你一起面对,有你在,辣儿什么都不怕。”
    苗辣儿同样认认真真的说道。
    “妥了,贫道的眼光没有错,嘿嘿,跟着贫道,幸福去吧,贫道可是百世童身,用不了多久,恐怕你就成人仙了,哎,那次在地底冰槽中,你半途罢工,可把贫道害惨了。”
    叶逍嘻嘻一笑。
    “你,”
    苗辣儿挥舞着小粉拳,狠狠捶了叶逍几下,“你这个不正经的叶郎,刚说两句,就往邪恶处说,哼,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微风吹来阵阵花香,伴着阵阵年轻人特有的,纯净,开朗,阳光,活力四射笑声,一起悠扬,火红火红的情花瓣漫天飞舞,一片,两片,三片,落在两人的头发上,落在两人的肩膀上,落在两人的心坎上。
    ……
    “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水路九连环,这里的山歌排对排,这里的山歌串对串。”
    高亢,嘹亮,轻扬的声音,响彻整个南疆大寨,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工作,跑了出来,一座座彩色的龙舟飞起,向同一个方向飞去。
    “叶郎,南疆好声音大赛开始了,这节日,也叫女儿会,女儿节,是南疆最隆重的节日啊。”
    苗辣儿蹦了出来,打扮的干干净净,头上戴着美丽的银饰,脖颈上套了一个亮晶晶的银项圈,身穿鲜艳的七色百褶裙,走起路来,银饰叮咚作响。
    “你今天好漂亮噢。”
    叶逍没想到,这个古灵精怪的小魔女,打扮起来,还真不错;[快穿]捉鬼女配逆袭记。
    “那是自然,快走吧,好热闹的。”苗辣儿不由分说,拉叶逍上了黑魇蝙蝠,飞了出去。
    飞了好久,在一处大河畔的河滩中停下,放眼一看,绵延数百里,全是人,人人都喜气洋洋,有说有笑,那些青年男女,更是打扮的一尘不染,姑娘都身穿彩色锦衣,在阳光下显得炫丽多姿,不少姑娘背着小背篓,小背篓里有一些荷包,绣花织锦,药材灵草之物,显然是留给心上人的。
    叶逍觉着很是新鲜,这南疆特有的风情,在鬼王宗是决然看不到的,眼珠子骨碌碌乱转,四处观看。
    “叶郎你别老盯着人家姑娘看,你的眼睛,色迷迷的,真是不可靠,把人家姑娘都吓跑了。”
    苗辣儿有些不乐意了。
    “贫道那里乱看了?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叶逍连忙解释。
    “叶郎,你看,不少姑娘,背着小背篓,在等待意中人,如果有小伙子上前,两人就搭讪,如果中意,就可到附近的山上攀谈,到山坡树林江水畔对歌,传达情谊,一来二去,幽会传情,就会定下终身。”
    苗辣儿解释道。
    “简单,明快,干净利落,你情我愿,这婚俗习惯,不错不错。”
    叶逍此时也换上了南疆宗特有的服饰,头上包着刺花青丝头帕,青色琵琶襟上衣,衣长过膝,足蹬高粱面白底鞋,乍一看和南疆修士没有什么两样。
    两人边走边逛,遇到几名紫衣护寨勇士,对叶逍怒目而视,显然是之前那十八寨中的,不过此时,都已经知道,叶逍已经成了掌门的女婿,所以都是敢怒不敢言。
    “叮铃铃铃铃铃!”
    几声清脆的铃音响起,南疆好声音大赛,正式响起,沿着江边,以大寨为单位,安营扎寨。
    歌声顺着悠悠河水,开始飘散,或轻扬,或婉转,或嘹亮,曲曲折折,但无一例外,都十分清澈,清澈的如附近的青山,如面前的碧水。
    前两天,都是各大寨之间的初赛,青年男女,在这两天,可以尽情唱歌,拉歌,在江水畔,在树林中,在山谷里,对唱对歌。
    两天后,各大寨推举出优秀歌者,参加决赛,决赛为期两天,叶逍和苗辣儿作为总部的人,享有直接进入决赛的特权。
    第五天,斗道术大赛,
    第六天,斗蛊大赛,
    第七天,斗箭大赛,
    南疆好声音,也就是女儿会,历时七天七夜,绝大多数南疆青年都会参加,和鬼王宗的比武大会类似,只是参与的更广泛,是南疆最重要的节日,不少青年男女,都是在这里相识相知相恋。
    面前那条清澈蜿蜒的江水,名字就叫相思江,两岸郁郁青青,连绵起伏的山峦,似对对恋人在偎依倾诉,名字就叫情人山。
    “叶郎,你到底学会了多少歌啊?万一别人唱,你对不出来,可就比下去了。”苗辣儿关切的问道。
    “嘿嘿嘿,山人自有妙计。”
    叶逍诡异的一笑。
    “你可真行,到时候,可别让我丢人噢。”
    苗辣儿无奈,苦笑了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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