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代》第三百七十二章周家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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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和的话让周瑾瑜陡然一惊,对于已经消失踪迹的林玲,周瑾瑜有种分外想念的感觉,尤其是到了家乡,触景伤情之下,最为想念的人的确非林玲莫属,人性之中总有最为亲昵的存在,在感性发挥的时候,最容易记起的就是有着骨肉亲情的那个人,周不渝对于周瑾瑜来说是无法忽略的存在。
    站在田埂周瑾瑜久久不语,李志和的神情自然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周瑾瑜摇头道:“没什么,先回去,吴生,让你媳妇做些好吃的,今晚怕是要和李大哥痛饮几杯了。”
    中国人的关系学也是一门奇妙而独特的学问,周瑾瑜即使学贯中西,却也逃不开这个怪圈,酒桌总是最容易交流感情的地方,喝酒也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几杯自酿的白酒下肚,周瑾瑜忍不住打开话匣子道:“李大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应该是被判了二十年,怎么这么快……”
    李志和看了看周瑾瑜一眼,脸略红道:“想不到我李志和刚硬一生,到头来还是仰仗了他人鼻息,这件事其实还是林玲帮得忙,她有一个哥们儿管得是案件跟踪,类似于古代的冤案翻供之类的,她把我这事儿一说,那人就答应了可以帮忙,因为方文海和莫怀等人的罪证确凿,我的同伙之嫌又被推翻,所以刑罚骤减,前两个星期又在狱中协助地方提供了极为有用的罪证,让一名涉黑人员服了法,获得了官方赦免,立时便被释放了,说起来也算是因缘,尽管我对现行的律法制度存在不满,但实际我的确是因此而获得了谅解。”
    李志和望着杯中的酒液苦笑了一下道:“虽然是出来了,而且官方有意恢复我的身份留用,但是我却心灰意冷,不想再做警察了,出来之后,先是回了趟老家报平安,我这种人没有什么生活技能,所学无非就是打打杀杀的东西,家里实在留不住我,我就了北京去找林聪,这哥们儿相当仗义,留我住了好一阵子,到处给我打听工作的事情,我又实在不想做个普通保安浪费所学,后来通过林聪,我找到了林玲,一起聊起来,她让我来找你,说我可以在你这做的很好,再不济,也可以当个私人保镖什么的,不过,比起商场保安,还是私人保镖比较刺激。”
    周瑾瑜苦笑道:“那是李大哥太抬举我了,我现在就是一农民,哪里需要什么保镖,如果李大哥不嫌弃,就再这里住一阵子,看我身边有什么事情是你适合做的,你就告诉我就成了,李大哥虽然跟我交情不深,但是却非常投缘,当初如果不是立场不同……”
    “我们早已成了知交好是吗?这句话可是我在入狱前与你说过的,如今倒真的应验了,那个时候我一直觉得你跟林玲很登对,希望你能够帮助她完成她的事业,可是却没想到她也受到我的影响,放弃了警务工作。”李志和抢白道。
    周瑾瑜放下酒杯略有踌躇的问道:“李大哥……林玲现在如何了?近况可好?你有见到她的孩子吗?她……是不是恨我了?是不是……不再爱我了?”
    李志和看着失落的周瑾瑜摇了摇头道:“这事情我本不想说的,可是你如今虎落平阳,也没什么说不的话了,其实,从认识你这个人起,我就一直很欣赏你,你是唯一一个看破了我的布局,并且逼迫我迷失自己的聪明人,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带你去见一个人,见到了他,许多事情就不需要我多说了。”
    周瑾瑜还处于一种茫然状态,端着酒杯还在思索李志和的话,却被李志和扯起来往村口走去,在村口有一家派出所,虽然很小,并且也没有多大能力处理当地的纠纷,但那确实是国家执法部门,平时也没什么人敢去冲撞,李志和扯着周瑾瑜三五十步走到了派出所门口顿住了脚步问道:“对了,在见到这个人之前,小玲儿托我问你一句,假如她是在刘诗涵之前遇见你,假如在她之后不会发生你父亲的逝世,你会不会选择她?”
    周瑾瑜怔了怔神道:“小玲儿这话问的奇怪,这世哪有那么多假如,你如果能回答她的话,就这么告诉她,如果她肯回来,我身边的位置永远给她留着,这无关爱与不爱的问题,是小不渝缺少不了我们彼此任何人。”
    李志和看了看周瑾瑜才道:“你这说法倒是和她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这样的回答也足以去见这个人了,见到了他,很多事情你心里就该明白了……”他继续迈步进入派出所,派出所里只有一名四十余岁的女人在值班,她正用一根棒棒糖逗弄着身边四五岁大小的孩子,那孩子长得白白净净,如同瓷娃娃一般,任何女人看见都能激起浓烈的母性,仿佛是漫画中走出来的小正太,萌意十足。
    李志和见到那女人便道:“大姐,谢谢你给我看孩子了,我已经找到要找的人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了。”
    那名女警站起来看了看周瑾瑜,眉头一皱道:“你算是什么父亲啊?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扔给别人带,太不像话了,这次领回去可要好好生养,若是让不渝不开心了,随时到派出所来告你的!”她随即又拍了拍周不渝的肩头道:“不渝,那是你父亲吗?还不快过去!”
    周瑾瑜整个人都僵硬了,他甚至无法扭转脖子去用困惑的眼神质问李志和,只能眼睁睁的瞧着日思夜想的儿子,周不渝气色很好,但是看着周瑾瑜却感到十分害怕,他偷偷的拽着李志和的手不敢迈步过去。
    周瑾瑜的眼眶瞬间湿红,他三步做两步走前去一把将周不渝抱在怀里,用略显胡茬的下颌蹭在对方的脸,不断的亲吻着周不渝的脸颊道:“儿子,我的好儿子,爸爸想死你了……你这个坏孩子,偷偷跟你母亲去了哪里?不知道爸爸日夜思念着你们吗?都已经让我找到你们了,干嘛还要避开我?这个世界这么大,一不注意就再也找不到了啊!”
    周不渝瘪了瘪嘴,这才紧抱着周不渝道:“爸爸,我也想你!我问妈妈为什么不见了爸爸,妈妈只是哭,都不说话……”
    李志和在一旁看得也是心中憋闷,好一会儿吐出长气道:“走,别在人家的地方说话了,对不起,打搅了,大姐!”那名女警显然也是十分喜爱周不渝,还与周不渝挥手打招呼告别。
    周瑾瑜抱着周不渝,让他坐在自己的肩头一步步往家里走去道:“多谢李大哥了,这千里送子的恩德,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
    李志和看着周不渝喜悦的笑容道:“这话说的见外了,我与小玲儿情同兄妹,与林聪是生死相交的好弟兄,周不渝与我来说就是亲外甥一般,我自然也乐得他健康成长,你与小玲儿的事情我都从林聪那里听说过了,这事儿也怪不得你,你为她们母子也是牺牲极大,数次犯难于生死之间,换做其他无情人是决计做不到的,如果不是因此,我也不会答应小玲儿将周不渝送来。”
    周瑾瑜叹了口气道:“小玲儿是怕我在失意之下没了人生动力,也是怕我受到巨大的打击无法自己站起来,这才将不渝送来我身边?对于她来说,周不渝就是她的命根子,这如同将她的性命托付给了我一样,我是真心感谢她……不!不应该用感谢这个词,但是内心里却充满对她的好感。”
    李志和答道:“小玲儿本就是这种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他人受伤的好女人,她的性子也不知是怎么养成的,每每想到她那些经历,都觉得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对于周不渝,我就更加充满了喜爱,我已经认了不渝做干儿子,虽然没有经过你这位生父的同意,但想来应该是不会拒绝我?”
    “怎么会?我高兴还来不及,有李大哥对他的疼爱,不渝今后的路便更顺了……走,不渝!你饿不饿,爸爸给你做好吃的?”周瑾瑜再次表达了欣喜与感谢,就与周不渝嬉闹着回了农庄。
    因为当时已经夜了,周瑾瑜只是亲自下厨做了几个小菜和周不渝平时爱吃的,再次与李志和畅饮后就草草收场,带着周不渝洗了个澡后,父子两人光溜溜的滚在了床睡去,这还是周不渝第一次与自己的生父如此亲昵,这时的他很兴奋,夜里闹了很久才睡,周瑾瑜又是哄他,又是醉意涌,很是辛苦的才沉沉睡去,这时才觉得养大子女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第二日早,到了日三竿之时,周瑾瑜才悠悠醒转,自从回了家他就再也没有用过闹钟,向来是睡到什么时候起就什么时候起,平时那些琐事都有人处理,实在没主意了才来让他拿个主意,的确是过起了十分惬意的日子。
    周瑾瑜将周不渝叫起来后,周不渝自顾自的穿好了衣服,父子两人站在镜子前一般的动作,一般的打着哈欠一副睡不饱的模样,然后一般动作的掠了掠头发,这时候周瑾瑜才发现周不渝跟自己是如此相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又是对他满心的疼爱,忍不住抱起来亲了一口,这才带着他去洗漱,两人居然连刷牙的动作也一模一样,甚至包括漱口的时候都会仰起头“咕噜咕噜”一阵口里的水才喷出去。
    “哇,你这小子到底是在娘胎里就开始模仿我了?怎的跟我一模一样呢?快说实话,要不爸爸就不带你去买新衣服了!”周瑾瑜终是忍不住的问道。
    周不渝回答道:“妈妈说了,这般做的男子才会让女人心动,都是妈妈教我的。”他一双很是无辜的眼睛眨呀眨的,释放出的萌型眼波,让周瑾瑜都觉得心软如棉,哪里下的了嘴说狠话,而且周不渝口中无意的回答,却让周瑾瑜再次感觉到了林玲那深刻的爱意。
    到了大中午吃饭的时候,周瑾瑜才出现在大家的面前,郑重其事的将周不渝和李志和介绍给了大家认识,周瑾瑜现在这个模式有点像大作坊,而这些老思想的师傅们也都觉得是周家的一份子,虽然不晓得夫人是谁,但是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小少爷也是百般喜爱,吴老爹更是老怀安慰,他总是怕东家后继无人,先是周瑾瑜回来继承家业,又有周小公子突然出现,令他觉得周家的未来越来越深远,这日中午更是让吴生去二十里外的村子买了两条黑狗回来,当夜便宰了吃狗肉锅子,狗肉锅子好似是周家的传统,每当喜事门,就非要吃一顿,而且非得是纯黑色的狗,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说法。
    这一日,周瑾瑜也兴奋之极,抱着周不渝在农庄各个角落转悠,遇着人就将自己的儿子介绍给他们,得了一两句祝福,就立即掏出红包发过去,李志和在他身边提着一个包,里面满满的都是百元大钞装好的红包,这是在昨日夜里就拜托他去弄得。
    一直到天色黑了回了农庄,周瑾瑜还有些遗憾道:“可惜了,若是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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