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代》第一百六十八章游荡在音乐盛典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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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盛典,如果只是作为一名参与者就那么离开了岂不是很无趣?瞧瞧这条街上,每隔几步都会有一种在进入音乐会的强烈美感,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多令人心动的声音,不愧是维也纳音乐盛典!这简直就是无数个音乐会交杂在一起,却并不混乱,甚至还令人产生了对音乐的极致好感,就是在这种新奇的体验之下我们不断的被洗礼,从灵魂上进化、成长,我记得苏博在某篇关于音乐盛典的论文里提到过,这种交融式的音乐聚会,最完美的便是将人类的争胜欲、物质欲降到最低,纯粹的为了提高艺术修养和艺术水平而存在,所有站在这里演奏的和看演奏的,其实并没有差别,他们都是在用自己的心去贴近最理想的艺术。”
    陆婉琪回过头来满足的一笑的,这里也只有她是最能体会到周瑾瑜话中的意境的,甚至周瑾瑜是从她的身上才发觉自己的某种追求,在精神领域上的一种存在感,往往这个时候周瑾瑜才忽然觉得世界空荡荡的,只剩下心灵和最纯真的美感做着最靠近的接触,他忽然有些明白过来,也许陆婉琪就是在这样的精神追求下才早就忽略了生存的意义,才会有那么一句“只要你手中的小提琴还在,我就活着,我就陪着你”的话,对于陆婉琪来说,艺术成就并不是最重要的,每时每刻的感受到生存的美感才是最紧要的。
    民谣吉他的歌手正演奏着一曲英文老歌《毕业生》,这首乡村风味浓郁的曲子可以说已经属于流行乐的范畴了,但是古朴的曲风和浑厚低沉的嗓音却将这首经典英文歌曲演奏出了一种不同的味道,并不像是在唱片里那么生涩的念词对白,甚至有一种浑然的乡村气息扑面而来的意境,萧雪伫立在那里便不动了,只是一下子便被民谣吉他里独特的演奏概念所吸引,跟随苏玥婷这么久,天赋异禀的他几乎将民谣吉他的所有技巧都融会贯通,可是偏偏仍是无法独当一面,下意识的风格模仿还是会搅乱她的指法,她记着苏玥婷说过的话,只要她的风格定型了,民谣吉他也就算是大成了,在全国大赛上她之所以黯然退场,也就是因为缺乏自己的风格,可是从来没有过哪一刻,萧雪觉得灵魂深处有某种感觉在这样的蠢蠢欲动,越是倾听、观察那个民谣吉他手,心里的跃动就越是强烈,忽然间她拿起背上的吉他,随手一拨,一股全然不同清新气息随之而来,明明是随意拨动的琴弦,却偏偏有一种浪漫清新的旋律在跃动着,仿佛就这么随意继续拨动下去,那些旋律就会自己跳出来一样,苏玥婷眼前一亮,这仿佛佛家顿悟一般的奇迹霍然在眼前出现,令她都有种突兀而不真实的感觉。
    随着游荡在音乐大典的队伍渐渐减少,周瑾瑜回头时才发现所有人都各自围观在自己最喜欢的音乐人附近,到底是因为什么喜欢,周瑾瑜也说不出来,这本就是和缘分一样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或许天生就有那么一种基因是受到某事物而牵绊的,陈谨萱在观看大提琴的团体演奏,李思睿在应和着另一名萨克斯风手,黎矽摆开了电子琴和卓漫妮一起在和某个摇滚乐队飙高音,林聪却试着在学习敲击一面夹在腿弯处的鼓,苏玥婷不放心萧雪留在民谣吉他手那里,一转眼,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只有白雪松陪伴在周瑾瑜和陆婉琪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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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了个本本写稿,键盘不是很熟悉,而且手感不是很好,效率低了很多……书评区最近比较安静,还是我自己说点什么吧,第三卷的主题自然是和陆婉琪的世界之旅,可能会涉及到很多国家城市的地理民俗,我也尽量查资料查的详细一些,但是毕竟只是纸上谈兵,我都没有去过的,有什么出入的地方,大家一笑而过将就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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