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第三十四章二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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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感觉物有所值。短短三天时间,八千多本书全部售罄,书架一扫而空,最后只能以无货告停,让大家半个月之后再来。惹不少人有怨语。
    这两件事沈欢都掺和其中,像司马光的奏章,根本就是沈欢代笔的!司马光对于此事把握不大,又有点哗众取宠之意,还有点犹豫,最后沈欢怕失去先机,只能硬着头皮帮他写了一个奏章,经他首肯润笔,才成就了那本奏章。
    至于这卖书一事,完全是他的手笔。沈欢吩咐新华书馆马不停蹄印刷儒家经典,二十天下来就印了八千本,打算先收回第一笔资金再扩大规模。准备印刷与销售一条龙服务更有助于垄断,便让周季以“新华书馆”名义开了一家店,自己销售自己印刷的书。开业两三天,即让有周季在文人士子中做广告了,以宣传攻势获取市场。此举果然有效,以其低廉的价格,三天就卖完所印之书,不能不让他感叹,这种速度,在后世也算畅销了!以他对技术的垄断,别人就是想盗版也困难。书就在这里,若你能把价格控制在一百文以内,你就是盗版我也没话说。
    平常书市,质量差的动辄都要五百文以上,沈欢就是把价格调到三百文,估计买的人也不少,不过还是有点高,引不起轰动,干脆以一百文为价;当然,太低了也不行,若一时间低到几十文,那估计就容易造成祸患了,毕竟开封城做印刷生意的人也不在少数。第一笔资金回笼之后,沈欢在赵仲针所派之人的帮助下,扩大生产规模,又制造了一台印刷机,多招十几个工匠。规模也不能无限制扩大,毕竟市场份额有限,如今以开封为基点,两台机器,日印一千,一个月下来有两三万的数量,也足以应付。若规模过大也难控制,技术泄露则非好事。
    “子贤,这书造价真的只有二十文而已?”二月的最后一天,司马光拎着一本厚达百页的《论语》,一脸疑惑地问沈欢。
    沈欢把事情真相的一大部分说给司马光知道,比如这个印刷机之事,功效吹嘘得厉害,至于合作做生意,则隐瞒下来,只说是好友周季所经营,别人就是查也查不到什么,毕竟用的是他母亲的名义,再说合作者里有当朝皇长子所派之人,谁又敢多说什么,毕竟此人今后可能是皇太子,甚至未来皇帝!
    “老师,是的,确实很便宜。”
    司马光有点不高兴了,道:“子贤,如此利器,有助于教化,你应该进献给朝廷!”
    沈欢解释道:“老师,由朝廷控制,也不过是给皇家印刷一些书籍罢了。若由人经营,所得暴利月过数千贯,朝廷收以税收也有数百贯,一年下来就几千贯,这不就能充实国库了吗?现今朝廷用度紧张,如此之高正当收入,也算难得了!另外,作坊规模扩大,足能容纳无田无地之人百名,算上他们的家庭,这里就能为我大宋朝解决数百人的吃用问题,另外还有那些经营书局之人,以后这个作坊印书多了,肯定得让这些人帮忙销售,如此一来又养活几百人。开封城单一个印刷作坊就能解决一至两千人的吃用问题,这不比朝廷招收流民入厢军拿俸禄要好吗?既能收税,又能凭白解决无业之人问题,岂不是大善?而且,这只是开封城景况而已,若在大宋天下大城里开上十几家分店,赋税加起来一年几万贯,所养之人更是过万!老师,这应该要比献给朝廷好上几分吧?”
    司马光一愣,沈欢这种后世经济产业链所产生的附加业务,还真令他感到刺激,没想到一个小小作坊,真要算起来,还有这般作用!他隐隐感到一些亮光,脑子却还模糊着,不能一力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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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不想多说的,不过真不得不说明一下了。算是一个注吧:历史上宋英宗是治平元年五月亲政的,病了整整一年。这里有所提前,一切都是为了小说趣味而已。再次声明,书中一些历史时间人物都做了挪移,全是为了小说情节服务。有些朋友连时间都要苛求,就真的那个啥了,历史架空,本来就是为了改变历史的。如果真要追究这个,还不如捧本历史书来看呢!书生身旁有几个历史资料,不至于连时间都搞混了,很多都是故意的,像王安石的女儿,历史很难查到她的名字,年龄也困难,不过应该比书中这个要小许多,现在也提前让她上场了,就是那些公主们,也“大”了几岁,这不都是为了趣味性么。只有历史事件还发生,主角参与其中,应该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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