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第二十四章序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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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了!”沈欢心里暖暖的,丝毫没有觉得外面冰天雪地的寒冷,反而像置身春天之中,和风熏人;对周季的周到更是感激,大恩不言谢,一切都只能放在心里。
    “沈兄弟,这次你该给为兄看看几日里写点什么了吧?”周季两眼放光,“须知你如今是开封城出了名的才子,虽然作品不多,不过一诗一词一文,都已传唱整个京城,不少士子文人都期待你的下一个作品!快,先让为兄一睹为快!”
    沈欢苦笑道:“这次只是一些蒙学的东西而已。”说完把案子上的稿纸抽出来,递给周季。
    “蒙学?”周季愣了一下,接过低头一看,更是惊奇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咦,沈兄弟,这是什么?”
    “不是说了吗,蒙学的文句。”
    “不是这个,这些……是什么?”
    沈欢靠近一看,发现周季指的是从为见过的标点符号,笑得更欢了,道:“这是小弟发明的标点符号,用来断句读的,你看,这是逗号,表示……这是句号,表示句子完结;这呢,是感叹号……”
    一一把常备的标点符号都说明了一次,周季跟着阅读,更觉方便,不由抬起头来,大声说道:“沈兄弟,这东西……简直绝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小技艺而已,技艺而已!”沈欢只能谦虚地说道,其实更应该说是“记忆”而已,只是从脑子里翻出来一一写上来,毫不费力。其实古代也有断句读的标点,蒙学时夫子读一句,大家就做个记号,不过很简单,只是些大圈圈而已。当然比不得后世那些花样百出的标点,也难怪周季震惊了。
    他这次剽窃的是《三字经》。司马光是个高官,重实用,轻浮华,若是写些诗词给他,除非把有宋一代的名诗名词一网打尽,不然估计是难以打动他的,因此经过思考,决定把《三字经》鼓捣出来。《三字经》相传是南宋出现的读物,三字一句,字后压韵,极易成诵,区区千字,却囊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以及道德方面的内容,实在是不可多得的蒙学读本。《三字经》与《百家姓》、《千字文》合称“三百千”,《三字经》成文最迟,却后来居上,影响力比后两者更深远,被称为“蒙学之冠”。而此次在《三字经》上,沈欢第一次动用后世标点符号,用以句读,重要性应该更突出才是!
    大宋重文治教育,把此书献给司马光,作为他进攻司马光的“敲门砖”,想来更容易成事;之后由司马光进献朝廷,此书成就非凡,朝廷方面没有理由不重视的道理,若能颁布天下所学,想来会对进献的司马光有所赏赐,而司马光为人清正,不会独吞功劳,把他这个原作者一说出来,就是不加官进爵也能在朝廷上层打个名声混个脸熟,为以后仕途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是沈欢打的如意算盘。
    想到这里,沈欢不禁感谢后世的爷爷,他爷爷是个接受私塾教育的人,打小就是从《三字经》开始启蒙,后来在沈欢五六岁时,也逼着沈欢天天背诵这本《三字经》,教他认字。因为反复背诵,又是韵文,到现在都不曾忘记,可见逼迫式教育也不无好处,至少应付起穿越来能得心应手。
    “沈兄弟,这次此书你打算怎么处理,刻板颁行?”周季不明所以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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