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第十一章名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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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修就不用说了,得韩愈真传,文章高古;苏轼更不必说,博古通今,博取众长,自成一家;还有苏洵,下笔千万言,气势磅礴;王安石也有一套,尖刻凌厉,读之有豁然之感……这些人,风格鲜明,读之畅快,当然令人喜欢。
    沈欢又有点为司马光可惜了,好在他是史派学者,一部《资治通鉴》就令他不朽了。再一想到自己真作起来的文章,后世议论文讲究的就是有理有据,使之能自圆其说,一比较,还真有司马光的几分功力呢。
    不过此时沈欢也算是清楚了,司马峰有让他出战“诗文”一项的意思,不由问道:“伯父,这出战人选,可是由你定夺?”
    司马峰不明所以,道:“老夫身为院长,是有这个权力,不过往年还是让讲授夫子先自行推荐,通过比较,由老夫来做最后拍板。”
    沈欢闻言大是感动,哪里还不明白司马峰有徇私照顾自己的情分在其中,心里有了决定,坚定地说道:“伯父,小侄承蒙你的照顾,却也不能令你难为。说实在的,小侄是想得到这个比才名额,不过却是名正言顺的。不如这样,先在我们分院小比一场,由小侄证明了在诗文这方面的功力后再行选定,伯父,可好?”
    “小比一场,你可有把握?”司马峰凝重地问。
    沈欢沉声道:“若实力不济,他人不服,还由小侄出战比才会,也徒令伯父威望受损而已,如此小侄不敢为!”
    “好,好!”司马峰更是快慰,此子年小有骨气,又体贴人心,有徒若此,还有何求,“就依你之意,待老夫选定时间,通令全院,到时再做这个人选比才。”
    其实沈欢没有这般伟大气概的,不然也不会入嵩阳分院觊觎那个相当于保送生的推荐名额了,这次这样大方,除了三五分真的不希望司马峰为难外,更多的是自信——确切地说,是对脑子里不少诗文名篇有着莫大的信心,毕竟能让他记下的,一般都是千古名作。大比之前有个小比,也不过是给他捞取更大名声的提供更多的机会而已,焉知不是他刻意为之?这通忽悠,他还真该窃喜了呢。
    把小比确定下来后,司马峰觉得该交代的事也交代完了,之后吩咐几句勤奋苦学之外,就让沈欢出去了。而沈欢,也开始恢复了书院的生活。接下来几天,除了要应对别人的奉承有点苦恼外,还算平静的。不过他此时说什么也不肯作些诗词出来,倒让人以为他已经江郎才尽或者上次只是灵感突来而已。他们不了解看似年轻的沈欢有着多么大的心机。
    接下来,周富贵许诺给他的两百贯钱,也由周季交到了沈欢的手中。来到这个时代,沈欢第一次拥有这么一大笔款子,甚是激动,要知道,沈家贫穷,沈母织布,每次也不过换来几十文钱周济家用而已。钱是用来买房子的,沈欢不敢乱用,一心开始寻找合适的房子来。
    这方面周季是地头蛇,组成了找房二人组,经过询问周大老板这个老狐狸后,终于在潘楼街的东北角落里找到了一个急待出售的小四合院子。占地不大,七八分而已,设备还算齐全,围了一圈,中是正堂,两边是厢房灶房,中间是个小院子,原主人植了几株花草,居然还颇有雅致。据说,这里的原主人是一个小官,如今回老家了,要把房子卖出去。
    沈欢看这里地势还比较好,虽然在角落里,不过出了小弄,即是潘楼大街,径直往东,离皇城也不远了。出售之人见来人颇为意动,就狮子大开口,坐地起价,要钱一百五十贯。沈欢吓了一跳,身上只有两百贯,而且买房之后,还需购置其他物事,怎么说也要三四十贯,若全部花完,在还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在开封,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下来,花费总也需要四五十贯才能撑得下来。
    好在周季深得老父真传,杀价有方,直接回了一半的价,给钱八十贯。主人当然不肯,周季再上升到九十,之后是一百,还是没有成交,最后一咬牙,给了一百一十贯。主人犹豫了,最后看周季作势要走,只好一口成交。
    沈欢见房子还算雅幽,有文人情调,计算了一番,除去买房与家具的钱财,还剩余财可以支撑一年,而他相信一年后自己也能有其他收入了,便也同意买下。立好契约,房子就到手了。之后再与周季买好其他简单器具,这面就算整顿好了。而这时候,沈欢入嵩阳分院一月之期也到了,可以休假三天。
    “也该把母亲与小莲儿她们接到开封来了!”沈欢心中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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