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第一章古代

北宋仕途最新章节目录
   沈欢对嘉佑八年的秋天很不满意,真的很不满意。
    明明已是七月底,入秋也一个多月,他所在的地方又是中原北方地区,要在往年,气候也开始凉起来;偏偏今年的秋季,日头像传说中后羿的箭下亡魂,拼了老命来散发余热,连续一个月高挂空中,炙人得紧,愣生生就是不掉一滴雨水。人在大地中,就像活在蒸笼里,难耐熬人。
    沈欢不畏天威,一到热得受不了的时候,总是在心里嘀咕诅咒着老天爷的残酷。今天也不例外,正值中午,快步走在羊肠小道上,虽也树影婆娑,荫翳丛丛,奈何风就像被一个罩子挡在了天外,就是一丝也进不来,因此气闷灼人。沈欢满头大汗,时不时挥舞那粗鄙布料的长袖来拭擦一下,不过背脊上汇集的汗珠,顺着脊梁骨,胡噜一下就滑了下来,却是无可奈何了。
    “贼老天,算你狠!”沈欢气呼呼地骂着,一边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丝毫没有这个时代古人对上天的畏惧恐怖之感。为什么说“古人”呢?要解释这样一点,沈欢也只能苦笑示之了。两年前,他还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学人民教师;两年后,他却成了一个十一世纪的同名少年文士学子。造化弄人,一至如此。
    对于这种传说中的穿越,不能以科学常理来解释,想他沈欢,明明只是在十一长假时到外面旅游爬山,没想到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没有掉下传说中的绝壁高崖,只是像圆球一样从山上一路滚了下来而已,之后意识昏迷,一觉醒来,物不是人也非,再也不复往日景象,身份也换了。
    这与这种骇人听闻的身份互换,已经过去两年了,人事物体都已熟悉,可沈欢内心里还是耿耿于怀。虽说前世只是个教书匠而已,但也钱足饭饱,教着他喜欢的历史,舒适恰意;如今嘛,成了一个家徒四壁刚好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寒家学子。没了电视网络,没了汽车飞机,没了美味佳肴,一切都是那般的不适应!
    不过,两年的时间,也够一个人忘记某些东西、逐渐熟悉某些东西了。两年光阴,撇除了初来时的迷茫与恐惧,沈欢倒也认全了常用的繁体字样,适应了古文的文法阅读,认可了新身份的家庭情况。一想到“新家”,沈欢的心里头的某根弦像被触动了,如绒毛撩人,温软舒适之感大生,他的脚步更快了,那个比较破败的新家屋子也映入了眼帘。
    沈家房子简陋,青瓦木檐,墙泥斑驳。四五间房子围了个半圆,中间是住房,两边有灶房与饲养家禽的屋子,门前是一道人高的竹块篱笆,算是给这个家装上了一道安全的隔阂。家门前是一汪三分大的小池塘,池水半清半浊,隐约可见鱼儿的游动嬉戏。安静的水面有如一块镜子,在耀眼的日光照射下,光亮可鉴。
    沈欢在快步饶过池塘边的时候顿了顿身子,低头看看水面,身体的倒影清晰得很,影子中的人儿也开始明亮起来。这是个少年的身体,年未及冠,身体尺寸中等,不过稚嫩的脸说明了这身子还有发展的余地;长得倒也眉清目秀,也许长在农村的缘故,肌肤不是白皙得怕人,而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肤色;一袭青衫,麻布粗衣,长袖飘飘,配以童发髻头,虽还幼嫩,却也凭生一股儒雅之风,人也显得温文尔雅起来。
    对于这副皮囊,沈欢还是比较中意的,虽不说似宋玉般的俊美,却也还算俊秀可人,用后世的话就是说“对得起观众”,出去也不是吓人的模样。
    沈欢只在池边停留了一会儿,接着拍拍嫩脸,心头又联翩起来,以前都是个快奔三的青年人了,如今要从十多岁活起,虽说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但是心理年龄的成熟,让这副身体全没了童真的快乐。一得一失,也颇有宿命的感觉。
    摇摇头,向只有几丈远的家走去,才近那道篱笆,就发现右侧里蹦蹦跳跳出一个小人儿来,老远就向他招手大呼:“大哥大哥,你回来了。快进来,我帮你把门打开哦!”
    说话的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灰白的长衣,最大的特色是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清水汪汪,清澈没有杂质,充满了幼年的童真;脸蛋姣好,白里透红,肌肤娇嫩,比那芭比娃娃还要可爱几分。声音清甜如蜜,闻之令人心旷神怡。
    “小莲儿,你怎么出来了?娘亲呢?”沈欢快速弯腰把小女孩抱了起来,疼爱地给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看着她身上小衣的众多补丁,不禁一阵心酸。这个家太穷了,不要说买什么漂亮的布衣,就是想换件新衣都没有,这个小女孩就是他这一世里唯一的妹妹,身上穿的还是母亲把他以前不合身的衣服改装过来的!
    小莲儿一把抱住沈欢的脖子,撒娇不已:“娘亲又在织东西了。人家知道你每天这个时候下学回来,就在这里等你嘛!”
    沈欢“啪”地在她娇嫩可爱的脸蛋上亲了一下,哈哈笑道:“乖,我们的小莲儿最乖了,没有麻烦娘亲吧?”
    “当然没有!”小莲儿奶声奶气地说道,长长的睫毛一扑一扑的,说不尽的可爱,“人家就自己一个人玩,也没有出去,更没有妨碍娘亲!”
    沈欢这个时候已经走近了家里的那几间小屋,从中间的某个房子传来了轰轰响声,心头一紧,这个身体的母亲又在那里织布了。赶紧抱着小莲儿进去,看见一个中年妇人低着头在摆弄一台织纫机,因为天热,额头上布满了汗珠。
    “娘,歇会吧,不要累着了!”沈欢见状大是心疼,连忙说着。
    “欢儿回来了?”妇人抬起头来,一脸笑意。她约莫四十年纪,脸色有点发黑,眼角也生起了皱纹,朴实无华,眼眸看着眼前一对儿女的时候却充满了慈祥之色,闻得儿子关心之意,尽是欢慰,“欢儿你也饿了吧,娘把饭菜都放灶房里了,你去取了吃完。娘先把这匹布给织完。”
    沈欢闻言更是心酸,也一阵感动,眼前的母亲,在他这个儿子看来,是世上最伟大的母亲,慈爱、善良、朴素,凡是女性能拥有的美德都尽于一身。两年前,沈欢初来这个时代,经过沉默的觉察,知道小莲儿是一个遗腹女,而之前的沈欢早在五年前就失去了父亲,留下孤儿寡母三人。
    这个时代,女性地位低下,体弱力小,一个人生活就很不容易,更不用说拖儿带女了,但是沈氏却没有择人再嫁,独自一人负担起一子一女的生活所需。她种不了地,凭着自己的织布手艺,织了布拿到市集上换来生活必需品,加上临里睦人的帮助,借以生存。
    五年啊,对于她一个女子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沈欢来这两年,亲身经历了这段艰苦的日子,也碰着了沈氏为了儿女吃好食美自己节衣缩食的景象!那一刻,沈欢真的被深深地感动了,这世上母爱的伟大让他第一时间认同了眼前的身份,也心甘情愿地敬爱这个母亲。他不再是什么后世的沈欢,而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这个母亲的儿子。
    而像今天的场景与对话,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沈欢张了张嘴,说不出什么话来,沉默一下,退出门去,草草把留着的饭菜给吃了。刚收拾完灶房,可爱的妹妹又溜了进来,抱住他的大腿,娇笑两声,要大哥陪她玩儿。
    “小莲儿,是不是又要听故事了?”沈欢微微一笑,把她娇小的身子抱了起来。对于这个妹妹,他也是极其疼爱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莲儿亦然,才四岁就懂事,平时大哥出去学习,为了不打扰母亲织布,就在家里安静地玩着;又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在别的孩子都聚在一起出去玩耍的时候,她也甘于寂寞,乖乖呆在家里。如此一晃又是大半年过去了,如今她已五岁,除了时不时向大哥撒娇外,平时一样懂事乖巧。
    “好啊好啊!”一听到有故事听,小莲儿两眼顿时放光,瞪着大眼珠,一眨也不眨,很是专注的样子;倏地她又歪了一下头,伸出一根小指头抵在小牙上,嘟着可爱的小嘴,“不过这次人家不要听愚蠢的故事哦,我要听聪明的!”
    沈欢愣了愣:“什么愚蠢聪明?”
    小莲儿掰着手指头说道:“就是你说的龟兔赛跑的故事,你说乌龟跑赢了兔子,今天我说给邻家的小明听,他就说乌龟不可能跑得过兔子,还抓了只乌龟过来给我看呢,走的时候说我是蠢蛋!人家不要做蠢蛋,我要听聪明的故事!”
    沈欢闻言差点要吐血了,半年前他为了摆脱妹妹总是在看书的时候纠缠他,于是承诺只要她不再打扰他,就每半个月给她讲一个精彩的故事。小莲儿答应了。沈欢以前虽然没有讲故事的经历,不过怎么说也是后世过来的,没养过猪也见过猪跑,小人故事与动画都看了不少,肚子里有着无数吸引小儿的内容,于是开始了说书大业,把《伊索寓言》里的部分故事给回忆了一篇,什么“狐狸和葡萄”“农夫与蛇”咕咕而出,也听得小莲儿心旷神怡。
    而上一次开讲的就是闻名于世的“乌龟与兔”,就是那则令无数人警醒的龟兔赛跑的故事。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被小孩说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故事,原因是乌龟被人抓来做了证据!盗版大计受到了一次无与伦比的重创,沈欢有点哭笑不得了,这事不能怪谁,人家《伊索寓言》总是在故事后面带点启示类的话,而他开讲的时候,为了突出故事性,运用后世小说家的技能,短话长说,长话更拉长了说,加入了无数动人的情节与内容,一时把后面警醒的道理给忘了,造成了一个在小朋友听来都觉得愚蠢的故事!
    低头看了看小莲儿,发现她咬着嘴唇,水汪汪的眼睛里尽是委屈的神色,不由说道:“好,小莲儿喜欢听聪明的故事,大哥就说聪明的给你听,好不好?”
    “好!”小莲儿欢叫起来,小脸也有了兴奋的晕红,眼帘一眨一眨,天真极了。
    沈欢拉过一条凳子,抱着小莲儿坐下,咳了几声,调整了一下嗓音,低沉着声音,讲起了记忆中的《田鼠与家鼠》,大意是两鼠是朋友,家鼠到田鼠家做客时只有小麦吃,之后请田鼠到自己家,有红枣、干酪、果子等美味,想吃的时候却有人进来,只能躲了好几次,田鼠说过不了这种战战兢兢的生活,回田里逍遥快活去了!
    沈欢再次用起夸张手法,舌灿金莲,把两鼠家里做客那一段说得天花乱坠,也许是模仿得过真,说着说着,他竟也融入了田鼠的思想里,把那甘愿过简单生活的理想倾情给表述了出来。
    小莲儿当然听不出他的言外之意,只有拍手叫好,大呼精彩。沈欢苦笑不已,虽然说希望生活无忧,可活在这个世上,他能安稳一生?还在思索的当儿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