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做塞王》正文卷第二百六十三章直捣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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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原因就是杜松贪功心切,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进兵,提前三天达到萨尔浒,被努尔哈赤抓住了空隙,打了个时间差,从而送了一波团灭。
    至于努尔哈赤先生说的那句被史学家广为赞扬的,据说最能证明他的军事天才的话——“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说到底也就是吹吹牛逼,谁赢了也会吹,找一些文人来编一些经典的桥段来造神,不足为奇。
    朱元璋坐了天下之后,不也编排了一番陈友谅和张士诚吗?“友谅志骄,士诚器小,志骄好生事,器小无远图。”先打陈友谅张士诚一定不会支援他,因为咱朱某人早就算定了他是个鼠目寸光之人,先打张士诚陈友谅一定会倾国来犯,因为他一撅屁股,咱朱某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所以要先打陈友谅,从而奠定了大明朝的万里江山。
    多么的神机妙算,简直跟神仙一样,明见万里,明察秋毫,将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的脾气摸的透透的,而且还能预见未来,正是因为不知道是哪个无耻的御用文人给老朱编的这个桥段,将他高高地推上了神坛,让人信了几百年,信的是五体投地,毫不怀疑。
    实际上,前面也说过,朱元璋之所以能成功靠的就是稳健的形势风格,他基本上不会冒险,而他的这段经典言论很明显有很大的冒险成分,仅仅凭对张士诚的性格分析就断定他不会打自己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先不说他这性格分析对不对,就算是对,那样不靠谱,因为人心是最难测的,是最时刻变化着的,他今天不想打你,说不定明天就想明白了举兵来犯,那你岂不是就完了?
    朱元璋之所以对张士诚放心是因为他知道张士诚不会来打他,不是因为性格,而是因为实际的形势。首先,他派徐达、汤和等人将张士诚和自己接壤的各个水路要地都堵住了,打造了一层防备张士诚的铜墙铁壁,张士诚要是冒然来打,只能是碰壁。
    其次,张士诚也没想着打他,当时刘福通刚刚败亡,他所占得山东河南之地基本成了无主之地,这些地方又跟张士诚接壤,此时出兵去抢占简直跟白捡的一样。张士诚吃饱了撑的放着白捡的土地不要,非要去啃朱元璋这个硬骨头?
    要不是朱元璋走了狗屎运,在鄱阳湖一箭射死了陈友谅,进而迅速吞并了他的军队地盘,实力大增,远远地将张士诚甩在了后面,如果他和陈友谅再打上几年,等到最后两败俱伤,让张士诚在这几年内从容坐大,到时候天下是谁的还真不好说。
    都是命啊!朱元璋能做这个历史上最为传奇的皇帝,除了他本人的本事以外,运气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肯定是祖上积了大德啊,所以说诸位闲着没事的时候要多做做好事,给自己和子孙积德,等你积攒到了一定的程度,化成了巨大的业力,就会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
    纵使经百劫,所做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切记,切记。南无阿弥陀佛。
    瞿能一身戎装,与范朝西告别时,意气风发,心中的热血滚滚沸腾,将他黝黑的脸蛋都涌成了红色,道:“老范,终于轮到咱兄弟老哥们出手了,这次咱们就按王上制定的计划。我从东面进攻,奇袭扎布汗河的源头,将他们往西赶,你就从西边进攻,等着收网抓住马哈木这个老小子。”
    “哈哈哈。”范朝西也是高兴地放声大笑,自从上次打完回鹘之后,还从来没有打过仗呢,这几年真是把老子憋坏了,大声地吼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我可要告诉你,马哈木的脑袋我可是要定了。我可是指着他跟你一样封侯呢。”
    “那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驾!”瞿能大喝一声,双腿一夹马肚,一阵风地施离了原地,向着属于自己的五万精锐骑兵冲去,他要带着他们,去永清大漠,建立不世功勋。
    “那就走着瞧吧,我们走!”范朝西也催马离开,带着自己的侍卫去找自己的部队,他也是个不服输的人,自认为不比瞿能差,上次是这小子运气,断了回鹘军的粮道,混了个封侯的待遇,这次自己怎么着也得把这一分搬回来。
    洪武三十年的冬天,西北的天气已经不足以用冷来形容,西风烈烈,吹得人的皮肤将要裂开一样,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的肺都要被冻起来。
    但是,每一个大明将士的血却是热的,是沸腾的,因为他们知道,属于他们的时代终于又来了。
    瞿能骑着战马,在五万明军铁骑跟前不住的奔跑,大风吹的他头上的红缨和嘴边的胡须不断地飘摇,但始终掩饰不住他难以掩饰地激动之情,喝道:“兔崽子们,你们知道我的这匹马为什么停不下来吗?因为它知道,立功的时候到了。这几年,我们肃国一直在搞建设,大仗一仗也没有打过,人们都快把我们忘记了。今天,就是你们证明自己的时候!我们这次是要长途奔袭一千二百里,一举捣毁马哈木的老巢。我要去立功了,愿意跟我一起立功的,就跟上来吧,跟不上的就不要跟了,回家抱孩子去吧。”
    说罢,“驾”地一声,双腿一夹马肚,跃马挺枪,向北疾驰而去,渐渐消失在无尽的大漠中。
    “追随大将军,为王上效命!”五万明军立时发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呼喊,随后分别催动着自己胯下的战,犹如一阵狂风一样追随着瞿能向北疾驰而去。
    寒冬腊月,西北本来就异常寒冷,再加上人在战马上疾驰,寒冷如刀的风迎面吹来,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虽然所有的明军都涂了防冻药,但他们知道,依照这种速度在寒风中疾驰一千二百里,就算有再好的防冻药也会冻坏身子。
    但他们没有人选择退缩,除了顾及军法以为,那就是出于他们大明将士的尊严,出于男人的尊严,他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男人,必将会把所有的绊脚石都踩在脚下。
    大军没日没夜地疾驰了八百余里,来到了一个瓦剌的小部落跟前,如此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保密自然是最重要的工作,因此在瞿能的默许之下,这五万明军没有丝毫手软,将这个部落里的男人全都杀死。
    将他们的战马和骆驼等交通工具全部掳走,只留下了女人也一些生活物资。如此一来,就将这个部落变成了一个天然的牢笼,没有了牲口,这些女人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在这里依靠着这些可怜的生活物资乖乖地等着,等着明军得胜归来之后,再将她们当成战利品打包带走,然后沦为明军的玩物和奴隶。
    当年蒙古人征伐世界的时候,这样的事没少干,这次也轮到他们头上了,这叫明明之中自有报应。
    一名明军的小校擦干了自己刀上的鲜血,从刚刚被他杀死的那具尸体上取出了一袋他最喜欢吃的牛肉干,放到嘴里咀嚼了两口,味道不错。
    这名小校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着走到瞿能跟前,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大将军,都处理干净了。”
    瞿能仔细环顾了一下四周这血腥的环境,眉头紧皱,异常认真,倒不是在悲天悯人,他是一名武将,打了一辈子仗,对死人这种事早就麻木了,而是他出于天性的谨慎和用兵的慎重,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战场,生怕再出现什么纰漏,在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沉着脸问道:“跟上来多少人?”
    那名小校在马上施了一礼,道:“全部五万!”
    “哈哈哈!”瞿能骑在马上纵声狂笑,大喊道:“都是好样的,兔崽子们,跟本将军去立头功吧,直捣王庭,沿途下马者,斩!”
    随后,又“驾”了一声,骑着他那匹高头大马向扎布汗河的方向疾驰而去。
    “驾!”“驾!”五万明军稍微收缴了一下战利品,便随着瞿能向马哈木的所在地奔驰而去。
    经过这几年的惨淡经营,肃国的马政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军马场给肃王朱楧生产了大量的马匹,数量完全不输北方的少数民族。
    因而,这十万明军都是装备的双马,一匹马跑累了,立即可以再换一匹,效率十分高,基本上可以不间断地去跑。
    路上,瞿能等人遭遇了马哈木的斥候,在他的指挥之下,明军干净利落地将他们全部俘虏,并命他们前面带路。
    在瓦剌斥候的带领之下,瞿能于洪武三十年腊月的一个清晨抵达了马哈木的大帐附近。
    这一天似乎是天助我也,老天爷下了场大大的雾,使得明军的行动更加隐蔽。
    “将军,那里就是我们可汗的大帐。”一名瓦剌斥候畏畏缩缩地说道。
    瞿能的热血早就沸腾了,奔袭千里,封狼居胥,永清大漠,是武将的最高荣誉,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能赶上这历史性的一刻,他感谢命运,更感谢王上,他决定要把这个机会牢牢得攥在手里,对当年犯过错误的指挥使袁大同说道:“你带一千人为前锋,攻打他们的营门,攻破之后,鸣长笛为号,我再率大军突击。”
    这可是个立不世之功的机会,袁大同在这个指挥使的位置上待的够久的了,上次大战回鹘后来他也是立了一些功劳的,但是由于之前犯的错误,功过相抵,不予批评,不予表彰,还是让他接着干他的指挥使,这一干又是好几年。眼看着之前的同级兄弟都因为立功得到了升迁,他心中又怎能不羡慕,不眼气?早就憋了一肚子劲了,大声地喊道:“末将领命!将军,你就放心吧,末将这次一定拿下马哈木的首级!”
    “少废话!快去!”瞿能板着脸,大声喝道,时间紧急,他可没有功夫在这里听袁大同表态,一脸严肃地催促道。
    “末将遵命!”袁大同向瞿能行了一个军礼,然后点齐一千精兵,悄无声息的向马哈木的大帐进发。当年蓝玉和王弼奇袭捕鱼儿海,灭亡北元的丰功伟绩,令每一个大明武将神往不已,虽然蓝玉和王弼最后的结局都很凄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对这两个人的崇拜,人生在世不过数十年光阴,只要能一朝青史留名,就算是上断头台又何妨?
    运气十分地不错,漫天的大雾遮蔽住了明军的身影,他们像死神一样,悄无声息地向马哈木的大帐内靠近。
    而此时的马哈木正在搂着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睡觉,说实话,明军一开始那么大规模的动员,他不可能没有耳闻,只是他认为明军若想进击大漠,粮草的筹备和运输都是十分困难的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
    因此,他认为明军短时间内不可能打过来,最起码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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