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牢大狱》正文十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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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最好是留在一监区,完成为期五年的服刑改造。
    邓铁山表示可以考虑,刘川在入监教育阶段虽然进过一次反省队,但后期表现尚可。对刘川这种犯人,应当“教”大于“管”,一监区对他了解比较透彻,有利于今后采取针对性强的教育方法。但副监狱长强炳林对留下刘川有些异议:因为刘川以前曾在天监工作,和许多干警都熟,按照回避的原则,似乎不适合留在天监服刑。但钟天水说服道,根据监狱局一三六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只有亲属、同校的同学、户口所在地由同一派出所管辖街区的邻居,才在规定回避之列。刘川是公大毕业的,和咱们这儿的干警既不是同学,又不住邻里,非亲非故,应当不在明文回避之列。而且在入监教育中队三个月的改造生活中,也未发现有干警偏袒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所以留在一监区改造应该不违反原则。最后邓铁山拍板:那就留下吧,只要有利于犯人改造,这不算什么原则问题。
    其实,邓铁山同意刘川留在天监,还有一个不宜明说的理由,那就是:当初让刘川取代庞建东执行放单成功脱逃的“睡眠”行动,就是由他做出的决定。当然,那次“睡眠”与刘川现在的噩梦,并无必然的因果关联,其主观上法律观念不强,个性过于冲动,才是导致他后来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主要内因。邓铁山同意让刘川留在天监,倒也并非想分担一些心理上的责任,而是希望刘川能在五年的刑期之内,有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有利于这孩子顺利度过人生低谷,将来回到社会上还是一个心理健康的好人。
    邓铁山知道,钟天水又何尝不是这个想法,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是这个“理”,不宜与外人道罢了。
    入监教育结束后,刘川被留在了一监区。
    尽管,他的入监教育结业考试的各项成绩都在中游,不上不下,有些项目还不及孙鹏。孙鹏的队列训练成绩还评了个八十五分,比只得了七十分的刘川高了一大截呢。但刘川还是和其他犯人一样,在入监教育结束后,考取了罪犯计分许可证。也就是说,可以按照罪犯考核办法的规定,按照每天的改造表现,积累自己的分数了。罪犯今后在狱中的一切生活待遇、享受何种处遇等级、能否得到减刑假释,都要依据分数高低,公开公平地排名决定。所以,分数对于一个服刑人员来说,要比考大学的学生还要重要,还要命运攸关!
    从反省队回到入监教育中队后,刘川的处遇等级被降到了最低,在入监教育将要结束的时候,又恢复到原来的二级严管。取得计分许可证后,又从二级严管升到普管。牌子也从红色换成了白色,又从白色换成了黄色。从入监教育分监区出去的服刑人员,大部分都换上了黄色的胸牌。
    孙鹏也留在了一监区,和刘川一起分到了一监区的第三分监区。孙鹏能留下来的表面原因是他的刑期偏长,实际上是因为他曾在监狱的篮球赛上露过一手。他上中学那会儿是北京少年篮球队的前锋,基本功相当扎实。其实刘川的篮球也打得不错,中学大学都是校队的投手,监狱搞球赛那阵他的心情正逢低落,所以没有报名,休息日的时候也从来不去球场。他不像孙鹏那样,自己坐了牢老婆要离婚孩子没人管了,可还是照旧玩儿照旧吃,而且玩嘛嘛成吃嘛嘛香。
    留在天监,留在一监区,刘川并没当做是件好事。天监的干警都是熟脸,一看见他们刘川就特别别扭,就难以忘掉过去,难以忘掉自己过去是干什么的,难以忘掉过去的一切理想和荣耀。
    刘川最不愿意的,是分到三中队,因为庞建东就是三中队的。
    刘川最不愿见到的人,第一是小珂,第二就是庞建东了。幸好庞建东不是刘川的责任民警。按照钟天水私下的建议,刘川的责任民警由分监区长冯瑞龙亲自担任。冯瑞龙快四十的人了,和刘川过去同事时就不是一辈,这让刘川心里多少好受一些。
    刘川分到第三分监区后,冯瑞龙也对他一直不错。后来监狱为犯人办了一个日用品超市,要抽人去超市干活儿。这种活儿犯人们都是抢着去的,几乎人人报名,后来经冯瑞龙提名,分监区研究决定,选中了刘川。也因为刘川那时候的处遇等级又升到了二级宽管,胸口和床头,也换上了蓝色胸牌,分配他去超市这种地方工作,在资格上已不构成争议。
    刘川也挺高兴,因为在超市干活,那感觉就像回到了社会,就像是在社会上找到的一份自由的工作,那种感觉让人愉快轻松。可刘川一到超市才知道,超市的主管部门,就是监狱的生活卫生科,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就是生活卫生科的干部郑小珂。
    如果说,刘川不愿意见到庞建东,是因为他知道庞建东一直讨厌他,那么他不愿意见到郑小珂,则是因为他知道郑小珂一直喜欢他。
    在遣送大队工作时他就看出小珂喜欢他,言谈话语,行为举动,都看得出来的。让女孩喜欢向来被刘川当做一种享受,是他的一份虚荣,所以刘川在小珂面前,一直比较端着,比较注意形象,举手投足,有点装酷。他当然不愿意让小珂整天看见他现在这副倒霉的模样。
    超市就设在犯人伙房旁边的一个大房间里,刘川在那房间的玻璃隔断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自己都吓了自己一跳——光光的脑袋,尖尖的下巴,两眼跟灯似的,早已不是能让女孩追逐的那种形象。而且,奶奶现在就住着小珂家的房子,他在里面无论犯了什么违纪的事情,小珂都能回去向奶奶学舌。
    到超市干活的头几天里,主要是帮着卸货拉货,帮着建立账目,再把入完账的货品,分门别类摆到货架上。超市正式开张那天监狱领导都来了,各监区还派了些犯人代表,参加开业典礼并成为超市的第一批顾客。邓监狱长还给大家讲了话,给超市命名为“阳光超市”,在参观超市时见到刘川,还问刘川身体怎么样,适应不适应之类的。刘川以前当民警时一见邓监心里就慌,更别说现在了,他慌得只叫了一声邓监,其他什么都忘了回答。
    副监狱长强炳林也和刘川说了话,虽然只是一般事务性的嘱咐,但口吻相当亲切:“你收账啊,收账可要心细,算完账要多复核几遍。”刘川点头答应,紧张中他倒并没忘记叫全了强副监狱长的职务。他当初一分到遣送大队老同志就提醒过他,对老钟可以简称钟大,对中队长冯瑞龙可以简称冯队,连邓监狱长都可以简称邓监,唯独强副监狱长不能简称强监——不太好听!
    对,超市开业后刘川就负责收账,收账并不真的收取现金,只是刷卡记账而已。犯人们手里都发了一张卡,把自己账上的钱都存在卡里,买了东西一刷就行。犯人的处遇等级不同,允许花钱的数目也就不同。最低的每月可以花四十元钱,最高的每月可以花二百六十元钱。二百六十元,那能买不少用品和零食呢。
    阳光超市由社会上一家大型超市统一供货,统一结算,不需监狱方面自己联系货源。但阳光超市刚开的那几天中,小珂和生活卫生科的一位副科长还是不放心地天天盯着,一会儿价签出了错误,一会儿刷卡机又不灵了,运转初期始料不及的问题层出不穷。后来几天比较顺了,小珂也就不用盯在现场,只需一早一晚过来看看,组织每日的盘点,检查售货的账目。她经常表扬刘川,说他记账记得清楚,字也写得不错。关于他奶奶的情况,则一句不提。刘川对小珂的态度也同样中规中矩,小珂有事叫他,他必是规规矩矩地答“到”,小珂交待完事情,哪怕只是一句“你看一下表几点了”,他也必先规规矩矩地答“是”,然后再看墙上的挂钟,再向小珂报告几点了。
    那一天冯瑞龙带着三中队的犯人过来买东西,自己也在这里买了一块香皂、一条毛巾、一套牙刷牙膏和一包碧浪牌洗衣粉,一共十二块四毛,买完要交现金。小珂恰巧在场,刘川便请示小珂可否允许收现。小珂说你登记下来,把现金交给李队长就好。李队长是那天在超市带犯人的值班队长。刘川于是收了钱,把那套洗漱用具装进一只小塑料袋里,交给了冯瑞龙。冯瑞龙接了那只袋子后,往刘川面前一放,说了句:“给你买的。”
    刘川看着那一袋东西,傻愣着。
    冯瑞龙说:“你换个好点的牙刷吧,毛巾也该换换了。挺精神的小伙子,平时打扮干净点多好。”
    小珂走过来插话:“让他自己买,以后牙不刷干净就扣分呗。”
    冯瑞龙说:“刘川是我们分监区经济最困难的犯人,入狱到现在家里没送一分钱来,生活必需品全是用我们分监区结余的那点钱给他买的。”他又问刘川:“你账上还有多少钱呀,不到一块钱了吧。”刘川说:“还有一块二。”冯瑞龙说:“留着吧,你也别花了。”小珂说:“以后刘川就有钱了,在超市工作是有劳动报酬的。”冯瑞龙问:“你们这儿一个月给多少?”小珂说:“监狱定的最高一个月可以发三十。”冯瑞龙说:“啊,还行。刘川这个星期已经改成一级宽管了,每个月可以花二百六了。每个月家属都能来探视了。”小珂说:“是吗。”转脸又对刘川说了句:“刘川,祝贺你啊。”
    月底,老钟开车去小珂家的房子那里,把刘川的奶奶又接过来了。这次是赶了一个亲属会见的日子,刘川也是随着参加会见的犯人,整队步入会见大厅,隔了一道玻璃隔墙,用电话和奶奶面对面地交谈。
    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刘川在这次会见之后,情绪竟然异常沉闷,那几天在超市值班的队长向三分监区反映,刘川不但突然变得少言寡语,而且神色恍惚,已经有两次算错账遭致购物犯人的投诉。根据这个情况,三分监区决定将刘川从超市调回,换其他表现好的犯人顶替上去。
    刘川回来后,三分监区的干警都有些气愤,因为刘川是在个人计分排名很低的情况下,考虑到他罪行较轻,文化程度较高,出于鼓励和信任才把他派到超市工作的,对他本来是一种照顾,是一份荣誉,但没想到这小子如此不争气,不努力,不仅个人受到超市管教干部的批评,对分监区的集体荣誉也是一种损伤。责任民警冯瑞龙找刘川严肃地谈了一次话,要求他好好挖挖思想根源,找找改造情绪时起时落的原因。
    监区长钟天水在听到情况以后,对冯瑞龙做了提醒:既然刘川是在亲属会见之后出的问题,那你们赶快去把亲属会见的录音调出来,从头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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