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前规则》正文第二十八章狗血

职场前规则最新章节目录
   ?到了21楼我就直接从电梯里走了出去,正对着电梯的墙上挂着很多公司的牌子,其中只有一家公司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
    “兴隆投资”
    虽然我没做过放高利贷的事,但是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他们这些放贷的,都喜欢挂着投资公司的名头,背地里做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事情。
    我本来想按着指示牌走,结果刚左拐过去就见到了十几个人站在走廊上,其中几个我见过,就是上次踹我门的家伙,那几个人也凶巴巴的瞪着我。
    “小子,今天你还敢来?等下老子和你算……”
    “你滚一边去,这可是咱们公司的客户,忘了三哥咋说的了,客户就是咱们的财神爷,是给咱送钱的。”
    黄毛之前被我揍了,估计是怀恨在心,挡住我刚说了两句狠话,就被上次和我搭话的那个叫赵刚的彪形大汉给一巴掌拍到一边去了。
    “兄弟,钱带来了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开口。
    “跟我来吧。”
    他直接带着我走到了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门口,敲了敲门就推门进去了。
    我也没怂,急忙跟了进去。
    一进屋子我就被里面浓重的烟味给呛到了,整个房间里乌烟瘴气的,房间不大,正对着门口是一张大大的办公桌,旁边沙发上坐着四五个光头壮汉,每个人手里拿着一根,斜着眼打量着我。
    “三哥,人送钱来了。”
    赵刚冲着办公桌后面的椅子轻声的说了一句。
    椅子慢悠悠的转了过来,上面坐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一身黑色的唐装,梳着个大背头,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是个胖子,一张肥肥的大脸,配上那身装备和发型,说不出的别扭。
    我想笑,但是笑不出来,那人的眼睛里凶光一闪而过,然后又变得笑眯眯的。
    我后背一凉,一种危机感从心里升了起来。
    这个家伙估计就是范癞子,估计我要是笑出声,觉得没有好下场。
    “钱呢?”
    范癞子冲我笑着伸出了手。
    我急忙将白姐给我的七万块放到了他的办公桌上,然后又从兜里把自己取得两万块放了过去。
    “九万块,人呢?”
    我的话不卑不亢。
    “刚子,把人带过来。你把钱数数,对了把借款合同给他,人让他带走。”
    范癞子看了看钱,又看了看我,不紧不慢的说了句话又转了回去。
    赵刚转身就出门了,沙发上站起来一个男的,直接走过来数钱了。
    “小子,钱对吗?差一张我就剁你一根手指头。”
    数钱的这个家伙是沙发上四个人中最壮的,长得也是最没人样的,尖嘴猴腮的。
    “耗子,你数钱就行,吓唬个孩子做什么?”
    范癞子没转过来,却开口说了句话。
    我心里对范癞子的印象稍微改观了一点,确实像白姐说的,这人还讲规矩。
    “我就是逗着玩。”
    耗子声音立马弱了几分,但是我看到他眼睛里寒光一闪。
    我忍不住向后退了退,这孙子有点阴,给我一种阴损的感觉,好像距离他远点我才能安全一些。
    耗子一边数钱,一边冲着沙发上的另外三个人使了个眼色。
    其中一个稍微瘦小一点的站了起来。
    “哥,我去趟厕所。”
    他说我就朝着门口走去,沙发上的另外两个也站了起来,但是没有说话,直接走到了办公桌前。
    去厕所的那个家伙到了门口却没开门,伸手将门反锁了。
    已经和耗子站在一起的两个人分别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一个朝着我扑了过来,另外一个则是跟耗子直接扑向了范癞子。
    卧槽,这么狗血的剧情让我碰上了?
    看多了香港电影的我,当然知道他们这是要造反,杀了老大上位。
    而我,可能就是个替罪羊。
    他们杀了范癞子,然后再伪造现场,制造我和范癞子互殴致死的假象。
    我来不及多想,一个侧身就躲过了那壮汉扎向我胸口的一刀。
    “范哥小心。”
    我一边大喊,一边顺手抓住了他的手腕子,借力一拉然后一脚踢向了那壮汉的裤裆。
    “啊……我……”
    一脚命中,那人惨叫一声,都没有骂出来,就捂着裤裆跪在了地上。
    我直接一个鞭腿踢在了他的脑袋上。
    这家伙身子猛地一歪倒向一边,脑袋重重的砸到了地上。
    我直接用了全力,因为我担心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砰……
    我后背挨了一脚,身子向前冲了几步,身形控制不住趴像地面,我双手撑地,趴着低头正好看到本来在门口的那人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了我身后,他正朝我冲过来。
    我想都没想,双手用力撑住地面,右脚猛地踢出去,这一下也踢在了他的裤裆上。
    我本来想踢他下巴的,可是他速度有点快,正好把裤裆送到了我脚上。
    那人猛地跪在地上,我站起身来也踢了他一脚,让他和之前那人一起作伴去了。
    我这时候才有精力去看范癞子,虽说他敲了我9万块,但是我不想看着他死在我面前。
    那两个人没有得手,向施了定身术一样,站在范癞子的椅子旁边。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