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公子》正文卷第一百七十一章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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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县,华阳亭,三阳里。
    昔日行人零零星星的村口,如今忽然变得熙熙攘攘。
    三阳里里正带着村内百姓,还有格拉的家眷,全都翘首以盼。
    “阿母,听说阿翁立了不小功劳,今日子就要返回家乡,是不是真的?”
    十二三岁的小伙子,此时已经长得颇为强壮,看向自己的母亲,脸上满是期盼之色。
    妇人摸了摸小伙子脸蛋,笑着回答道:“官府下达的文书,应该不会有错。”
    妇人话音刚落,就听到前面有敲锣打鼓声传来。
    众人急忙抬头望去,看到十骑驱赶着牛羊而来,为首者正是格拉。
    “阿翁,是阿翁呢!”
    三个小孩看到父亲,全都兴奋的大叫起来,直接朝着前面冲了过去。
    “嘿,小崽子们!”
    出征半年,格拉胡须变长了些许,脸上也带着些许杀伐之气。
    只不过,当格拉看到自己三个孩子的时候,那在塞外被磨砺的冷如磐石的心,也瞬间融化了。
    他跳下战马,冲上去一手抱起一个孩子,爽朗的笑声在村口回荡着。
    “恭喜格拉立下战功!”
    就在此时,里正却是走了过来,脸上满是笑容。
    除了里正以外,还有两位汉子亦是大步上前,眼中充满了羡慕之色。
    这两个人,乃是后来恢复自由的奴隶,也被分配到了三阳里。
    他们以前,虽然并非与格拉同一部落,只是相同出身的身份,自然让三家关系莫逆。
    格拉参军之际,两人对于格拉妻儿也多有照顾。
    “兄长,恭喜了!”
    他们走上前,出声恭贺。
    格拉却并没有因为自己立功,就变得目中无人,反而从赵人那里学会了谦卑。
    他先是向众人回礼,而后大笑着说道:“为了庆贺我赵国大破林胡,也为了感谢诸位对于家小的照顾,今日杀羊两头,大摆筵席!”
    两只成年羊,价值六百余钱。
    这还是因为赵国畜牧业发达,导致羊的价格被极大压缩。
    若换做楚、魏、韩等国,成年羊的价格可能会高达五百钱,两只就是一千钱。
    假如换算成粮食,足够一个五口之家生活月余。
    三阳里虽算不上贫穷,却也并不多么富裕,纵然各家各户都养了羊,却也很少有机会能够吃到羊肉。
    绝大多数时候,羊被养大以后,都会被卖掉换钱。
    故此,当格拉说今日要杀两头羊,大摆筵席的时候,村民们顿时沸腾了起来。
    只有格拉的妻子,脸上却是露出肉疼之色。
    迁居到三阳里以后,格拉家中生活并不算特别好,才开始只有官府分发的两头成年羊,以及数头羊羔。
    为了让羊群壮大,格拉的三个孩子,几乎每日都会把几只羊照顾的无微不至。
    时至今日,小羊已经多了四只。
    那两头成年母羊,仍旧是格拉妻子的心头肉。
    舍不得卖羊,粮食又刚刚收上来,在此之前,格拉全家都要凭借格拉的军饷养活。
    此前,格拉只是普通士卒。
    哪怕申岐之地士卒的军饷,远远高于赵国其余各地,想要养活五口之家,仍旧有些勉强。
    若非村里同为匈奴人的两家照顾,恐怕会让几个孩子忍饥挨饿。
    吃过苦,格拉妻子变得越发精打细算起来,故此听说自己男人,要杀掉两只羊宴请全村人,才会露出肉疼之色。
    要知道,宴请全村人,单单凭借两头羊可还不够。
    他们家中,还必须拿出粮食,以及其余的蔬菜、瓜果,这些可都要花钱。
    格拉非常了解自己妻子。
    他看到妻子脸色以后,当即上前说道:“此番我斩首五级,获得赏赐耕牛两头,大小羊合计两百只,山林两顷。”
    “你看,身后这些可都是君上赏给我家的财富,杀了区区两头宴请乡亲们,不算什么!”
    格拉妻子闻言,不由惊讶的长大了嘴巴。
    在此之前,她虽然也疑惑,自己男人回到家中,为何会带着大群牛羊。
    直到此时她才明白,原来这些牛羊,都是自家男人凭借军功赚取到的赏赐。
    “居,居然会有这么多赏赐!”
    格拉妻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当年在草原上,虽说跟随部落出征立功,也会得到赏赐,却不可能有这么丰厚。
    两头耕牛,价值一万钱左右。
    两百只大小不一的羊,总价值大约在一万五千钱左右,若是等羊羔都长大以后,价值更是能够翻倍。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拥有两头耕牛以及两百头羊,绝对算得上是无法想象的财富。
    等到农忙时节,将耕牛租给其余农户,也会有持续不断的收益。
    更不用说,还多了两顷山林。
    格拉仅仅打了一场仗,就让整个家庭成为三阳里首富,所有得知消息的村民,脸上全都露出艳羡之色。
    那两个同为匈奴人,却选择留下来的男子,也都露出懊悔之色。
    其中一人名叫奇塞。
    奇塞性格比较内敛、安于现状,恢复自由身以后,既没有选择参军,也没有选择高风险的建筑行业。
    他老老实实的选择有偿服徭役。
    虽说奇塞有偿服徭役所得工钱,比格拉的军饷要高,却也高不了多少,也只能勉强让家人熬到秋收时节罢了。
    秋收以后,奇塞家中生活才变好了些许,这已经让奇塞非常满足了。
    吐古个子比较矮,脑袋却比较灵活。
    他成为了建筑工人,才开始工钱还没有奇塞多,可是当吐古学到技术以后,收入直线上升,成为了整个三阳里都有头有脸的人物。
    两个人,对于现如今的生活都比较满意,也没想过再回到草原,过那种居无定所的日子。
    可惜,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相比起格拉的暴富,两人所获得的些许成就,简直不值一提。
    特别是奇塞。
    他妻子时常念叨着,说奇塞没有吐古会赚钱,同是恢复自由身的匈奴人,为何没有别人生活的好。
    奇塞也想过去做建筑工人,可奇塞只有一把子力气,纵然去做建筑工人,也只能做最简单、最累的工作,赚到的钱甚至还比不上现在。
    他也苦恼过,不知道以后该如何做。
    直到看见格拉满载而归,奇塞忽然感觉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不就是上阵杀敌吗?
    格拉固然勇武,奇塞也差不到哪里去。
    以前不敢拼命,那是因为拼了命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可是现如今却不一样了。
    奇塞可以确定,只要自己上了战场,纵然为了那些赏赐,也绝对会奋勇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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