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正文卷第五百二十七章亲信和盲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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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他下手。”
    曹云道:“你等他下手,别人也在等你下手。我认为你并没有完败,你还有一位老板至今还未被猜到身份。”
    钱坤若有所思:“这位老板很有意思,我一直不太看得起他。但是他是我唯一不知道身份的老板。我询问多次,我大老板表示有事和他联系就可以,说二老板就是一个土豪,暴发户,没有什么头脑。仔细回忆,我倒觉得二老板很可能是烈焰理念的发起人。”烈焰是有理念和信仰的,无论真假,毕竟有。
    曹云疑问:“烈焰在东方半岛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曝并且撤离呢?”
    钱坤:“走叉通过一或者两次开庭,锁定了烈焰法庭的地址。不是我们自曝,是走叉的进攻。在法庭地址必然暴露的情况下,我只能刻意的抹黑东方,制造出栽赃的假象。只有这样才能让东方解释为什么烈焰法庭会开设在东方半岛内。这也是我想不通的,为什么要把烈焰法庭开设在半岛内,他就没想过B计划和后备计划吗?”
    十人营成份复杂,诸如钱坤和走叉这类人,他们对金钱,对生死无感,搞事是他们最大的乐趣。他们挑战自己的极限,即使未来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他们也不会后悔。
    也有曹云和超黑这类的,赚钱,过日子,过更好的日子的人。有人因此判定曹云就是专家所批判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举个例子,曹云是一位劝说大家买动物来放生的人。关键是曹云的目的。曹云如果只是个人认识而鼓励大家放生,那他算不上精致利己主义者。曹云如果是一边鼓励大家放生,一边将大家放生的动物捞回来卖给放生的人,那他就是一枚精致利己主义者。
    曹云是什么样的人,每个人看法都不同,不过曹云绝对不是搞事的人。但是曹云很理解走叉和钱坤的心态,在内心中他偶尔也闷骚,也想搞事。只不过富裕的物质生活已经束缚了曹云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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