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正文卷第一百四十一章不死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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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不要太拘束。曹云表明,不敢和萧依依大美女喝一杯,自己的女朋友会吃醋的。在海董的哈哈大笑中,结束了这次钓鱼之旅。
    ……
    回到陆地已经是下午四点多,曹云给高山杏打个电话,告诉自己回来了,就不去律师所了。没想到高山杏告诉曹云:“你最好回一趟律师所。”
    “怎么了?”
    “法援发来一桩案件。”
    曹云道:“法援发来的案件,你随便应付一下就好了。”之前说明过,法援案没一点油水,只是因为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所才会签署法援协议。正常就如同曹云说的,拿资料,上庭,一声不吭,或者吭几声,应付过去就完事了。
    高山杏道:“案子的被告是沈适案的嫌疑犯。”
    “哇!”曹云颇为惊讶:“这么大案子,没有其他律师所愿意主动接吗?”
    高山杏道:“据说被告没钱请律师,法庭只能给他指定律师,法援找到我们律师所。根据法援的工作人员说,司马落请法援将案子安排到我们律师所。”
    司马落?这算是越权了。东唐法援的游戏规则,法庭需要一名律师,发到法援处。法援处会将信息通过通讯手段通知到各签署了协议的律师所,如果有律师所主动接案,那就是先到先得。如果没有,在一定时间内,会进行随机派发,把案件派发给某律师所。
    理论上检察官不能介入法援的,因为检察官属于控方,不能为辩方指定律师。就因为司马落的越权,曹云反而有了疑虑,回答:“材料送来了吗?”
    “送来了。”
    曹云道:“我全身都是海盐味,我先回去洗澡。如果你方便到我住所一起吃晚饭,我们一起看下案子。”
    “也可以。”
    曹云道:“叫上一航……喂,你来吗?”
    “来什么?”云隐问。
    “到我住所吃快餐,看卷宗。”
    “去。”只要不强训,哪都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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