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退出娱乐圈开始》正文卷第12章: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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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差点感觉…”
    一曲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和震惊。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真香…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太可怕了。
    自己一个新时代的伪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太难了~
    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样的歌。
    不过!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刚才,还是会选择再听一遍。
    毕竟能玩直播还写小说的妹子肯定是一个内心喜欢蹦野生的主。
    …
    “勋哥~”
    “太厉害了,很好听。”
    “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还觉得这歌曲有点傻和幼稚来着!”
    一时间。
    陈玉还有些来兴趣了。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能写得好听的人肯定很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而已。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这…没那么夸张吧?”
    “一直以来,心里挺向往以前那个年代的士高、歌舞厅……”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不是崇高理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都离不开音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嗯嗯。”
    “真的很不错!”
    “嘻嘻…这个呢~”
    听了这首《野狼》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两首也是相当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画个龙龙都能唱。
    那一起喵喵喵喵应该也没有太大问题吧?
    喵喵?
    陈玉差点情不自禁地想学一下猫叫。
    心里反倒很好奇期待起来。
    …
    “这…”
    “其实更适合给女孩子来唱的,我就算了……”
    拒绝。
    方世勋内心肯定是拒绝的。
    好歹以前也是一个高冷男神。
    现在一下子唱这什么学猫叫还不得毁形象?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已经足够,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这首歌还是算了。
    要不是从脑海中挑最简单幼稚的歌曲来练练手,他都不一定会把这个弄出来。
    不过。
    当初这首喵喵可是火遍全网。
    “啊?”
    “女生?”
    “那…你是不是专门写给谁的…”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没~”
    “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勋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最后方世勋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这吉他的熟练度。
    现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语。
    …
    我们一起学猫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面前撒个娇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阵软软糯糯的女声传来。
    甜美的声音中带着俏皮。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震惊懵逼的样子。
    不可思议!
    这是女声?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那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
    每天都需要你的拥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对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紧接着。
    方世勋切换回来原本的男声。
    彼此之间无缝衔接。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爱。
    本身就是挺讨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不是一首有内涵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过!
    它可能会火!
    这是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觉得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得死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对方一脸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最帅!
    现在听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再听一遍。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就会想循环听到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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