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家宗师》正文卷第三百九十五章刑部之“虎”曹达华(二合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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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案之虎,顾名思义,凡是刑部的重案要案,皆被其一一堪破,效率惊人,处置果敢,被人冠以猛虎之称,赞其能力出众。
    而老曹也是凭着这一份份破案的功劳,一直步步高升。
    但这份硕果累累的荣誉单中,也有一些令人玩味的存在,那就是老曹破的这些大案,既不靠断案如神的侦破手段,也不靠缜密如丝的推理审判,而是凭借一身逆天的………运气。
    ………
    查案时胡乱转悠,愣是误打误撞的碰上回来观察情况的杀人凶手,一举拿下………
    回老家探个亲,结果和雇来的马夫聊天发现了其是逃窜了七八年的重要钦犯,到了老家非拉着人家喝酒,用药麻翻,送到官府………
    府里招个奶妈,竟然发现是盗取大乾钱庄的京城巨盗的相好的,后用计将巨盗骗出拿下,一举破了震惊朝堂的钱庄失银案………
    ………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虽然在这些案例其中,也能发现老曹心细如发的敏锐和随机应变的高超能力,但最令人注目的,还是那惊人的运气。
    那一个个罪犯,仿佛是排好了队似的,一个劲地往老曹手里撞,拉都拉不住的给他送功劳,看着着实让人有些“眼气”。
    其实要不是曹达华非科举出身,提拔阻力比其他人大,以他的功劳,当个刑部尚书还真非难事。
    只可惜他一个“泥腿子”出身,入不了那些读书人的眼,天然被士林排挤,虽然资历足,但名声太小,刑部之虎仅仅流传在刑部和朝堂,在外界就没那么响亮了,否则他也不会着急来找马晋了。
    ………
    关于自己的事情,曹达华没做什么隐瞒,几乎是对马晋和盘托出,这在官场上,对于刚刚熟悉的二人来说,十分难得。
    从这也能看出,老曹对尚书之位有多么执着,甚至跟马晋许下了,甭管他当尚书此事成不成,只要《杂志》那边效果好,他就算欠马晋一个人情。
    一个未来刑部二把手甚至是尚书的人情,对马晋来说可还是挺值钱的,而马晋更看重的是…………老曹的这个人……
    ……
    :有点卡文,容我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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