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宇宙诸天都要毁灭》第790章往日不可追(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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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说,一饮一啄,皆是命运。
    悬崖之上石碑依旧,杜冷秋没有飞上去,而是沿着当年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了上去。台阶三人宽窄,开凿得较为粗糙。
    台阶沿着山脚曲曲弯弯通向山腰。沿着台阶,上行一百一十米,山路左侧便出现了一条岔路。岔路狭窄,仅容两人并行。一侧邻岩壁,一侧为空旷悬崖,颇为险峻。前行两百米左右,豁然开朗,可以看到一处空旷的平台。
    平台两面是悬崖,峭壁直立。
    平台上满是赤红色的地面,四块剑碑错落分布,色泽黝黑,耸立如剑。这里本该是五块石碑,但杜冷秋当年做小贼,硬生生偷了一块离开。
    剑碑下宽上窄,高而薄,仿佛一口竖立的长剑。
    碑身正面是酒杯大小的文字,从上至下,从右至左排列。文字下方还有一些小小的卡通人物在舞剑。虽是寥寥几笔,却极其传神。
    “泉曲之鬼,千袄混形。内外冥合,不相闻见。散香虚庭,侧视通灵……”杜冷秋一目十行的扫过心法,心中感慨,当年的他读着这些文字,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文盲。而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再回首,却发现自己已经悄然立在了诸天的巅峰。
    “这就是本公子当年修炼的武功吗?连名字也没有。”蝶舞立在杜冷秋身旁,看着他独自沉默,便笑着开口。
    “其实,它有一个名字,叫做凤凰剑经。”
    说着,杜冷秋将轩辕凰的故事说了出来。蝶舞纵然站在了诸天之巅,仍旧未轩辕凰的成就感到赞叹。
    轩辕凰的成就不在于破碎虚空,而在于超脱自己。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躲在一个舒适圈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品茶赏风雪,饮酒宴宾朋。
    高歌无日月,醉眠过一生。
    可轩辕凰明明已天下无敌,却还可以打破常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终究破碎虚空,证见新的武道。
    他走到悬崖边,当初正是在这里,白三姐拽着他一跃而下。此时他依旧可以感觉到那一刻的惊恐。
    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白三姐,真是一个鲁莽的苗族姑娘。
    【我告诉你咧,白三姐是我家乡一种野花的名字。它可以清热解毒、生血止痛,在我们苗疆很常见的。我娘给我起这样一个名字,就是要告诉我,做人不要强求作什么富贵牡丹,只要做个普通的鲜花就可以啦,一样可以快乐的嘛。可是,我不愿意。做女人,就要做轩辕剑仙这样的女子,才算没有白来世上这一遭。所以,我才会跟着吕思勉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可是,这些功夫学起来真是太难了。】
    他抬起头,冥冥之中,透过白三姐这个名字,可以感觉到远在西南之地,一个精力旺盛的妇人正在吼道:“小兔崽子,还不快点滚过来练剑。你知道老娘为了练剑,跑了两千多里地区赤阳山,才学了这门剑法。”
    杜冷秋不由得一怔,当年的傻姑娘如今为人母,性格一下子天差地别,让杜冷秋适应不能。
    他念动之间,面前便形成了一副水镜,镜面中有着西南万里疆土,弹指间画面转化,已定格在一个山丘上。
    一身妇人装束的白三姐差点叫杜冷秋忍不住来,好在她眉宇之间的气质仍在,只是多了两分暴躁之气。
    而在他身前不远,一个长了副熊孩子模样的男孩正被她手中的木剑揍得满地乱爬。
    “我不练,我不练,我要去玩摔跤。拿一根木剑来耍,被人看到会笑话我的。”
    “啪啪……”白三姐木剑挥成一团幻影,将熊孩子打得抱头鼠窜,只是他根本逃不出白三姐剑法的笼罩,只能被动挨打。
    看了一阵“慈母教子”,杜冷秋颇为无语,而蝶舞还在一旁笑道:“这就是公子的故人吗?真是一个有趣的人。”
    杜冷秋干笑两声,道:“哈哈,当年她可是温柔体贴的很。一口苗语软软糯糯,好听的紧。”
    他散去水镜,看到故人无恙,活力十足,他很是欣慰,至于那熊孩子,只是打的还不够而已,相信白三姐爱的教育,一定会感化他的。
    光芒一闪,两人已从赤阳山消失,来到了五公里外的赤阳城。
    如今的赤阳城已成一片废墟。
    王朝战乱之下,各方自顾不暇,这赤阳剑会也没有人再来。久而久之,这赤阳城也繁华不再,最后乱兵过后,被一把火烧成了废墟。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杜冷秋心中生出这样一种情绪,无端的有些伤感。当年这赤阳城何等繁华,关山万里,只需说一句朝拜凤凰剑仙,便是畅通无阻,山匪强盗谁都不敢阻拦。
    无数的学剑之人前来赤阳山朝圣,修习凤凰剑经,给赤阳城也带来了商机活力,可经历过铁魔姬神都的那一场死战,中原死伤狼藉,元气大伤。而王朝衰败,诸侯反王兵连祸结,血战于野,大地哀鸣。人们连吃饭都困难,这练剑的人自然就少了。
    走近这废墟一般的城池,杜冷秋首先看到的就是雁来居。
    八面形状的雁来居,每一面都有窗户,可观四面八方。而在八个方向的每一处檐角,都挂着铃铛,随风而舞,发出轻微的叮叮声。
    赤阳城内,酒馆遍地,但最好的酒楼公认是雁来居。这是家真正的百年老店,享誉全城,蜚声三郡九府之地。
    可如今,雁来居再没有往日宾客满座,往来如梭的盛况。
    如今的雁来居,一片破败,唯有挑檐上的铃铛仍在风中叮当作响,与往日无异。
    杜冷秋指着雁来居,感慨一声,雁来居的故事一一复述给蝶舞听。
    【雁来居的老板雅号雁九,家传的雁行九天剑法轻灵曼妙,以幻取胜,尤其以浮空三绝剑最为人所称道。
    这套剑法的来历十分奇特。
    传闻,雁九的祖父的祖父的祖父,自幼在赤阳城长大,亲眼见证了轩辕凰神话般的崛起。因他在家中行九,故名雁九。
    当年,他虽然会些剑术,但不过是三流中三流,连去做镖局的趟子手都不够格。不过,他悟性不错,常常在碑林观剑,还观摩轩辕凰与各种挑战者的战局。虽然能力所限,没有练成凤凰剑经,却将自家的剑术不断升格,重新整理之后,命名为《雁行九天》。
    雁行九天,逐凤而舞。
    这个名字寄托了雁九的情思。但当年轩辕凰如彗星崛起,横扫天下,仰慕她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最后,和其他所有人一样,他的一腔情思只能空付流水。
    轩辕仙子飞升之后,雁九在江湖中厮混了十多年后,闯下了不小的名声,厌倦了厮杀之后他又返回赤阳城,盖了这栋三层高的雁来居。在晚年,雁九立下一个奇怪的规矩。此后,所有继承雁来居的后人,不管之前叫什么,必须更名为雁九。】
    蝶舞感慨雁九的痴情,只是说道:“一片真情错付,但雁九心中,或许也是幸福的吧。”
    “爱恋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怎么评价并不重要。”
    当他们走近雁来居时,赫然发现这废墟一般的城内,雁来居赫然仍旧在开业,只是,门口枯叶横飞,一片萧条。
    杜冷秋沉吟了一下,和蝶舞一道踏入了雁来居的大门。
    和外面的风沙枯叶相比,酒楼之内很是干净,显然主人经常清扫。抬眼望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个穿着紫色团花长袍,身材圆滚滚,很有富贵相的胖子。
    这身材相貌一下子唤醒了杜冷秋的回忆。
    他拱了拱手,感慨道:“原来是雁九掌柜的。”
    蝶舞一下子打破了心中的幻想。在她想象中,这样痴情的男人应该是一脸病娇,满脸痴情的少年,可不该是这样的胖大叔。
    杜冷秋却是想起了当年初见这位雁九,对方认错人的尴尬往事。
    雁九看着杜冷秋,眼睛瞪的滚圆,“是你,你……”
    杜冷秋看着雁九,赫然发现二十多年不见,雁九已经练就罡气,踏入了宗师境界。杜冷秋记得当年初见,长孙樵评价他说【这雁九已经是先天巅峰,只差一步便可练就罡气,踏入宗师境界。难得这雁九经营着酒楼,竟然还能不为外物所迷,一路勇猛精进。】
    如今看来,这长孙樵所言不虚。
    忽然,雁九蒙住了脸,声音哽咽道:“偷生之人,没有脸见先生。”
    “何出此言?”杜冷秋有些诧异
    “姬神都南下,我本该死战当场,却苟且偷生,还有赖先生出面,挽天倾,救众生。我有负雁九之名,有负阿爹当年的托福。”
    “我。我是个懦夫。”
    杜冷秋哑然失笑,“雁九不必这样,其实当年我也没想过和姬神都死战,只是被白三姐硬拖着跳下山崖,不得不直面姬神都而已。”
    雁九一愣,放下袖袍,露出了眼泪斑斑,诧异非常的胖脸,“先生所言当真?”
    蝶舞在一旁不高兴的说道:“我家公子何必骗一个死胖子。”
    “胖子就胖子,何必要说死胖子。”雁九喃喃自语着,眉宇间的哀愁去散去了不少。
    杜冷秋又道:“英雄都是被逼无奈的,雁九先生不如做几道菜来犒劳我们两人一下。”
    说起做菜,雁九精神一震,道:“虽然现在战乱不断,可我这儿还是囤了不少菜肴的。”
    蝶舞在一旁怼道:“是啊,看你的身材就知道。”
    雁九不理蝶舞的嘲讽,施展浑身解数,整治了一桌好菜,又奉上一坛好酒。杜冷秋用了几口,叹道:“味道虽然相同,可人已不是往日的心情。”
    他对雁九点了点头,道:“天下大乱,正是英雄用武之地,雁九你没有必要为往事所困,埋没自己的一身绝学。”
    说完,他和蝶舞飘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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