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幸:罗子安》正文辞官·偶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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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陛下呕吐出来的鲜血,马中丞泪眼道“陛下您的身体?我去为您找太医。”
    龙泽拉住他的手说“不必了,太医已经告诉朕了,朕的时日无多了。”
    “陛下,肯定是祁妖后搞得鬼,我去为您找更好的医者。”
    龙泽紧紧的拉住他说道“马中丞,先听我说完,前几日你告诉朕说盛达太子在刑洲举兵起义了,这个消息是否属实。”
    “回陛下,盛达太子自从被贬刑洲边疆,微臣就书信给自己的发小好友赵刚,让其加派人手好生照料,经过这几年的相处,他们都以是盛达太子的部下,在刑洲边疆一带创建了自己的人马,虽然只有不到五千人,但据传闻在刑洲一带深受百姓爱戴。”
    “盛达是个好孩子,从小就有大志向,可惜朕毁了他,还好有你们这样忠心耿耿的大臣,你们真是大兴国的福报。”
    “陛下,身为人臣,理应尽忠。”
    “好。不愧是司空相国的弟子,从始至终忠肝义胆。咳咳~~”
    “陛下”
    “无碍,马中丞接下来朕有一个不情之请。”
    “陛下,但说无妨,臣必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朕要你辞官去刑洲辅助盛达,和他一起举兵讨伐祁俞。”
    马中丞恭恭敬敬的跪下说道“臣一定誓死追随盛达太子!”
    听到这里马玉川神情开始异样的紧张起来无论是废太子在刑洲统领边疆,还是父亲辞官回乡追随起义,这两个消息对于他来说一时间都难以消化。
    马中丞问着玉川“小川,你从小就很聪明,在听到这两个消息后,你是怎么想的。小川~小川。”
    小川回了回神说道“父亲大人,要说实话吗?”
    “当然”
    回父亲大人,盛达太子于六年前就被先帝贬为庶民,这样的身份还能在刑洲边疆一带统领五千兵马可以说是奇迹,我深感佩服。”
    “可对于一个平民来讲,举兵起义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奇迹或者几个奇迹就能实现的。我承认历史上有几个农民起义的传说,但他们最后下场不都是不了了之,败的一败涂地死于沙场了吗?难道这些教训还不够吗?”
    马继光点点头道“不错,我也是和先帝讨论过”
    ~~
    先帝龙泽道“史书是先辈们所写,它记录的是当时发生的大概事情以及主要事情。但其中真正的细节与过程都有曾被帝皇做过手脚。”
    “帝王与臣民不同,尤其是帝王家的颜面更是不同,听司空相国讲你非常崇拜曾经的叶相国。实不相瞒兴国的成立靠的就是叶逸凡独自创建的兵团起义的结果。”
    马中丞听后震撼道“可是史书记载,是叶逸凡仙人是凭借兴国之力带领兴国的虎狼军反抗战胜的天下。”
    “不,这兴国的天下没有靠兴国的一兵一卒,当年叶逸凡离开圣国也并没有投靠兴国,当时他在暮城假意颓废近三年,在这三年期间他悄悄地武装起了自己的大军,此部队的名字就叫虎狼军,而这虎狼军仅仅在一年之内击败的圣国。”
    “原来虎狼军是叶相国组织起来的军队。”
    “没错,叶相国的的确确创造了神一般的奇迹,而朕要说的是当时叶相国起义的时候只有五万人马就打败了圣国五十万大军,这天差地别的悬殊实力在叶相国的手腕里扭转乾坤,一举击败圣国。”
    “而统一天下的叶相国明明可以自己称帝,可是他却没有因不喜欢帝位,所以把帝位让给的先祖皇帝。”
    而先祖皇帝在让史官记载当时的情况之时,本来是要如实填写的,但还是为了皇家颜面才把虎狼军改写为兴国的皇家军,后来虎狼军大部分的人马因叶相国的离去,而渐渐消失在了众人面前,只在暮城留下了一个而卫家的祖先就曾和叶相国并肩作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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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川道“父亲,可历史上只有一个叶相国,他是一个存在于巅峰之上神一般的人物啊!”
    “谁说不是呢?但做人要有骨气和志气,一些事情你不去做不去尝试,是永远都不会知道结果的。更何况我是大兴的臣,就永远都是大兴的臣,为君分忧是臣应有的责任与职责。”
    小川听了此话甚至感动,他了解父亲是怎样一位尽忠职守,为国为民的好官。一朝为兴国臣,忠一日兴国事,一世为兴国臣,忠一生天下事。
    马玉川不再犹豫在拥挤的马车中硬生生的单膝下跪道父亲大人“我是您的孩儿,岂能让父亲独自承受,孩儿虽称不上什么大才之人,但还孩儿愿用自己的生命去帮助您。”
    马继光非常看重小川,虽然他不希望孩儿去冒险,但身处这乱世之中,沉默只会让自己的结局更加悲剧而已。
    “你先起来,为父相信你不然也不会把全部的实情都告诉你。”
    “是,父亲”
    ~~
    突然之间马车就停了,垂涎三尺的小杰闻着好吃的撒欢就跑,坐在车里的父子无奈摇摇头这玉杰一到集市就如此,从东头吃到西头没完没了。
    糖葫芦~~好吃不贵的糖葫芦!好吃~~
    玉川叹息道“早知道,我就不应该带他来。”
    父亲笑了笑“玉杰虽然怕你,但他更喜欢你,就算你不带他,他也会悄悄跟着你。”
    玉川道“他那是喜欢糖葫芦,不然才不会跟着我。”
    一个卖糖葫芦的小哥,认得这位经常买糖葫芦傻乎乎的大胖小子,每次他来他今天的生意,定会红火。
    小公子,今天要吃多少啊!
    马继光道“这位小哥,今天我们全包了。”
    小哥直接把插糖葫芦的稻草棒给了玉杰,笑呵呵的说道“爷,一共二两银子。”
    马继光给完钱之后,玉杰才乐呵呵的吃了起来,他虽人傻,但知道没有那银子是不可以吃糖葫芦的。
    “小杰我们回家了,今天可不能像往常一样陪你闲逛了。”
    “我知道了父亲。”
    玉杰扛着糖葫芦,屁颠屁颠走着,刚要上马车,身后就有一个小贼,偷偷的拿了他一串糖葫芦飞快的跑了。
    玉杰这样傻呼呼的都是知道,不问自取视为盗,拿了我的糖葫芦,没给钱就跑了,天理难容。
    他扛着糖葫芦大吼道“小贼,别跑!”
    玉川道“弟弟,回来!”
    马继光说着“快上马车去追。”
    逃跑的是一位小姑娘,大概五六岁的样子,她身着一身桃色花裙衣衫,从衣服的材质上看,普通百姓是不会买的。
    可是这样的一位看起来大家闺秀的小女孩,为何会偷吃糖葫芦?这让玉川有些不解?
    不过这小姑娘对大街上的道路甚是熟悉,知道有马车在追她,就故意往小巷子里钻,让马中丞他们不得不放弃马车,徒步而行。
    玉川和马中丞都不是习武之人,追了几条街的他们难免体力不支,待他们好不容易追上时,却意外的发现,玉杰并没有为难那偷吃糖葫芦的小妹妹,而是与一位粗老汗大打出手了起来。
    这位老汗年尽五十,脖子后面纹有一朵小花,所以都叫他花爷,绰号淫花贼,此人是相当好色,因和朝中官员有点亲戚关系,所以百姓们常常能看见他,调戏良家妇女。
    这不!他近日听闻这条街新来了一位小妇人,长得仙秀俊美,花容月貌,花爷听后立马就赶了过来,一瞧。
    看的花爷整个人都极其兴奋起来,口水都止不住的流,这哪里是花容月貌,这简直就是倾国倾城,他嫖娼无数,还从未见过有如此这般漂亮的人妇,一听说还是位寡妇,花爷当场就控制不住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眼冒金光当街就开始实施强暴起来。
    若不是她女儿及时赶到,恐怕这位妇人今日就要被这位催花贼给糟溅了。
    不过,花爷可不是白混的他的两位手下,将小女孩拉开吊打,花爷垂涎若渴,又开始了对妇人上下齐手,衣服被当众扯烂,流露出鲜嫩可儿的肌肤,让花爷当场失控难耐。
    可就在下一秒,满心欢喜的花爷,一下子就被一个胖嘟嘟的小伙狠狠踹飞,当场滚了好几个跟头才得以停止下来。
    两个随从赶紧放下小女孩进行搀扶。
    花爷哎呦几声,愤怒不以“是谁?敢坏我花爷的好事,不想活了。”
    玉杰啃着糖葫芦说着“哥哥说,除暴安良,不留姓名。”
    花爷怒斥道“他奶奶的,你算个什么东西,左右给我上。”
    左右仆人一个出拳一个上脚,面神凶狠的他们,倒是对这位小胖子从未留情,看他们的攻势,是要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胖子,一举拿下。
    可玉杰面对两个仆人并未惊慌,反而特别的兴奋,他左手撰住敌人猛冲的拳头,右手握住敌人跃起的飞腿,脚步丝毫未动。
    身体却略微后浮,这并不是敌人那自以为是的冲击力所造成的,而是玉杰没有第三只手,为了担心糖葫芦被弄脏,他只好放在嘴上咬着,以身体后浮避免口中的食物。
    左右二仆,奋力拼搏,但他们用力全身力量,直至满头大汗也未从那胖子手中,脱颖而出。
    这反倒让花爷更加气愤,你们都是废物吗?连一个小孩都摆平不了,我花爷要你们何用?
    左右二仆也极为恼火,争斗了许久依然无法将其打败,这可是会丢了饭碗的,无奈之下的他们,只好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法,一个用嘴巴咬,一个吐口水。
    这下子不但弄疼了小胖子,还把他口中的糖葫芦给沾染脏了,这让玉杰博然大怒,弄疼我不要紧,但你敢弄脏我的糖葫芦,你玩完了。
    玉杰狠狠的一拳,将那个口吐污秽的王八蛋,打的满地找牙,鲜血直流。
    花爷气的当场大骂“奶奶个钻的,连你花爷的人都敢打,你是真的不要命了。”
    “你们两个没用的东西都给我起开,看你花爷是如何教训这个小胖子的。”
    花爷可不是善茬,他掏出一把匕首,阴险的比划着,小子在这大街上,我可从未杀过人,你若是怕了,给花爷磕三个头,我今心情好,就不与你计较,否则你就等着你家人为你收尸吧!
    玉杰根本不会怕,他也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他脑子里就是一张柏纸,家里人教什么,他就懂什么,学什么。
    他的回复总是他理解那句话“除暴安良,不留姓名。”
    花爷很恼火“大吼一声,去死吧!”
    花爷并不是莽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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