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她又被大佬反撩了》正文第一百三十八章、少帅夫人又闯祸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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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不是我让你帮我洗澡的时候。”厉冥带着玩味地说道。“不过……那次看的挺享受吧!”
    “没有!”黎月连忙否认道。
    副官驱车在回别馆的路上,厉冥微微皱眉,“加快速度!”
    黎月疑惑道:“怎么了?”
    厉冥没说话。
    副官油门一踩到底,车刚飞速开过,刚刚路过的地方就“轰!”的一声爆炸了!
    黎月惊恐地看向爆炸的地方,厉冥又立刻将她的头按下去,自己也随着低头。
    “咻!”的一声子弹穿过玻璃,从他们上方略过。
    没错,他们遇到袭敌了!
    厉冥冷静地问道:“和我在一起,会经常遇到这种事,随时可能丢掉性命。你后悔吗?后悔的话……”
    “我不后悔!你是少帅,遇到袭击很正常。从我决定去参加宴会起,我心里就已经做好了准备。”黎月打断他说道。“而且我也希望我能帮到你,我也绝不是干软柿子任人拿捏。”
    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好感度提升百分之五。”
    黎月一愣,好像明白了什么。
    或许对于一个从小失去母亲,生长在军营里,每天面对死亡,并且拥有尊贵地位的厉冥来说,真心才是让他好感提升的来源,拥有军人所拥有的愿付出、同生共死的精神,才会让他另眼相看。
    他遇到了太多人和事,所有人接近他都是为了利益,让他觉得恶心。
    厉冥语速很快,着急地开口道:“丫头,现在不是发呆的时候。这车要不行了!准备跳车吧!跳下去之后,你要好好藏起来,绝对不要出来!”
    还没等黎月反应过来,厉冥就将她死死地抱在怀里,跳下了车,副官也连忙跟上。
    路上有许多石子,还有藤条树枝,直接将厉冥的衣服划破渗出血来。
    黎月呆住了,她小声地挣扎着,“你不用这样护着我!我自己可以!”
    她知道因为他是故意互助自己才会这样。如果是厉冥自己恐怕就是另一种方式,而且早就解决了敌人。
    黎月认为有必要让他知道自己的实力,不然他总是这样,因为自己要白吃多少亏啊!
    厉冥早就掏出了手枪,时不时地瞄准追上来的敌人射击。
    他死死地将黎月护在身后,“阿月我给你的枪拿出来防身!”
    这些人都得死,他们已经看见厉冥的腿好了,发现了现在的秘密就绝不能留。
    他装成残疾人,就是为了引他们背后的人出来,好一起解决,所以怎么能暴露这么早呢?
    就在这时,一个敌人从侧方绕后,黎月端起枪就是快速一击,子弹直接击中他的大脑!
    厉冥和副官都是一愣。
    厉冥嘴角勾起,不愧是我的女人!
    终于,他们解决掉了敌人,但是车子却已经不能开了。
    他们此时所在的位置比较偏僻,晚上恐怕要在外面过夜了。
    “你的枪法谁教的?”厉冥问道。
    黎月脚下一顿,在她印象里,好像真的没有人叫过她打枪,如何射击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在她脑海中产生。
    她摇摇头,“并没有人教过我打枪。”
    厉冥笑道:“这么说是天生的喽!我家阿月是天才?”
    黎月也不要脸的说道:“那就是喽!”说完她自己也陷入沉思。想起之前梦境的时候也是一样,自己就知道了怎么打枪,真的很神奇。不过希望自己这样不要引起厉冥的误会。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进入梦境,疑点越来越多。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谁,是不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总司令都认识她。
    他们没有走公路,之前下来雨,道路很是泥泞,这很浪费体力。黎月很快就气喘吁吁,再加上脚上都是泥土,让她很是反感。夜晚的温度急剧下降,也让穿着旗袍的她感到瑟瑟发抖。
    厉冥看了看四周,找了一处平稳、干爽的地方。“就在这吧!”
    他将大衣脱下来披在黎月身上,就要到附近见柴。
    “你不冷吗?”黎月下意识问道。
    厉冥笑了笑,“我抗冻,从小练出来的这身板!你女孩子身子骨弱,受凉对身体不好。”
    于是黎月坐在一块石头上等着,看着他们生火。
    生好火后,副官在篝火旁坐下来烤火。厉冥将黎月抱在怀里,大大的衣服将她盖地严严实实,她变得很暖和,闻着淡淡雪茄的味道,和成熟男人的荷尔蒙,竟然睡着了!
    当黎月再次醒来的时候,她给厉冥伪装成别的样子,厉冥直接背着她走回了城里。
    那个别馆已经暴露了,所以他们得换一个别馆住了。
    二人分别冲洗身体之后疲惫地躺在床上。
    黎月问道:“你饿吗?”
    厉冥问道:“你饿了?我去给你做饭。”
    “不!你累了一天了,我给人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黎月说着下了床,没一会儿端来了两盘炒饭。“炒饭做起来比较快,怕你饿着。”
    厉冥起身吃饭那叫一个不顾形象、狼吞虎咽啊!他说在战场上有的吃就不错了,有时候还得抢着吃。
    这个年代有许多人都吃不饱、穿不暖,许多人活活饿死或者冻死。
    厉冥吃完饭就到床上睡了一觉,这一觉他睡得很死,放下了十几年的防备心睡着了。
    厉冥醒了之后又带着黎月去了军营,他很想看看自己看中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实力,底线又在哪里。
    厉冥拿出一些不同样式的枪,让她瞄准靶子。
    但是很显然,黎月并不是那种枪都会。对于黎月来说,这个年代的枪都有些落伍,手枪还好,其他的她是真的不会用。
    射程短、分量重,冲击力也很大,这个时代的武器确定太多。
    “这把枪叫汉式步枪。弹匣容量外露单排弹仓,5发,曼里夏式弹。口径
    枪管长度",枪重。”厉冥在黎月身后说道。
    “怎么使用我已经教你了,来试试吧!”
    黎月按照厉冥所说的,瞄准了靶子,发射出去,后作用力相比现代和超新时代武器相比要大的多。
    子弹脱靶。
    “这是一把勃朗宁半自动手枪,因其外突的枪口帽有一圈放射状的防滑纹,故名‘花口撸子’。试试这把枪适不适合你。”厉冥(男主)拿起一把手枪说道。他觉得还是手枪比较适合黎月,她现在还太娇小,步枪太大,冲击力也不是黎月所能承受。
    黎月拿起那把枪,快速瞄准射击,正中靶心。
    厉冥来到她身边,“这把枪给你用吧,之前那把手枪不舍和你。”
    黎月一愣,他是注意到自己之前开枪时的样子了?他那个时候不是在攻击别人吗?
    “嗯好。”她将之前那把枪递给厉冥,换了这把枪收了起来。
    厉冥在军营还有重要的事处理,而黎月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应该为原主做些事情了。
    黎月先去原主母亲留下的店铺去看看。店铺有的是餐饮行业,有的则是服装,还有其他的行业。但是看起来经营的都不太好。
    最终她留下了两家地理位置最好的,其他的店铺都一一卖掉。
    她准备来一场豪赌,赌自己是最后的赢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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