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辅》抚辽东第262章新的阴谋(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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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首先就是可以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粮长的主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按照规定,粮长先要领到官府的勘合,之后按照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指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布置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甲长收到的粮食之后,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清点汇总完成之后,还要负责押运至指定地点,这样才算是完差。
    很显然,在这样多层次的办事过程中,大可以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各种方法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取暴利。
    比如就在洪武年间,就有个粮长叫邾阿乃的,他巧立名目搞出了一大堆名堂,诸如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本来朝廷给他的收税定额只有一万石大米,结果这厮不仅收了三万两千石大米,还收了一万一千一百贯铜钱——他当然不是为了混个业绩出色,一万石大米之外的多余部分显然全部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这可不是个例,比如又有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人,私自附加了十八项税种,同样捞得盆满钵满。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朱元璋治贪极严这一点是人所共知的,所以粮长腐败者,都会剥皮揎草。但是与其他贪腐情况一样,即便是在这样的严刑峻法之下,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可以见得其中的油水有多厚。
    对了,粮长除了收粮这个主业之外,朝廷还会经常性给他们摊派一些别的任务。比如参与清查核实土地、编制鱼鳞图册、带领民众开垦荒地、甚至对乡里百姓进行道德劝化,乃至参加司法诉讼,做“陪审员”。这些职位都大有油水,即使没有油水的部分,至少也可以对百姓呼来唤去,高台教化,好不威风。
    此外,粮长还享有一些政治特权。比如粮长犯了某些罪,是可以罪减一等,乃至花钱免刑的。《明实录》载:“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上谕御史台曰:‘比设粮长,令其掌牧民租,免有司科扰之弊,于民便甚。自今粮长有杂犯死罪及流、徒者,止杖之,免其输作。’御史台臣言:‘粮长有犯,许纳钞赎罪。’制可。”
    诚然,这里说的犯罪不包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这些职务犯罪,只能赎免“杂犯”,但即便如此,也已经是高人一等了。
    不仅如此,大明早年的粮长每年还要由官员带领,将他们送到京城“验明正身”,然后朝拜皇帝。
    这可就厉害了,乡下的土财主居然能见到皇帝,那可不是荣幸之至,能吹上一辈子牛么?而此时,皇帝看了官员对粮长的考核报告之后,还会对优秀的粮长给与赏赐,有的甚至直接封官。
    例如浙江乌程人严震直,原先就是个粮长,其进京述职时候朱元璋说他办得好,直接给了他一个正五品的通政司参议,诚可谓是青云直上,一步登天。
    总而言之,大明初年的粮长在地方上,那真是既有权又有势,实在是大大的好差事,人人爱当,人人想当。当上了的绝不肯让给别家,只希望自己的子子孙孙都能做下去,所以那时候的粮长都是“永充”的。
    不过正所谓花无百日红,到了后来,做粮长居然变成了一件要命的差事。
    时人顾元庆在《夷白斋诗话》中就说,常熟有个暴发户,买了一大片田。这时候来了一个道士找他化缘,暴发户不肯给,道士就在他家墙上题了一首诗:“多买田庄笑汝痴,解头粮长后边随。看他耕种几年去,交付儿孙卖与谁?”
    你现在买田买地闹腾得欢,但等以后做了粮长,那可有你哭的时候。这话可不是胡说八道,当时吴中人“畏粮长役如畏死”,宁死都不做粮长。
    万历十六年举人朱国桢在他的《涌幢小品》中说,“民避粮长之役,甚于谪戍”。他还讲了个故事,说长洲知县郭波与退休的老尚书刘缨有隙,于是就给刘缨家里的七口人都安排上了粮长,结果老尚书知道后,居然活活给气死了。
    从人人趋之若鹜,被视为乡下权力与名望的巅峰,变成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神,这粮长一职在大明朝两百年的历史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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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一章估计是因为某宗教原因被屏蔽了,我改了一下提交解禁,依然被判违规。呵呵……好像48小时内还不能再次申请解禁,等过几天我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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