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正文卷第887章:收物充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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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太仓,算是收税所得。
    崇祯就是想要用此等收税之策来让奸商们明白,请愿甚至罢市都将被严惩不怠!
    这次自己不但不会容忍罢市行径,还会让奸商们倾家荡产!
    但凡出现在应天府名册上的商贾,只要在城内开店经营,参与罢市,闭门惜售,一律视为抗拒朝廷,勇卫营士卒可直接前去查抄。
    根据实力大小,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须交一万两,二级须交两万两,三级须交五万两,均可抵五十年的欠税。
    愿意出钱纳税,自然可以全身而退。
    否则,勇卫营有货收货,无货抓人。
    先行抓人,之后用房契套现后抵税。
    若无房契,全家发配马鞍山挖矿!
    交一万两银子可抵五十年的欠税,这决计是划算之事。
    纵使如此优厚条件,城内的奸商们也是不愿意轻易从命的。
    但面对如狼似虎的勇卫营将士,百般抵赖,努力狡辩亦是无用的。
    黄得功的手下可不听这些废话,有钱拿钱,没钱拿货,钱货均无,直接抓人!
    等被勇卫营纳税之后,这些奸商就剩下原地哀嚎了,因为等于蝗虫过境,啥都不剩。
    几乎没有一家商贾愿意主动交钱,逼着勇卫营士卒动手,这便不是钱能解决的事情了。
    奸商们没想到这些北边来的**,居然比原先忻城伯赵之龙的手下还黑……
    原先那帮家伙,只要每月如数孝敬即可打发掉。
    如今来的这群“蝗虫”,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将自己的钱和货都给搬空了。
    只不过没有侮辱妇女,殴打老幼,点火烧房子……
    按照崇祯皇帝的想法,即便是按照每户商贾纳税一万两计算,从一千户商贾身上,便可收取一千万两税银。
    但通过数番较量,以及某孝子的指点,崇祯也明白这仅仅是自己的美好设想,实际情况要糟糕得多。
    莫说扬州、苏州、杭州等地,便是在这南都城内,没几个商贾会主动足额纳税,绝大多数都在与自己对抗。
    对于这些奸商,崇祯还打算将其斩尽杀绝,那样能下蛋的母鸡就没了,还得指望以后继续收钱呢!
    此番出动勇卫营,便是给奸商们一个教训,让其往后不敢轻易造次。若有人胆敢叛乱造反,那勇卫营正好可以顺势弹压。
    自己不是万历爷爷,奸商们想用罢市之法来对抗自己,真是痴心妄想!
    崇祯已经不打算对奸商作出任何程度上的退让了,否则对方必定会得寸进尺。
    而且崇祯也打算看看城内的奸商到底囤了多少货,攒了多少钱!
    那逆子能在北都如此行事,且大获成功,自己在南都定然亦可如此。
    当下各处城门紧闭,未有谕令不得轻出,勇卫营就等于在瓮中捉鳖。
    凡是城内的商贾,有一个算一个,均要挨个过筛子!
    除此之外,崇祯还效仿某孝子的法子,实施了举报奖励。
    即举报他人偷逃税款,如若核实无误,举报者可领嫌犯所有现银的两成。
    若是总额为一千两银子,举报者便可得二百两,对寻常百姓来说已然不少了。
    尤其是一些奸商家里的管家与伙计,对于自家主人的行径应该是较为清楚的。
    能拿到私下所写的账本的话,那就等于证据确凿,可以起到板上钉钉的作用。
    只要经过核实,便可让都察院量刑,先关押在刑部大牢,而后发配马鞍山挖矿!
    拒交一万两税银,挖矿十年!
    拒交两万两税银,挖矿二十年!
    拒交五万两税银,挖矿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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