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正文卷第384章:熏退贼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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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军往后不想饿肚子,就必须具备攻城的能力才行,大城打不下来没关系,但一定要攻下小城,譬如房县这样规模的县城。
    若是连房县都无法攻克,今后的日子就会越来越难过了,除非在山区能够成功伏击官军。
    想野战打赢朝廷的兵马,先得拉起不少于五万人的队伍,不然就想想郧县决战时的情形吧。
    罗汝才也反思过为何之前会败于孙传庭,官军人少,但精于火器。义军不善此道,但能够快速拉起人马。
    归根结底,义军若想胜,就是要用兵力优势来抵消掉官军的火器优势。
    之前在郧县战败,根本原因就是己方的兵力不够多,若是能有十万大军,乃至更多的兵马可供调遣。
    他孙传庭纵使有犀利火器,面对义军的猛攻也难以支撑了,情形也不会是今番这般模样了。
    打县城可以得钱粮,这样就能快速招兵买马,扩充实力,从而对抗前来进剿的官军。
    这就是罗汝才想明白的逻辑,虽然简单,但是可行,而且貌似就是这么回事。
    这房县就是练手的工具,连房县都打不下来了话,后续的那些步骤就无从考量了,还是逃命要紧。
    而且在郧县失手之后,也需要给追随自己征战的两位首领——小秦王和一条龙,以一定的激励,不能屡战屡败,这样实在是或许打击部曲的士气和信心了。
    想得到一场胜仗,眼前的城池无疑是很好的猎物,不算太大,里面还有些许油水可捞。
    趁着孙狗贼距离己部还有一段路程,罗汝才便打算用房县来试试身手,不能在初次挫败之后便让众人带领部曲开赴他地。
    他也做好了两手准备,不管成功与否,在日落之前,都必须收兵,能打下来自然极好,若是久攻不下,就要懂得取舍,不然被身后的孙狗贼咬上,运气好都要被活生生的扯下一块肉下来。
    至于被疯狗咬到的那块肉是谁,就得看这些首领里,谁最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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