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正文卷第302章:荷兰柿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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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里的同僚。
    尤其是老乡洪承畴,希望他在太子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可惜自己来迟一步,洪承畴已经奉命领兵追讨刘良佐去了。
    内侍们将郑老屁这次带来礼物拿出来几份作为样品,端过来供众人欣赏,幺鸡也头一次见过有一张桌子那么大的鱼翅。
    “嘶……这鲨鱼得挺大呀!”
    幺鸡看到眼前的鱼翅,就大致可以估计出鲨鱼的大小,说不定是一条鲸鲨。
    “此鲨重达万斤,是臣调遣两艘大船,上百士卒合力一个时辰,方才捕获!”
    说到捕鲨鱼,那就是郑芝龙的业内知识了,吹嘘起来易如翻掌。
    “嗯嗯!爱卿有心了!海中还有不少美味,如石斑鱼、金枪鱼等鱼类,比鲨鱼要好捕得多,爱卿闲暇之余,亦可让人捕捞,作为贡品,本宫也很喜欢!”
    作为顶级食肉动物,吃鱼翅明显不对某太子的胃口,还是大口的海鲜肉,吃起来更爽快啊!
    哪怕是一块鲜美无比的大海螺肉,蘸些佐料来食用,也能让味蕾得到了十足的满足感呢~!
    马丹!
    不能想!
    一想就想吃了!
    “臣铭记于心,定会大量捕捞,献给殿下品尝,只是夏季炎热,不便长途运输……”
    太子原来爱吃这两种鱼,郑芝龙特意留神记下,这样就可以投其所好了。
    “无妨,冬季捕捞便可,其他三季可就近在沿海出售,以满足珉生之需求,填补粮食缺口。本宫也并非喜好口舌之欲,就是想让母后与后邸的姨娘们,及诸位爱卿尝个鲜而已!”
    吃烂的金枪鱼,那还不如不吃,要吃就吃冬天可以锁住营养的那种,其他时候可以吃拉面、烧烤、涮羊肉嘛。
    海鲜在不能保鲜的时代,对内地人来说,顶多算是添头而已,即使是身处京城的某太子,也只能在冬季吃点不太新鲜的库存海产品而已。
    由于压力不同,那些肥美的大鱼即便上都是出水就死,不用冰冻住的话基本就是招苍蝇的节奏了,蛤蜊用海水养着,倒是可以活得很久,可貌似不太解馋啊~!
    说到吃,薛国观在旁边腹诽不已,在京城最会吃的便是自己的准女婿了,好在自己还能跟着吃,还是不花钱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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