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风云人物演义》第一卷袁世凯第163章曹汝霖之苦衷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最新章节目录
   或许,袁世凯总觉得自己有话要说,不久,又密谕给各省的文武长官,全文如下:
    “立国今日,非自强无以图存,而强弱之分,悉由人事!日本前在闭关时代,其学术政治与中国无殊,自明治维新以来,上下一心,步武西法,乘时而动,发愤为雄,四十余年所惨淡经营者,无非求达其东亚大帝国之政略。
    “当合并朝鲜之时,现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为中国将来之统监。盖其兼营并进之图,远交近攻之策,处心积虑,殊非一朝。究其致强之由,则以国民教育为根本,而明耻教战,即寓于教育之中。
    “故人人以当兵为义务,以战死为殊荣。就其近年军事言之,征发陆军,可达百万,海军战舰,已逾六十万吨,席其方张之势,日思拓地殖民,彼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逼处此,岌岌可危,厝火积薪,早成险象。
    “前清末造,政失其纲,泄杳成风,人无远虑,加以亲贵用事,贿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卫国?迨至武昌事起,举朝失措,列强响应,瓦解土崩。
    “日本浪人,利用此机,秘计阴谋,无所不至;我人民之生命财产,间接直接而受损失者,不可胜计。
    “苍赤何辜,言之流涕!幸而天佑中国,祸乱削平,予得以衰病余生,底定全局,殊出强邻意料之外。回忆当日,万险环生,至今心悸。国事粗定,欧战发生,关系于均势得甚大。
    “日本利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军队所至,四境骚然;官吏见侮之横,居民被祸之惨,笔不能罄,耳不忍闻,我国受兹痛苦,方以退兵为抗议,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条款,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日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奴隶,万劫不复。
    “予见此四条,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员,誓以予一息尚存,决不承诺,即不幸交涉决裂,予但有一枪一弹,亦断无听从之理。具此决心,饬外交部人员坚持磋商,此外凡损失利权较重者,均须逐字斟酌,竭力挽回。
    “乃日人利用我国乱党,各处滋扰,而又散布谣言,鼓惑各国,分遣大枝六军,直趋奉天之沈阳,山东之济南,海军亦时在渤海出没游弋。因之举国惶恐,全球震动,不知其用意之所在。予以保全国家为责任,对外则力持定见,终始不移;对内则抚辑人民,勿令自扰,将及四月,持之益坚,彼逐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
    “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疾首痛心,愤惭交集。往者已矣,来日方长。日本既有极大政略,谋定已久,此后但本进行,断无中止。
    “兼弱攻昧,古有明训,我岂可以弱昧自居,甘为亡韩之续?处此竞争世界,公理强权,势相对峙,人有强权之可逞,我无公理之可言,长此终古,何以为国?经此次交涉解决之后,凡百职司,痛定思痛,应如何刿鉥心神,力图振作?傥仍复悠忽,事过辄忘,恐大祸转瞬即至,天幸未可屡邀,神州六沉,不知死所。
    “予老矣!救国舍身,天哀其志,或者稍缓须臾,不至亲见灭亡,顾此林林之众,齿少于予者,决不能免,而子孙更无论矣!予为此奇痛之言者,万不愿予言之竟中,诚以存亡呼吸,断非予一手足之力,所可转旋,持危扶颠,端资群策。
    “我国官吏,积习太深,不肖者竟敢假公济私,庸谨者亦多玩物丧志,敌国外患,漠不动心,文恬武嬉,几成风气,因循敷衍,病在不仁;发墨鍼肓,期有起色。
    “所望凡百职司,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习职守,协力程功。同官为僚,交相勖勉,苟利于国,生死以之。
    “其有亲民之责者,尤当随时设法劝导人民,使蚩蚩者氓,咸晓然于各国之大势,国民之义务。但能治人者事事以循名责实为归,受治者人人以视国如家为志。
    “能由此道,则中国可强,我人民及身与子孙可免亡国之痛,此则予所独居深念,寝馈不忘者!但坚忍始可图成,虚憍足以害事。京外各官,当规劝僚属,申儆人民,忍辱负重,求其在己,切勿妄逞意气,空言谩骂,非徒无益,反自招损。务各善体此意,努力为之。
    “今之言革命者,动称排满,试思满洲以一二百万人入主中国,国祚尚近三百年,我汉族以四万万人如不能久主其国,人必视我汉族为天生受役之性质,无人类自立之资格,讵非奇耻!我汉族皆神明之胄裔,诘以斯言,能甘心忍受否?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惟知亡,庶可不亡。凡百职司,其密志之!此谕。”
    日**与袁世凯谈廿一条时,国民党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部分主张暂时停止反袁,“俾袁可以专心对日“,黄兴、李烈钧、柏文蔚、陈炯明、钮永建等联衔发表通电,表示在袁和日本交涉期间不予干扰。
    而欧事研究会的林虎、熊克武、李根源等亦发表通电,附和黄等主张,电云:“吾人第一主见乃先国家而后政治,先政治而后党派,国苟不存,政于何有?政苟有成,何分于党。故吾人之对**有恶于其人,而有不足于其政,虽欲大革其政而不敢有违于国也。”
    这样的一些主张,中.山先生是不赞成的。林森曾致电孙中山,请示对日意见,可否暂停国内革命运动,实行一致御侮,免遭国人责难。
    孙中山复电说:“袁世凯蓄意媚日卖国,非除去之决不能保卫国权,吾党继续实行革命,即如清季之以革命止瓜分。”
    中日廿一条签订后,日本举国狂欢,大隈首相入宫向天皇祝贺,日本侨民公然在中国领土上,对中国人民举行侮辱的示威庆贺。
    北京城内日侨饮酒舞蹈,高呼:“大日本帝国万岁”。
    内务部竟命令警察厅加以保护,并派便衣侦探监视日侨居往地区附近的中国居民。
    五月十三日汉口日侨准备举行提灯庆祝,许多爱国学生激于义愤,欲作示威反对的游行,以阻止日侨提灯庆祝。
    全汉口商店停止夜市,闭门熄灯,日本方面竟出动水兵来弹压。后来还是由中国军警自行出面制止爱国游行,日兵才撤回日舰上。
    事后日本驻北京公使竟以汉口暴动反日为理由,向袁**提出警告,袁**也郑而重之地向日方道歉。
    在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期间,袁世凯为了谋求外交助力,有意将交涉内容漏泄于外,以争取各国同情与暗助。同时,利用国内的舆论和民气,给日方施加压力。如暗中授意一些有背景的报刊披露一些有关日本提出“灭亡中国”条款的消息,让报章刊登一些抒发爱国反日言论的文章,借以鼓动各界发起抵制日货与救国储金运动,为**交涉提供支持。
    而自“二十一条”的消息传播开来之后,北京、上海、汉口、广州、奉天、吉林、哈尔滨等地先后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并迅速蔓延至全国,致使日本对华商品输出锐减。
    “二十一条”签订后,国内舆论哗然。各大城市爱国团体奔走呼号,集会游行,誓不承认卖国“二十一条”。上海各界召开万余人参加的国民大会,表示拒日到底。上海等地工人举行罢工,各地青年学生组织团体,呼吁抗日救亡,掀起规模巨大的抵制日货运动。全国教育联合会决定将接受日本最后通牒的五月九日定为“国耻纪念日”。
    日置益向袁政.府施压,要求袁政.府取缔各省的排斥日货运动。
    袁世凯害怕全国的形势失控,不敢任由这种反日情绪膨胀。
    六月十六日袁世凯下令:“重申取缔排斥日货”的命令。湖南巡按使刘心源因取缔排斥日货不力,引起日本领事的不满而被撤换。
    同时,一面下令说:“遇有乱党借故暴动以及散布传单,煽惑生事,立即严拿惩办。”一面授意参政院通过《惩治国贼条例》,于六月十六日明令公布。
    《惩治国贼条例》中有“取缔中国实业家与外国人签订条约”的一条,此又引起了日中公使于七月八日提出强硬的抗议,袁政.府费了许多唇舌才敷衍过去。
    在强烈反对签订签订“二十一条”的呼声中,全国各地还喊出了惩办卖国贼的口号。被点名最多的是外交部次长曹汝霖、驻日公使陆宗舆,主持谈判的陆徵祥当然也不能幸免。
    陆徵祥刚进入外交界时,正逢《马关条约》一案。许景澄曾痛心地对他说:子欣,子欣,不可忘了马关,日后当努力洗尽国耻,收我失地。
    出任外长后,陆徵祥请林琴南写了“不忘马关”几个字挂在办公室,提醒自己勿忘国耻。
    《二十一条》签字后,陆征祥感到身心俱瘁,他对袁世凯说:“我签了字,也签了自己的死案了。”
    或许,大家都清楚陆徵祥是被临时推出的,是被迫签的字,更多的时候把矛头指向了,被认为是亲日派的曹汝霖。
    全国各地纷纷电请:“诛卖国贼曹汝霖以谢天下”,
    吓得陆徵祥和曹汝霖都通电辞职。
    陆徵祥的通电中有“曹次长误签四字,益费踌躇”。曹通电则说:“此案和平了结,一出于大总统之独断,一出于各总长之公意。……日使要求第五项尤力,经用电话请陆徵祥总长向主座请示后,方敢加注容日协商。”关于加注“容日协商”四字,袁说曹未请示而擅自决定,曹汝霖则说是请示后而行。
    其实签已经签了,加不加这四字,已经没多大关系了。
    曹汝霖(1877年—1966年),字润田,祖籍浙江,民国初年高级官员,新交通系首领。生于上海。幼年入私塾,后去汉阳铁路学堂读书。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
    曹汝霖在回忆录《一生之回忆》中对这段历史记述道:“此次会议,我与陆子兴(陆征祥)总长,殚精竭力,谋定后动……日本提之二十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而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努力矣。”“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
    曹汝霖所撰《我与廿一条》,提供了很多细节资料,现附录于下:
    余就职(外交部次长)之二年,即民国四年一月,我国全国统一,各国正式承认,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