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时代》第214章合作

星光时代最新章节目录
   险些把大名鼎鼎的“神奇先生”斯坦-李误认作群众演员,埃克斯知道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但现在补救还来得及。他马上让科德用自己办公室的电话通知那边的接待人员,把斯坦-李请到贵宾室。
    林明阳和埃克斯马上起身朝那边赶过去,在路上埃克斯一边整理自己的领带,一边不解的问:“怎么斯坦-李会在《新蜘蛛侠》系列里演过龙套角色?”
    “这大概是名人的特殊癖好吧!”林明阳耸耸肩,“这老头和电影大师希区柯克一样,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客串一些小人物。他在《X战警》中演过吃热狗的顾客、《绿巨人》里演过和饮料的老者…他一直都乐此不疲。”
    “那他这次来也是为了这事?”埃克斯不解的追问了一句。
    走在前面的林明阳突然停住脚步,猛地转过身来,埃克斯猝不及防,险些和他撞了个满怀。
    埃克斯不满的抱怨说:“你这是干什么?”
    “你突然提醒了我!”林明阳抱手捂着下巴,“刚才我一直在想,我和斯坦-李那老头熟归熟,可他这时候来找我干什么?”
    “这么说你已经有答案了?”
    “没错!”林明阳转过身,和埃克斯并肩而行:“刚瞌睡就有送枕头,看来我运气不错!”
    埃克斯一头雾水的看着林明阳,随后林明阳解释说:“我们刚才不是还为新片的事情发愁么,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斯坦-李这老头会给我们带来一个不小的惊喜!”
    ————“喔!,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我来这里之前去了一趟索尼电影公司,《新蜘蛛侠Ⅱ》的后期制作居然只完成了一半!”在相互拥抱问候之后,斯坦-李这位精神健朗的老头就开始摇头晃脑的抱怨说:“不知道山姆-雷米是怎么搞的,这太令我失望了,他怎么能让期盼这部电影上映的影迷等这么长的时间…”
    这老头一开口,就让埃克斯感觉他很不简单,别看他这番话看似是在和林明阳寒暄,其实话里透露出了不少重要的信息,他看似无意的提到索尼电影公司,其中似乎隐藏着某种特殊的意味。
    埃克斯冲林明阳眨眨眼,林明阳嘴角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微笑。
    “斯坦先生,这位是我的前经纪人,现任米高梅电影公司的总裁埃克斯!”
    斯坦-李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埃克斯先生,幸会幸会!”
    “认识您应该是我的荣幸…不瞒您说,我也是看着您的漫画长大的!”埃克斯主动上前一步,很客气的和斯坦-李握了握手。
    落座之后,斯坦-李大咧咧的问道:“,你是怎么想到要从哈佛退学,然后收购米高梅的?”
    林明阳微笑着一摊手:“所有人都认为我收购米高梅公司肯定有什么复杂的目的,但我其实就是想掌握一家电影公司,然后拍一些自己喜欢电影。”
    “现在好莱坞有你这种想法的人可不多了!”斯坦-李在饶了一个弯子之后,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其实我这次来,是想你和联手推出一部新电影!”
    林明阳和埃克斯对视一眼,“肉戏”终于来了,他们都没有吭声,静静地等着斯坦-李的下文。
    “在很多年前,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要创作一个昆虫超级漫画英雄,当时我考虑过很多昆虫,蚊子侠、瓢虫侠,这些我都没有想好,总之那是一个神经质、略有强迫症、并时时反省的羸弱小青年,被外星昆虫咬了一口后就有了超能力,并非无懈可击,却也铁肩担道义的故事。”
    “这个主意让我的老板,也是我的堂姐夫、惊奇漫画公司的创始人古德曼深深厌恶,他认为一个有缺点的、伍迪-爱伦式的超级英雄是不会受到人们欢迎的,但考虑到我是他的亲戚的缘故,他还是勉强在公司的漫画期刊上给腾出个最不重要的小位置。那是1962年,当时美国漫画业就像一个刚刚换下尿布,蹒跚前进的大婴儿,他只钟意一样玩具,那就是完美得令人生疑的超人!”
    “就像你们猜额那样,这个昆虫超级漫画英雄就是蜘蛛侠。即使没有像超人那么早就被拍成电影,但蜘蛛侠也在漫画史上占有炫目的位置,许多年以后,当惊奇漫画在纽约证交所上市,公司简介的封面用的就是我手持一只蜘蛛侠玩偶站证交所门口的照片。”
    斯坦-李开始回忆过往的点点滴滴,但林明阳和埃克斯却明显的感觉到他已经偏离了主题,可斯坦-李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蜘蛛侠》的票房超过了当年《蝙蝠侠》的票房记录,而蝙蝠侠的创造者鲍勃却已经去世,看不到这一天了。他是我曾经的同事,也是用餐的伙伴,还是友好的竞争者,我感到非常难过。我们俩从前是很好的朋友,经常互相打趣…我认为如果他还健在,一定非常乐意看到蜘蛛侠的成功!”
    林明阳瞅准了一个机会,出言打断了斯坦-李,“我听说您因为《蜘蛛侠》拍成电影的事情,还和惊奇漫画公司打了一场官司?”
    “电影《蜘蛛侠》如此成功,但我却没有从中获得一分钱,惊奇漫画和我签有协议,我所参与创造的每一个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那场官司早在05年就已经结束,官司归官司,朋友还是朋友,我和他们的关系依旧不错。这次我就是代表惊奇漫画公司,来和你们谈判的。”
    斯坦-李一不小心提前说漏了嘴,这让坐在他对面的林明阳和埃克斯表情都变得玩味了起来。
    这时候斯坦-李开始变得谨慎了起来,他小心翼翼的解释说:“惊奇漫画公司准备投资拍摄《钢铁侠》,我们需要寻找一家在影片制作、发行等方面都堪称是行家里手的电影公司作为《钢铁侠》的品牌代言人,如今的米高梅正好符合惊奇公司的要求。”
    站在米高梅公司总裁的位置上,埃克斯很不客气的说道:“在谈话的一开始,我就注意到您不断的提起索尼电影公司,在我看来,米高梅并不是惊奇漫画的首选。”
    埃克斯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林明阳制止了,但他言下之意很明显,惊奇公司没有索尼谈拢,所以才选择米高梅作为合作对象,说来说去,米高梅在他们眼中就只是个替补。
    斯坦-李一时间有些语塞,因为惊奇公司一开始确定的合作对象确实是索尼电影公司,但索尼对惊奇的合作提议并不感兴趣。最后在斯坦-李的提议下,惊奇漫画公司才目光对准了米高梅。
    “埃克斯,不管惊奇公司怎么想,但斯坦先生能够亲自来,足以说明他的诚意。”见气氛有些尴尬,林明阳只好站出来打圆场。
    林明阳的表态让斯坦-李心头一松。埃克斯只是米高梅的总裁,说白了就是一个高级管理者,而林明阳才是米高梅实际的控制者,既然他对这次合作表现出了兴趣,那么这事就有戏。
    斯坦-李点点头,顺坡下驴的解释说:“其实我这次去索尼电影公司,和他们谈的是另外一桩生意,我们之前将《惩罚者》的电影版权交给了狮门公司,但是公司的高层担心这家公司的实力不够,所以特地邀请经验丰富的索尼在制作发行上予以保驾护航。”
    林明阳好奇的问:“那么这次惊奇公司准备怎么和我们进行合作?”
    斯坦-李直截了当的回答说:“惊奇公司进行影片投资,米高梅负责制作发行。”
    这回轮到埃克斯发问了,“我想知道,在这种合作模式下,影片版权归哪一边?”
    “电影版权当然归制作方,但是影片的周边产品由惊奇公司负责经营销售。”
    斯坦-李虽然在回答埃克斯的问题,可眼角的余光却一直关注着林明阳的表情,电影周边是影片票房之外最大的利润来源。一般的好莱坞的片商都只能拿到影片票房收入的40%,像米高梅这样自己拥有院线的大公司,大概能够拿到50%左右。但一部影片的票房只需要达到制作费用的两倍以上,制片商就可以通过电影周边产品实现盈利。
    真人版《变形金刚》上映那段时间,美国超市里的变形金刚模型玩具一度脱销,孩之宝公司大赚特赚就是这个道理。越是票房大卖的电影,周边产品就越赚钱。
    埃克斯没有吭声,林明阳考虑了起来。他知道斯坦-李这么“急切”的要将《钢铁侠》推向大银幕,与他的老东家惊奇漫画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可以说电影版的《钢铁侠》吹响了惊奇公司进军好莱坞电影市场的号角。
    惊奇漫画公司的战略是没有错,但对于全世界更多的漫画迷乃至影迷们来讲,他们选择的突破口,那个冰冷钢铁覆盖的漫画人物并不像超人、蝙蝠侠以及蜘蛛侠那样冲耳蒙眼般令人熟知。如果惊奇公司能够早几年就有这样的想法,蜘蛛侠或是X战警都要比钢铁侠更适合作为进入好莱坞的跳板。
    作为美国两大漫画巨子之一的惊奇漫画公司眼看着老对手DC公司的主打“明星”——超人和蝙蝠侠在好莱坞电影人手中个个成为近年来在电影市场上大赚特赚的摇钱树而心急火燎。与此同时,自己旗下并非“男一号的蜘蛛侠,则在索尼影业的全面包装后,在短短六年间狂赚25亿美元之多。
    形势比人强,惊奇漫画公司终于下定了自力更生的决心,虽然觉悟得有点晚,但他们还是想要花大力气将这个尚有足够的开发空间的“大银幕新手”——钢铁侠隆重推出。
    惊奇漫画公司合作的要价不低,从这也可以看出他们进军好莱坞的决心不小。对于米高梅来说,也急需要这样一个“稳妥”的题材来打开局面,合作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前面的条件米高梅都可以接受,但票房分红我们要占50%…而且我听说惊奇公司只和20世纪福克斯签订了3集《X战警》的改编权,关于后续剧集的拍摄,是不是也可以交给我们来拍摄?”
    林明阳自然也不甘充当配角,只分红利,他想要借着《钢铁侠》一片为筹码,一举将惊奇公司的《蚁人》、《X战警》以及《美国队长》的发行权“一揽子”统统拿下。
    这种“狮子大开口”的合作要求,别说是斯坦-李,就是埃克斯也坐在那里一愣一愣的说不出话来。在两人诧异目光的注视下,林明阳面不改色,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的要求有什么不妥之处。
    面对这样的要求,斯坦-李直接就是“无言以对”,谁也不说话,会议室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了起来,最后埃克斯咳嗽了两声,“,关于其他的影片,我们是不是可以慢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