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大明星》第四百三十七章貌似有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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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台之后,叶轩握着麦克风说道:“今天晚上很开心,能够在这里认识这么多的朋友,然后大家都喜欢音乐,也很好。”
    “本来呢,是没有打算要上场的,只是大家坚持,那我只要献丑了。”
    “今天喝了不少的酒,状态不是很好,唱差了大家不要见怪啊。”
    大家笑着拍掌,给他鼓励和支持。
    叶轩仿佛借助掌声获得了力量,精神状态一下子就起来了,整个人顿时变得很不一样,仿佛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还有放声歌唱的欲望!
    “那我就为大家带来这首,我自己最喜欢的《破晓黎明》!”
    掌声顷刻间热烈了好几倍。
    陆晨也在鼓掌,他暗暗点头,心想这位同行控场的经验绝对老到。
    歌手是有很多种的,有的歌手只擅长在录音棚里发挥实力,而有的歌手越是到了大场合发挥得越出色,其控场的能力往往极强。
    高明的控场歌手能够轻易地挑动现场的气氛,牢牢地把握住观众们的情绪,很容易就能完成一场成功的演出。
    眼前的场面很小,不过叶轩仅仅只用几句话加上自身酝酿出的气势,让完全变成自己的主场,显然深谙其中的奥妙。
    真正可谓是人不可貌相!
    叶轩的演唱实力同样很强,这首《破晓黎明》并不是他自己的作品,而是香江天王巨星刘港生的成名之作,在香江可谓是家喻户晓。
    致敬前辈,翻唱这首歌的香江歌手有很多,因为大家太熟悉了,所以评价的标准就很高,没有足够的实力想要翻唱《破晓黎明》,那绝对是自取其辱。
    《破晓黎明》可不是那种快歌或者口水歌,它对演唱技巧是有要求的。
    在酒吧乐队的伴奏下,叶轩握着麦克风唱得很投入,他的声线略带一丝尖利高亢,对歌曲高音部分的驾驭游刃有余,到了副歌高潮部分相当的震撼人心。
    硬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中低音部下潜深度不足,使得这首经典作品听起来缺乏一点厚度,不够耐人寻味。
    但瑕不掩瑜,叶轩的一首《破晓黎明》唱完,整个酒吧都沸腾了。
    “再来一首!”
    有人大声喊道,他的话立刻得到了无数的赞同应和。
    唱完这首难度颇高的《破晓黎明》,叶轩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水,他笑着摆了摆手说道:“谢谢大家,今天晚上大家开心为主,我也不能破坏比赛的规则,所以只能抱歉了!”
    他将麦克风插回到架子上,然后下场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叶轩的朋友笑道:“我就知道把你拉过来没错,这下子至少省了几千块。”
    和叶轩同座的朋友有五六位,闻言不禁都笑了起来。
    一位女孩子抿嘴笑道:“刚才就应该多叫几瓶红酒过来的”
    其实他们都不是差钱的主,但能占到便宜总是让人很开心的,而且这便宜占得还很有面子。
    叶轩谦虚:“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后面还有几位要上场呢。”
    “切!”
    朋友不屑地说道:“除非是刘天王亲临,否则今晚冠军非轩哥你莫属!”
    这吹捧得有点过了,叶轩只有苦笑——他总不能反驳打朋友的脸吧?
    “不知道后面还有几个”
    那位女孩子探头张望,忽然露出惊讶之色:“咦,13号是位帅哥啊!”
    “帅哥”这个字眼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大家不由全都扭头朝舞台上看去。
    还真是位帅哥!
    此时此刻正在场上的,正是13号帅哥陆晨。
    “加油!”
    黎珍拼命地鼓掌,为自家boss助威,而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弱,不少的客人都很给面子地鼓掌来表示鼓励。
    其实大家看陆晨的目光里,都有点同情的意味在,因为前面叶轩表现得如精彩,他的压力就非常大了。
    幸好陆晨够高够帅,至少拉回了一些印象分,尤其对女客人们而言。
    “帅哥加油!”
    人群里传来了脆生生的娇呼声,顿时引来一阵嬉笑。
    陆晨淡淡一笑,问现场伴奏的乐队吉他手:“有备用的吉他吗?”
    对于大多数的吉他手而言,他们的乐器就是第二生命或者老婆情人,通常来说是不会外借给别人用的,所以陆晨才会问借备用的。
    吉他手很惊讶:“你要自己弹唱?”
    陆晨点了点头。
    这位吉他手很爽快,直接将抱着的吉他递给陆晨:“那就用我的吧,音准。”
    陆晨接了过来:“谢谢!”
    他又要过了一张凳子,然后重新调整了麦克风的高度,再坐了下来。
    酒吧里变得很安静,连调酒师都放下了手里的调酒壶,他们都想看看,这位帅哥会为大家带来什么样的表演。
    自弹自唱?貌似有点水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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