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有毒》落笔成道第107章天魔[2]

这笔有毒最新章节目录
   遁入轮回了,又怎么会给这救世人机会?
    “你与那外魔转世发生了什么?居然只剩下一个元神了。”
    白衣女子淡然道:“不过……还真是送上门的大礼啊,虽然献上你这等混元境的元神,功劳未必比得上让那外魔转世回归,但‘它’赐予我的奖励,也能让我突破了。”
    外魔击杀修行者,即可获得‘它’的奖励。
    以她的境界,至少要杀天界的巅峰真仙,‘它’的奖励才有那么一丁点作用。
    而人间修行者的法力有极限,杀死空有元神境界的人间仙,奖励上差得很远,即便也是灭杀大罗金仙境界的元神,对她来说意义都没什么意义。
    但‘它’也需要混元境的仙神元神,来创造超越真魔级的外魔,所以只要向它献上混元境的元神,就能获得巨大的奖励!
    这可比灭杀一个天界混元境的仙神佛陀奖励还要高!
    更别说,眼前这老僧只有元神是混元境了,灭杀其元神的奖励,远远比不上献给‘它’那般重要。
    她本就是第一等真魔,又修行了六千年之久,距离真魔的上限都不远了。
    倘若能够向‘它’献上这佛陀的元神,‘它’赐予的奖励,可以轻易让她打破真魔限制!
    “这就是苦果自受么……”
    枯瘦老僧的脸上有着深深的绝望和悲哀。
    倘若他肉身还在,哪怕敌不过救世人这第一等真魔,也有自保逃命的能力,以他的境界只要肉身在,就可以轻易隐藏起来,又何惧追踪?
    但,现在他只剩一个元神……
    “这就是命。”白衣女子平静地说道:“天道运转天命,‘它’亦然,你有此结局,便是天命所致。”
    她说话间,周围的空间中也潜伏着无形的火焰锁链,悄无声息地重重包围着那枯瘦老僧的元神,试图将其一举束缚。
    她如此多话,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天命?”
    枯瘦老僧忽然看着白衣女子,轻声道:“你也是人,应该知道,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识,而我佛门有一禁术,名为断五识,五重禁术,可断五识,但其实……还有第六重。”
    话音落下,他的元神体表骤然燃起了虚幻而悲壮的金色火焰,而他的元神也迅速变得虚幻透明起来,开始不断消散。
    “断意识……”
    他低声叹息,最后看了一眼下方,目光仿佛穿过了魔域的阻隔,看到了独角山寺庙之中的爱徒。
    白衣女子脸色豁然一变,立刻控制无形的火焰锁链去束缚那枯瘦老僧。
    然而,那针对元神的重重无形锁链却是直接穿过了虚幻的火焰,未能来得及将其束缚封禁,那枯瘦老僧的元神也已燃烧殆尽,不复存在,虚幻火焰也逐渐消散……
    “这老和尚……”
    白衣女子望着那火焰的消散之处,眼神复杂:“难怪他愿意和我说这么多,原来他也早就开始酝酿自焚禁术了……”
    这等自焚元神的禁术,不可能瞬间就成功,必然老僧一开始就这么决定了。
    若是将元神献给‘它’,至少还能作为外魔重生,尽管受制于‘它’,但还是能活命的。
    天界有不少仙神都会这么选择。
    而这老僧却是直接断了自己的一切未来,选择魂飞魄散!
    “真了不起……”她轻叹一声。
    轰隆隆~~
    忽然间,无形的轰鸣中,一股犹如规则般无形而宏大的力量降临下来,将白衣女子完全笼罩起来,一股至高无上的意志缓缓渗透了她的身躯和元神,向她传达了一个意思——
    ‘立下功劳,值得奖励。’
    随即,这无形的意志和力量开始缓缓改造着她的身躯。
    在这规则般伟大的力量之下,她的感觉自身的外魔本源和元神境界开始飞速膨胀,瞬间达到了真魔的极限。
    而后,她的外魔本源停止了膨胀,元神开始蜕变,对于外道之理的感悟飞速上升,境界瞬间便打破了真魔的极限,而后继续上升,直至突破到一个新的层次,才停了下来。
    那宏大无比的规则和意志也随之退去,消失无踪。
    白衣女子凌空而立,缓缓睁开双眸,感受着这已然不一样的世界,轻声道:“这就是‘天魔’的境界吗?”
    在境界高度上,她已媲美天仙,也即是大罗金仙的大罗境界!
    再配合她已然达到极限的真魔之力,此时她的实力绝不逊色于真正的大罗金仙!
    外魔,本身在基础的力量上就比修行者强大,即便境界高度一样,实力也能完虐修行者,即便她只是真魔极限,也不逊于大罗金仙那雄浑的大罗法力!
    “可惜,若能献上那老僧的元神,不止修为能提升到天魔层次,境界说不定还能更高,在这人间就是真正无敌的存在,即便是那掌握混元无极的林止水,也不会是我的对手……可惜……”
    她无比遗憾地长叹一声,又转头看向那青城的方向。
    “不过,现在的境界配合隐龙珠,撕裂那万世伏龙大阵也有九成把握了……”
    ……
    :(今天有点发烧,不敢请假怕被喷……写到现在才写到五千字……看留言,希望二合一的人更多,那以后就二合一吧,担心我缺字的,我以后可以报一下字数,这章5200字,阿巴阿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