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归来之霸宠》第二卷点江山奠兴亡310美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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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爹爹
    战船乘风破浪,疾速行驶在蔚蓝色的大海上。
    上官煜、胭脂、东方随云三人围桌而坐,一边吃着中餐一边说得好不热闹。其中以东方随云有意的讨好胭脂的种种,看得上官煜都觉得恶寒:原来威风八面的国舅爷不过一个有女万事足的
    人。
    更何况,是不是女儿还最终未确定呢。
    也许是血浓于水,更也许是东方随云的有意讨好非常得胭脂的心,再加上肉圆子对东方随云不反感,所以胭脂一口一个‘美叔叔’的唤得不知有多甜。
    好不容易,胭脂拍着小肚皮说‘饱了’后,东方随云看着那双剥虾剥得油污的手,道:“我得去洗一下。”
    “我和美叔叔一起去。”胭脂几乎离不开她的美叔叔了。
    “才吃了那许多,不宜走路,你就坐会子。”上官煜道。
    胭脂吃饭后走路就会肚子痛,师傅这么严肃是为她好。可是她舍不得美叔叔啊,胭脂嘟着嘴看着她师傅,最后见她师傅没有一点相让的余地,她只得看向东方随云,道:“美叔叔,你快去
    快回。”
    上官煜这严厉的态度惹得东方随云有点不满,他现在正不知要怎么样的爱着他的宝贝女儿呢,岂容他人对宝贝女儿如此颜色?
    呃,只是,一来上官煜如此严厉似乎是为了胭脂好,二来嘛估计上官煜此时将他和胭脂分开肯定是要着手进行滴血认亲的事了。东方随云暂时压下心中的不满,笑眯眯的看着胭脂,柔声道
    :“你乖乖的等着,叔叔马上就回。”
    得到煜儿的眼色,天猛随在了东方随云的身后。
    待手洗净,东方随云转身看向天猛,不紧不慢问:“是不是要滴血认亲?”
    天猛取出匕首,道:“是。”
    眼见匕首闪着寒光,东方随云虽然有点心寒,但仍旧将手伸到了天猛面前,咬牙道:“来吧。”
    “主子。”擎苍不忍,上前一步,又道:“实在没必要啊,谁都看得出来,还验个什么呢?”
    “不,我家娘子为了这个孩子痛了八年,我只是奉献一些皮肉又算得了什么呢?”
    滴血认亲者,剜去皮肉,露出白骨,若有血缘,滴在白骨上的血自然便会渗进白骨中。很残忍,但也很有效。
    在天英、天巧的帮助下,胭脂早擦净了小手、小嘴,和上官煜说着些话。接着,眼尖的发现美叔叔似乎是踉踉跄跄的走来。
    她急忙溜下椅子,跑向东方随云,“美叔叔”一声后,突地看到美叔叔的手臂上血流不止,修长的大手不停的有血滴下。她急了,伸手搀扶的同时道:“美叔叔,你怎么了?”
    “没,没事。”真痛,痛得他想骂人。他东方随云一身连皮都少有破过,更何况是被剜了一块肉。
    “没事怎么流这么多血?”
    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摸着胭脂的头,东方随云尽量使声音柔和,道:“叔叔不小心摔了一跤,蹭破了点皮。”
    “那快,快涂点药。”一边将东方随云拉到椅子处坐下,胭脂一边看着她师傅道:“师傅,快,美叔叔受伤了。”
    在她眼中,师傅是无所不能的。所以她相信她师傅一定能治好美叔叔的伤。可是,等美叔叔将伤口露出来的时候,胭脂便哭了,呜咽道:“怎么都伤得见骨头了?”
    看着小家伙挂在脸颊上的泪,东方随云心生感动。
    值了!
    哪怕滴血认亲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东方随云也要收下这个小精灵为女儿好生疼爱。
    念及此,他柔声道:“胭脂,别哭。叔叔不痛。你一哭,叔叔倒有些痛了。”
    闻言,胭脂当了真,道了声‘那胭脂不哭了’后,她急忙伸手抹了泪,推着上官煜的腰身,道:“师傅,快,帮美叔叔治伤。”
    表面上的文章上官煜还是要做的,他厉色看着天猛等人,“怎么服侍国舅爷的?”
    天猛等人认错的低着头。
    “师傅,现在不是责罚人的时候,是救美叔叔的时候。”
    东方随云亦为天猛等人求情,道:“小王爷,不怨他们,是我走路不小心。”
    “师傅,快啊。”一迳将上官煜推到美叔叔面前,胭脂一迳道:“美叔叔,别怕,我师傅可厉害了。”
    自从拜上官煜为师后,多天的相处,知道上官煜懂的东西极多极多,胭脂对上官煜是崇拜得五体投地。
    见小徒弟急得眼睛湿了,鼻子上还挂着汗珠。上官煜轻道了声‘不急’后,这才仔细看向东方随云的伤口。
    皮肉外翻,白骨尽露。剜下的肉还吊在皮肉上……
    很显然,天猛下手一点也没留情。上官煜小心翼翼的检查一番后,道:“这伤看着虽然骇人,但治起来也容易。”
    “那师傅你快些治啊。”如果不是和秋离老头一起长大,看过比这更恐怖的流血场面,这个时候,胭脂肯定会吓得昏过去。
    “虽说容易,但要想将这蹭掉的皮肉重新长在原位且快速恢复,得需要他人的血。”
    “血?师傅,要血做什么?”
    “只要有血能够渗进这白骨中,这肉才能够快速涨好。”
    非常喜欢美叔叔,觉得和美叔叔一见投缘,更何况美叔叔也在找他女儿,一如她辛苦的在找父母般,他们二人简直就是同病相怜的人啊。胭脂毫不犹豫的伸出胖乎乎的小手,道:“师傅,
    用我的血为美叔叔治伤。”
    “不成。”
    “为什么?”
    “你太小了。”
    是不是要很多血呢?而她的血不够。胭脂心痛的看着美叔叔,而美叔叔只是看着她笑。美叔叔真勇敢,这么痛都不哼一声。念及此,胭脂上前两步,窝在了东方随云怀中。
    这是一种无声的安慰啊。东方随云伸出另外一只手揽着小小的身子,心中是感叹连连:得此宝贝,夫复何求。
    “天猛,你没有保护好国舅爷,就罚你先来。”
    二话不说,闻得上官煜之言,天猛将手指划破,将血滴在了东方随云手臂那露出的白骨上。很快,那血流了下来,未渗进白骨。
    上官煜摇头,道:“不成,换一个。”说话间,他用棉签将东方随云手臂白骨上的血迹擦净。
    胭脂不觉‘嘶嘶’的发出声音。东方随云只是揉了一下她的脑袋,示意她‘没事’。
    擎苍看得脸都黑了,都觉得肉痛了,道:“我来。”
    “成,你来吧。”
    擎苍一如天猛般将手划破,将血滴在他主子的白骨上,奈何那血亦未渗进白骨,也流了下来。
    “不成,再换一个。”上官煜再度摇头,再度用棉签将东方随云手臂白骨上的血迹擦净。
    紧接着,天平、天玄甚至于天英、天巧等人都将手指划破,都一一将血滴在了白骨上。
    可他们的血都未渗进白骨。
    反反复复,东方随云的额头已开始冒汗了,显见得是痛的。
    原以为要很多血,而她太小,血不够,所以不成。但在看了十数个人后,觉得要的血似乎不多,似乎只要手指血就成。胭脂急了,待上官煜再度将她的美叔叔手臂白骨上的血迹擦干净的时
    候,她急急的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将血滴在美叔叔的白骨上。
    瞬时,她的血便渗进了东方随云手臂上的白骨。
    一时间,胭脂兴奋的抬头说:“师傅,你看,吸收了,吸收了。”
    未察觉所有人的脸色在怔忡中,也未察觉美叔叔一副似哭似笑的神情,胭脂又低着头,仍旧用力挤着自己的小手破口处,同时小嘴不停道:“挤多点,挤多点,美叔叔的肉就能马上涨好了。”
    正在胭脂努力的挤手指头上的血且不停的嘀嘀咕咕的时候,东方随云首先清醒,也不顾手臂上的伤口,一把搂了她入怀,道:“我的女儿,胭脂,我的宝贝。”
    吓了一跳,胭脂迷糊的看着东方随云,半晌,从东方随云嘴中不时说的‘我的女儿,我的宝贝’之话中听懂了些许话音,她伸手抹着他的眼泪,道:“美叔叔,你是不是流血太多产生幻觉
    了?”
    “不,胭脂,你就是我的女儿啊,是我的宝贝女儿。快,叫声‘爹’来听听。”
    她真的不介意当美叔叔的女儿,更何况她非常的喜欢这个美叔叔,可是就算要认美叔叔当‘爹’也不应该是在他产生幻觉的时候。她再度伸手,抹着美叔叔的眼泪,安慰道:“那也得等美
    叔叔的伤养好,没有幻觉再说。”免得清醒的时候后悔了怎么办?
    “煜儿,快,你来说。”东方随云有点急,不再喊上官煜‘小王爷’了,而是亲热的喊了声‘煜儿’。
    其实,上官煜也挺感动的。
    他总觉得胭脂和他非常的像,打小有父有母,偏偏总也看不到。于是,他道:“胭脂,你的美叔叔确实是你爹。”
    美叔叔可能是流血过多产生幻觉,说话有些糊涂。但师傅呢?为什么也这么说?
    胭脂有点懵。
    然后,上官煜具体的说了些滴血认亲的事她听。
    虽然不是太懂,但有一点她还是听懂了的:只有是父女、父子,血才能渗入骨头。
    也就是说,她是这位美叔叔的女儿。
    也就是说,美叔叔不是不小心蹭破的手,而是为了和她相认故意用刀剜去了一块肉。
    原来她一直找的爹就是他。
    原来他一直找的女儿也正是她。
    很是激动的抱住了东方随云,胭脂用尽生平最大的声音在东方随云耳边大呼道:“美爹爹。”
    一点不反感那个‘美’字,东方随云什么都由着她,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她要,他也会想办法去摘。“嗯,好,好。乖宝贝。”
    “美爹爹,胭脂终于找到你了。”
    “嗯,是,爹爹也终于找到你了。”
    “娘呢?”
    “你娘啊……”
    在父女两个不停的、兴奋的对话中,上官煜已是小心翼翼的替东方随云将剜下的肉回复原位,处理好了伤口。
    看着兴奋相认的父女,上官煜的鼻子有些酸。
    “师傅,谢谢你,谢谢你。”从父女相认的兴奋中清醒,胭脂抱着上官煜的腰身,第一个感谢的人就是她师傅。
    如果不是她师傅将她从秋离老头手中救出,如果不是她师傅将她的美爹爹从野岛上救出,他们父女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相遇、相认啊。
    轻刮着她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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