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天王》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二章船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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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不是药神》里面,为什么程勇拒绝刘思慧?不能说程勇拒绝了刘思慧,这场戏说的是程勇在夜店帮了思慧,英雄救美嘛,于是动了心思想和她上床,最终又良心发现,放弃了这个有点流氓的举动。
    这个细节在电影中非常重要,对于塑造人物方面,是很重要的一场戏。
    我从程勇和思慧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尤其是对程勇来说,这场戏,他最后做出了一个真正男人应该的举动,心路是如何转变的。
    从程勇内心角度来看,他觉得自己把药带回来虽然是获得了利益但也为病人们带来了活下去的希望,在金钱与名义的双重加持下,他的内心发生了膨胀,他觉得自己的要求就应该被答应,就像在酒吧里替思慧出头一样,就是要经理你跳,在酒精的催化下,将他内心的欲望给散发了出来,所以他会要求与思慧发生关系。
    他明白思慧是拒绝的,但是他膨胀了,有要求别人就得答应。如果是个单身男人都会被哪个美女所诱惑。
    但是剧情里那个小女孩的突然出现那种眼神。让他内心的那个小魔鬼一下变成了小天使。
    人都是两面的。心里是魔还是人会根据遇见什么人而变。刘思慧在程勇走之后脸上笑了一下。
    也证明了这个男人在她心里的地位有所上升和转变。一个色坏男人变成了好男人。
    一个可以给女儿看病的领导上升为可以值得跟随的领导。我想这次刘思慧不是情愿的但不得已。
    这次的拒绝。刘思慧的笑容。我想如果他原娶。她指定愿嫁人有的时候遇到事情就是佛魔一念之间。
    遇事别着急。好好想一想怎么去做。千万别把心中的小鬼放出来时候就不会后悔。
    那么从程勇角度,是如何呢?程勇拒绝刘思慧是因为他看到了刘思慧的女儿,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儿,而且她也是患有白血病的小女孩。
    他知道了刘思慧除了对他暗生情愫之外,更重要的是想获得一些利益,程勇拒绝刘思慧是因为他守住了内心道德的底线,觉得不适合做这些事情,更何况小女孩儿还在隔壁的房间躺着。
    程勇是喜欢刘思慧的,他进入她的家也是奔着主题去的,不曾想到的是刘思慧的女儿的出现浇灭了勇哥内心那个涌动的大火苗。
    看到单纯的孩子,再看看自己油腻的龌蹉的想法,在孩子面前男人是可以从野兽变回好叔叔的。
    勇哥高估了刘思慧或者那么说,刘思慧低估了勇哥的真诚的心。或许勇哥有了一夜了却心中浴火的想法,毕竟喝了酒了,情有可原,但刘思慧是谁——混迹于酒吧的舞女,见惯了男人的
    “嘴脸”,勇哥能又好到哪里去。不过勇哥不能拒绝,因为欠着人情,这方面两人心知肚明,勇哥并没有拿它做筹码,但刘思慧处于被接济一方自然而然会优先考虑勇哥的
    “荷尔蒙”,不能违拗了这个对于女儿来说就是
    “再生父母”的上帝。身体只是物欲的载体罢了,比起情爱,这快餐也是快乐的啊!
    但是从刘思慧脱勇哥衣服的过程来看,刘思慧真的没怎么伺候过男人,从心灵上来说还只是个雏。
    对于本来燃起的性头,女儿浇灭了一半,刘思慧不折不扣的全部浇灭了甚至浇水浇的心都凉了!
    从思慧的角度,她为什么同意这么做?她是不是不情愿?当时勇哥他们搞完团建,一辆出租车送走其他3个人,第2辆出租车非要和思慧一起回家。
    思慧说了三次不用了,勇哥都坚持要送。这个时候思慧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那么她说了三次不用了,其实内心不是太愿意(上床),但是她还是同意了。
    一方面,靠勇哥的特效药,女儿的病有了着落,勇哥是大恩人;另一方面,勇哥在夜店帮她出头,逼着经理去跳钢管舞,让思慧感受到了,久违的,来自一个男人的关心和保护,她也心存感激。
    所以于情于理,和勇哥上个床,不是什么大事。她知道这算是一种报恩,所以她同意了,回家就主动去洗澡。
    虽然她不是太情愿,因为这其实还是带点逼迫的意思。思慧作为一个单身母亲,一个人带着患了白血病的女儿,她平常的生活该多艰难?
    在这样艰难生活的挣扎中,其实她学会了很多,特别是妥协。所以不情愿归不情愿,但是勇哥这个人也不坏,还是帮了大忙,想想也就算了。
    这是从思慧角度。程勇在出场时候,交待了他的背景。上有老下有小,老婆已经离婚。
    上有一个住养老院的老爹,下有一个前妻想带出国的儿子。自己开了个没有前途的印度神油店,卖保健品,没钱要被房东赶出去。
    他缺钱。他要赚钱。这是他去搞廉价特效药的初衷。但另一方面,程勇本质上不是个坏人。
    接下来遇到了刘思慧、牧师、黄毛,也因为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轨迹。
    影片中有一段,几个人在贩药渠道稳定第一次分钱去酒吧搞活动,服务生要求刘思慧再去跳舞,程勇豪置金钱最后让服务生去跳脱衣舞,不知道大家留意到刘思慧最为激动(女人何苦去跳艳舞,因为女儿要治病,又是受了多少委屈再看到他跳舞的时候开心的笑),所以程勇帮她找回了生活的尊严,对程勇,她是感恩的,所以程勇在提出去她家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对程勇而言,影片前期就是一个为生活奔波的小人物,面对前妻要求带孩子出国,老父亲病重而铤而走险去走私贩卖药品,但是那时候他的初衷只是挣钱,走私贩药只是一个获取利益的渠道,那会的他还没有完成人生洗礼。
    所以他提出了去思慧家里。程勇本来是一个胸无大志无所事事的小老板,后来是经过各种事情一步一步紧逼着他成为了英雄,内心的良知和自我救赎,也让他成为了一个悲情的英雄。
    有很多细节也说明了这一点,首先他孝顺老爹,很爱儿子。儿子说要买个260的运动鞋,他把钱包里最后一点钱给了儿子。
    更重要的是,他对别人有恻隐之心。主要是对黄毛的态度。黄毛没有钱直接从吕受益那里抢走3瓶药。
    程勇和老吕一起抓住黄毛。却发现,黄毛把抢来的药分给了一起的同伴。
    这是一个质朴单纯热血的年轻人。程勇被他打动了,让他跟着帮忙。
    他从内心同情这些弱势群体,证明他本身很善良。也正是这种善良,让他最后一刻放弃了要和思慧上床。
    他当然知道,这样和思慧上床,带有一点强人所难的意思。但是如今有钱了,也该爽一把了。
    不过他看到了思慧的女儿,患病的女儿。小女孩定定地盯着他,程勇内心深处的善良占了上风,他知道这样其实是不道德的。
    最终他放弃和思慧上床。思慧去洗澡期间,程勇在看到思慧女儿之前都是沉浸在别人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喜悦当中,以至于不由自主的跳起来舞,但是看到被病魔缠身的思慧女儿时,他的良心又被拽了回来,他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行为是多么的禽兽,与不情愿的女人发生关系,和强奸有什么两样呢?
    所以他在等思慧哄孩子睡着以后,闲聊两句就撤了。即便思慧主动,他也知道,其实她并不是真的喜欢自己,她只是感激自己把药带回来而已。
    主观情感不同,不能上不能上~~~后来,程勇知道吕受益受不了折磨自杀以后,良心煎熬之下,又去印度帮他们搞药。
    其实在前面,程勇没有趁火打劫式和思慧上床那里,已经打下了这种心路转变的基础。
    本质上程勇是个善良的人,他才会做出后来那一系列事情。而这次程勇放弃和思慧上床,表示他内心的善良战胜了欲望。
    一个能够控制自己欲望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理性,知进退,这样的人,才会成为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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