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写网文》正文卷第七十六章《美国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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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中,尼尔?盖曼就将《极道天魔》读到最新章节。
    他闭上双眼,仔细回想。
    这部小说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主角凭借特殊的能力,打败众多高级人物的老套故事。
    可…
    这个故事背景、特殊能力确实有点想法。
    再加上节奏感很强。
    虽然,其没有《奥术神座》那么完整的设定。
    但,这本书的成绩不会差。
    尼尔?盖曼本想抱怨下小说结构有点乱,可又想到这个王渐的创作速度。
    于是,他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而希腊神话…
    各位神袛…
    尼尔?盖曼将自己的大纲拿在手里,和《极道天魔》对比起来。
    同样没有剑与魔法、同样涉及大量神袛。
    他看向《极道天魔》的留言区。
    这里有大量的读者留言。
    虽然也有一些批评,但大部分还是赞美和催更居多。
    那么,这种类型的小说,应该也还是有市场的。
    他拿起电话,打给自己的版权代理人,要求最后问一下各大出版社的意见。
    作为拿过“世界奇幻文学大奖”的作家。
    他有直接联系各大出版社,得知自己的想法能不能出版的特权。
    虽然,尼尔?盖曼觉得有点被这个特权限制住了。
    在半个小时后,代理人就将信息反馈给尼尔?盖曼。
    “除了烛芯出版社愿意给8%的版税分成外,其他的出版社还是拒稿。”
    “甚至…”出版代理人嗫嚅道。
    “甚至什么?”尼尔追问。
    “甚至,有编辑称呼你的创意是奇葩。”
    “奇葩?”尼尔?盖曼反问道。
    他努力深呼吸几口,将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
    然后,对版权代理人吩咐道:“你去联系下,看看他们会给出什么条件。”
    “你也要在网站上发表?”版权代理人惊呼道。
    “还不一定。”尼尔?盖曼又瞄了一眼《极道天魔》,说道:“你先去联系一下。”
    “好吧。”
    版权代理人挂断电话。
    而尼尔?盖曼走回电脑前,点击网站上的“上传作品须知”,仔细查看。
    当他看到“未签约作品,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作者有权随时删除作品”后。
    尼尔?盖曼拿起水杯,将里面的咖啡一饮而尽。
    然后,抽出键盘,在网页上打出几个单词。
    《美国众神》。
    故事简介:你们以为主宰美国发展的是人民吗?
    不,从来不是。
    而是神灵,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神灵。
    可人类的信仰,也决定着神的力量甚至生死。
    于是奥丁大神、洛基、复活女神等等旧的神灵不甘心丢失信众,他们纷纷来到美国。
    与高科技之神、媒体之神、汽车之神等新的神灵争夺信仰,展开斗争。
    那么,会发生什么呢?
    将这些输入完成,尼尔?盖曼站起身来,决定等待版权代理人的消息,再决定是不是将作品也开始输入。
    而此刻,王渐正好退出码字状态。
    他掏出一片口香糖,一边嚼着,一边又开始查找改编《极道天魔》所需要的资料。
    可忽然,他看到了玄幻目录下的作品数为:2。
    有人上传玄幻类作品?
    王渐心头一喜,赶紧查看。
    只见这个作品叫做《美国众神》,作者:尼尔?盖曼。
    尼尔?盖曼?
    是那个,尼尔?盖曼?
    这尊大神,怎么会来自己这座小庙?
    王渐怀疑,是不是有人同名同姓的。
    接着,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王,尼尔?盖曼的版权代理人咨询我们,如果他在网站上发表作品,我们能给出什么条件。”
    “真是尼尔?盖曼?你没搞错?”王渐一边看着电脑,一边惊讶的问道。
    “我确认过了。”汤姆回答道:“我还打听到尼尔?盖曼的新作,因为想法太过大胆。各个出版社都不太看好,所以给的条件并不好。”
    “这应该就是尼尔?盖曼,来我们网站上发表作品的原因。”
    想法太过大胆?
    这…
    对于在网站上发表作品那接近于0的成本而言,这绝不是劣势好嘛?
    “你去和对方谈,我接受的底线是20%的电子版税和10%的周边版权。”
    “只要不超过这个底线,无论如何也要把对方留在我们网站。”
    “好的。”汤姆答道。
    等汤姆挂断电话后,王渐又看起这个叫做《美国众神》的简介。
    他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奇葩的想法,导致尼尔?盖曼这种级别的作家都无法获得好的出版条件。
    片刻后。
    王渐使劲揉了揉眼睛。
    这个想法…
    他想了片刻,终于从嘴中说出两个字:“奇葩。”
    出于好奇,王渐在给作品留言:那么,来自中国的神灵是哪位呢?
    也不知道是因为王渐的名气,还是因为只有一个留言。
    尼尔?盖曼很快的回复道:“中国著名神话小说《西游记》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也是唯一一个人形神灵。”
    《西游记》?
    人形神灵?
    那就不可能是大师兄和二师兄了。
    唐长老?
    他算神灵吗?
    不会是那个“大师兄说的对”、“二师兄说的对”的,沙师弟吧?
    就在王渐准备继续和对方版聊的时候,汤姆的电话又打了过来。
    “30%的分成版税,10%的周边版权,对方不肯再让步了。”
    王渐想了一下。
    目前来讲,网站除了自己,还需要有几个抗大梁的角色。
    而一般的畅销书作家,其实更愿意和出版社合作。
    像尼尔?盖曼这种因为想法过于奇葩的,简直可遇不可求。
    于是,王渐回答道:“可以,尽快签合同吧。”
    “好的。”汤姆回答道:“最后恭喜一下,你成为了尼尔?盖曼的老板。最起码,暂时是的。”
    王渐回忆起《我是大法师》时,只拿7%的分成版税。
    又想到现在,自己给尼尔?盖曼分成版税。
    他不由得感到,恍然如梦。
    而此刻,尼尔?盖曼也接到了版权代理人的消息。
    “70%的电子版税,90%周边版权。并且,不影响作品实体书的发行。”
    尼尔想着出版社给出的版税,又对比了网站给出的版税,觉得可以。
    至于周边版权…
    《星球大战》已经算是最尖端的技术了。
    而自己的《美国众神》影视化的难度,要数倍于《星球大战》。
    等能影视化的时候,大概自己早就死了。
    而《美国众神》也成为公共版权了。
    于是,他说道:“签了。”
    :《美国众神》出版困难是事实,不是编的。
    就是现在,这本书在欧美还被成为奇葩。
    当然,如果扔到起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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