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修个仙》正文卷第252章画中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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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作为‘知性女神’,腹有诗书,谈吐中言之有物,而且见识远超一般人,听她引经据典,口吐莲花,叶修只觉得赏心悦目。
    当然,他作为‘归元境’的修仙者,对天地奥义,宇宙法则的理解,远超地球目前的水平,随便抛出一个问题,就够张睿知思考半天的。也幸亏她是文科僧,如果是个理科僧,估计叶修随便抛出一个观点,就够他写一篇颠覆全球科学理论水平的论文。
    读书的时候,全校的牲口都馋苏杭和张睿知,叶修也不例外。但他既不是苏派,也不是张派。小孩子才做选择,大学生两个都馋。
    张老师不仅颜值高,身上有一种书卷味儿,最关键的是身材好啊。叶修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到了秋天。
    因为秋天很饱满。
    总之是很凶。
    像这种气质很知性,却又拥有水蜜桃般‘成熟’身材的轻熟女,对于荷尔蒙汹涌的少年有多大杀伤力,大家自行脑补。
    当时和其他牲口一样,完全就是馋她身子。
    但现在坐下来和她攀谈,才知张老师的魅力,在于她无与伦比的知识储备。
    不仅悦目,最重要的是能赏心。
    两个人越谈越投机,不知不觉,喝下去两瓶红酒。
    有几个男生燃起篝火,张老师趁着酒兴,和几个女生在篝火旁跳起了舞。张睿知是锡伯族人,能歌善舞,跳起了本民族的舞蹈,简直美到犯规。
    戴威的女友孙茜是音乐系的才女,她一边打着鼓点,一边唱歌,为张老师作配。
    因为天已经黑了,所以苏杭也早已收起了画板,和大家坐在一起,喝红酒,吃烧烤,欣赏歌舞。
    叶修坐在草坪上,望着美女们被火光映照的,红彤彤的脸,只觉得岁月静好,暗叹这才是生活。
    刘建东,龚磊,廖峰三个损友,悄悄凑了过来。
    “你们干嘛?”见这仨家伙贼忒嘻嘻的,叶修警惕地瞪了瞪眼。
    “老叶,你可以啊,怪不得当初苏派和张派问你是哪边的,你不肯说,原来是起了一网打尽的心思。”龚磊吐槽道。
    他们四个人中,龚磊和廖峰是苏派,刘建东是张派,叶修两面派。
    “阁下何出此言?”叶修愕然道。
    “你这一会儿撩这个,一会儿撩那个,把两大女神逗得又哭又笑的,当我们是瞎子啊?”廖峰撇嘴道。
    “都是客人,当然每个都要照顾到啊。”
    “嘁,那你怎么不去照顾汤丹?”刘建东嗤之以鼻。
    “那你这就是杠精了。”叶修说道。
    “自己兄弟,给个准信,到底想炮哪个?”刘建东徐徐道:“我是坚定地挺张派,她真的是个宝藏女人,你要她,肯定不会后悔。而且我觉得张老师对你也有点意思。”
    “她毕竟是老师。”廖峰摇了摇头,“所以还是苏杭妹子最适合老叶,年纪相仿,各方面都很般配,而且没有身份上的禁忌。”
    “在爱情面前,哪有什么禁忌?杨过还能娶小龙女呢,叶修怎么就不能娶张老师了?讨论就讨论,你小子别夹带私货啊,谁不知道你是苏派。”刘建东立马怼回去。
    “我同意廖峰的观点,苏杭学妹更适合老叶。”龚磊一锤定音。
    “去屎!您们俩苏派,一个鼻孔出气。”刘建东翻了翻白眼。
    “男人娶媳妇,自然是要娶个嫩嫩的姑娘,苏杭学妹比老叶小一岁,而张老师比老叶大三岁,这不很好选吗?”
    “女大三,抱金砖,你懂个球!”
    “老叶家里有金山银山,还缺那一块金砖?”
    “………………”
    上学的时候,龚磊和他们并不认识,所以廖峰和刘建东经常为了苏好还是张好的问题争论不休,现在又加入龚磊,那就更热闹了。
    “你们吵死了。”叶修一口老槽吐了出来。
    三个人面面相觑。
    对啊,这是老叶的事情,我们争个什么劲儿?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她们俩各有各的好,如果能分个高下,早就分出来了,还用的着你们争论这么久?至于我会和谁在一起……这种事看缘分的,日后再说。”叶修给这场争论画了句号。
    于是大家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篝火晚会上,认真领略毕业之后难得的青春激情。
    张老师跳了几支民族舞,惊艳了众人,把大家的情绪也调动起来了。
    叶修干脆从屋子里面搬出了几样乐器,有钢琴,有吉他,有架子鼓,有萨克斯风,有小提琴,让大家尽情嗨起来。
    虽然这次邀请的人不多,但个个多才多艺。这么多乐器,竟然都有人会。
    孙茜会弹钢琴,韩涵会拉小提琴,戴威会打架子鼓,刘建东会吹萨克斯风。叶修,会弹吉他。
    叶修读大学的时候跟音乐系的一名老乡学了吉他,因为嗓音条件好,唱歌很好听,参加过‘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得过冠军,还和几个骚人一起组过校园乐队,演出赚学费。所以拿到吉他之后,和大家组成一个临时乐队,演奏了几首彼此都熟悉的乐曲。
    没想到,因为情绪高昂,第一次配合的‘乌合之众’,居然演奏出了非常和谐的乐章,听起来相当美妙。
    “叶修……来一个……叶修……来一个……”几首曲子过后,大家像是军训时拉歌那样,开始呼吁,曾经的‘校园十佳歌手’冠军,叶修同学,来一个。
    叶修也不矫情,笑道:“好,毕业三年多了,老朋友们难得聚集在一起,我给大家唱一首《青春》吧。希望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叮叮咚咚”,如山间泉水般悦耳清脆的前奏声响起,叶修拨动琴弦,开始倾情演唱:
    总归是要走的吧,这青枝绿叶般的青春
    就如凋谢又绽开的花瓣
    皓月夜在窗前流淌的
    我的青春恋歌是如此悲伤
    逝去的日子,去抓住吧,抓住吧
    空手而归如此哀切
    倒不如放手,转身而去
    就那样挥别了啊
    虽然已经原谅了弃我的人
    但岁月也弃我而去了啊
    感情无处安放,虚无的心
    只能去那乐土寻找答案
    叶修的神识无比强大,在演唱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加入了精神灵力,对于听众来说,感染力呈几何级数递增。
    这种灵魂唱腔,轻而易举地就唱入了大家的内心深处。
    一曲既终,每个人都泪流满面。
    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
    大家都沉浸在略微有些哀伤,却感觉十分美好的回忆中,觉得今天晚上这场聚会,无与伦比。
    :看到了书友们的章评,既然大家不喜欢看某些内容,以后就尽量少写或不写。毕竟书还是写给你们看的,我自己爽不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爽。又干到了凌晨一点半,唉。晚安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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