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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海道当剑仙》正文卷第二百四十二章连人族第一强者的自行车也敢偷?
我在北海道当剑仙最新章节目录
曰本的夜市一般分两种。
一种是流动性夜市,哪里出现祭典、庙会,各摊主就会推着自己的摊位车蜂拥而来,再加上附近凑热闹图玩乐的售卖町民、町区自治委员会自发组织的捧场摊位,转眼就会形成一条夜市摊街,成为祭典欢庆的一部分。
这种很多都是无执照的,也不用缴税,一切都由祭典承办方负责。
另一种则是固定夜市,商家都是职业摆摊人,每天天黑之后,就会将摊位车推到政府指定地点进行营业,等第二天天快亮时再收拾走人。
这种就是有经营执照的了,需要遵守《排档营业法》,遵循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占用安全法等相关条款,照章纳税,出了问题会追究到个人,并且这职业有着一定的家族继承性,摊位不能私下售卖转让。
这是一个正经职业,但做为一名职业摆摊人还是非常辛苦的,为了不占用公共道路、场地,他们需要趁黑将摊位搬来搬去,折腾下来如果天天搬家,以及日夜颠倒,整夜忙碌不休,没有节假日,干得时间久了,和普通人的生活差异很大,明明每天夜里都接触人,还是非常容易脱离社会,造成现在曰本许多年轻人已经不太想从事这个行业,毕竟曰本新一代有着“平成废物”的雅号,早就选择躺平了。
小豆岛夜市就有种这样的苗头,属于旅游景区“官办夜市”,所有经营者全部是岛民土著,而且个个都是老头老太太,中年人都相当少见,更不要提年轻人了。
雾原秋领着重新恢复了活力的丽华进了夜市,看着一个个老头老太太在那里煮关东煮、烤章鱼小丸子,倒是心有戚戚,情不自禁就代入思考了一下,要是壶中界里进入老龄化社会了,妖怪年轻一代选择躺平了,自己该怎么办。
不行,还是得鼓励生育,狐人要是不生八胎,一律拖出来公开打屁股!
丽华则毫无统治者自觉,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看着这热闹的夜市,嗅着浓浓的油烟气,看着各个摊子胡乱摆在山坡的各个位置,眼神中明显充满了兴趣,但很高傲的抬着小下巴,脸上的表情十分不屑。
不过,她的手紧紧抓着雾原秋的衣摆,生怕他跑了。这是她第一次来夜市,一切看起来都很陌生,比较没安全感。
“灯笼为什么分这么多颜色?”粗略地观察了一会儿,丽华看着夜市摆上总会挑着一个灯笼,上面还会写几个汉字,有些不解起来。
雾原秋瞧了一眼,随口道:“代表等级高低吧!”
他猜的,曰本人有很深的灯笼情结,神社会立下“灯篭”,一般以石头、木头雕成,一排排立在参道之旁,照明之余,以示庄严肃穆,而像居酒屋、料理店、艺伎馆之类的地方,同样会挑起一面“提灯”,一般为长条型或是桶型,上书自家店名,颜色也分白、橙、红等等,代表自家店在行业里的资历高低,想来摊位也该差不多——绿灯笼也有,但是近些年刚兴起的,代表着用的本地食材,是健康的代名词,有时也代指新店。
丽华了然点头,她以前好像听说过类似的事,顿时指着一个白色提灯问道:“那就是最高贵的店了吧?”
曰本人崇白黑,婚礼经常办得像丧葬礼,一般认为白色纯洁高贵,所以高级寿司店都会用白色提灯,她以前跟着老爸去吃过,而雾原秋觉得差不多,随意点头道:“大概吧,可能是这里资格最老的摊子。”
“我们过去看看!”丽华来了兴趣,高贵的小摊子正好配她这个高贵的人,她觉得需要给这个小摊子两分面子。
雾原秋没意见,反正就是逛呗,立刻领着她去了那个小摊子,而一个用毛巾包着头的老头立刻热情欢迎道:“客人,瞧瞧,小豆岛最有名的特产,芋头糖!”
丽华仔细看着摊位上金黄色、冒着热气的糖锅,再看看那一根根裹满糖浆的柱状物,卖相不佳,顿时小脸上表情就嫌弃起来,嘟囔道:“看起来不怎么样,为什么要挂白灯笼……”
老头愣了一下,脾气倒不错,笑道:“我们这家店传了四代人了,是小豆岛最正宗的芋头糖!每一块芋头都是精心挑选过的,糖也是最好的蜜糖。”
丽华还是不屑一顾:“庶民才会吃的东西!”
“不会哦,姬若子大人都吃过的!”老头挺会做生意的,依旧笑容满面,“小姐要是购买,我还可以帮你盖一个七之酢浆草纹章,这可是姬若子大人的家徽。”
丽华愣住了,看着芋头糖,晃着一头卷毛目光谨慎起来,犹豫了一会儿,踮起脚向雾原秋耳语问道:“姬若子大人是谁?”
雾原秋历史还是过关的,毕竟当初为了了解曰本读了不少书,直接道:“应该是在说长宗我部元亲,桃山时代四国地区最大的诸候,他小时候皮肤很白,有点男生女相,所以被人戏称姬若子,他后来也经常自己这么自称。”
“贵族?”
“算是吧,南海道实际的统治者,制霸四国,是桃山时代的传奇人物。”
雾原秋一边答,一边听老头在那里自吹自擂,在说他们家芋头糖的事——长宗我部元亲和老乌龟德川结盟共抗猴子,结果被老乌龟卖了,老乌龟略打了打就服软了,结果就他自己被削了一顿,手下强军“一领具足”被杀了七七八八,还被勒令去道歉。
当时他以为自己去了要被杀掉,惊惧忧心之下——在老头口中是为四国百姓担忧之下,便秘了,腹大如鼓,不得不在小豆岛上停留,而眼看要死了,这老头祖上献上了芋头糖,长宗我部吃完后,一泻千里,不药而愈,顺便还勇气大增,认为神明垂青,自己不当死,再次鼓起勇气出发去见猴子,后来果然没死。
当然,这不是历史,顶多算是个民间传说,十有八九是老头一家编出来的,长宗我部去见猴子,路过小豆岛就不太合理,在这里停留等死更是离谱,但雾原秋也无心拆穿,左右人家就是为了多卖一块糖,没什么必要。
而丽华很吃这一套,对比了一下自家和长宗我部家的家世,觉得自家等级低了些,那南海道高级贵族都吃过,她北海道贵族后人也该吃!
她立刻挑了一根最大的,看起来像巨型冰棒一样的“芋头糖”,晃着一头卷毛认真道:“我要这个!”
老头微微低头,笑眯眯道:“诚惠2000円,盖章加200。”
“我要盖章。”
“那是2200円。”老头用一个烙铁一样的器具给糖上印了一个“七之酢浆草”图案,然后将糖给了丽华,笑容更可亲了,“谢谢惠顾,大小姐一定会喜欢这糖的,吃了会更漂亮哦!”
雾原秋在旁边看着,感觉这糖也就值200円,老头这门生意倒不错,胡乱编个故事就能宰游客了,但丽华长得就像个冤大头,被宰也不奇怪,反正她家里也不差这点小钱——这卷毛很多衣服都只穿一次的,2000多円有时就买那些衣服上的一颗扣子。
“客人,客人……小哥,诚惠2200円。”
他正胡思乱想着等着走呢,发现老头正叫他,不由奇怪道:“你……我付钱吗?”
老头看看他,再看看丽华完全没有掏钱的意思,又看向他:“你们不是一起的吗?”
丽华一无所觉,正仔细研究那块糖,一般都是别人替她付帐的,身中贵族,怎么可能自己掏腰包。
雾原秋心里一阵MMP,也不好让丽华自己付,他实在丢不起那个人,只能自己掏出了钱包,数了钱给老头——该死的景区,一块糖卖2200円,十倍的利润,怎么不去直接抢?
这卷毛就是块笨肉,你不侃价就买,这明显被宰了啊!
他交完了钱,不想再看见这卖糖的奸诈老头,风景区做生意的就没好人,领着丽华就走了,而丽华已经吃上了,伸着粉粉的小舌头舔了一会儿表面糖浆,又咬了一口,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太好吃,有点苦苦的。”
雾原秋叹道:“山药本来就有点苦,这是正常的。”
“不是芋头吗?”丽华呆了呆,生气了,“他敢骗我,我要告诉我爸色!”
“他没骗你,他卖的就是山药。”雾原秋无奈答了一句,曰本这倒霉地方,地瓜、山药之类在口头表达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说成芋头,比如地瓜酿的酒会叫芋头烧,那山药裹了糖叫芋头糖也正常,不算在卖假货——本来你肉眼就能看出是山药的,你说人家卖假货人家也不会认帐。
“不好吃,你替我吃了吧!”丽华就把盖章的地方舔了舔,又小小咬了一口就失去兴趣了,准备把这负担甩给雾原秋,完全不在乎这是“高价货”。
雾原秋不肯,气道:“你都舔过了,我怎么吃!”
丽华很不服,晃着一头卷毛道:“我又不脏,要不是你,别人想吃我剩下的,我才不会给他吃!我不管,我不想吃了,你帮我吃掉!”
“你这块笨肉,是不是想挨揍了!”雾原秋也怒了,“自己买的自己吃!”
丽华缩了缩头,屈服了,不敢再闹了,重新开始舔,但嘴上很不忿:“你为什么对这么凶,我对你一直多好啊!”
雾原秋没屁放心了,卷毛是够蠢的,但她确实对朋友不错,哪怕嘴上庶民庶民的叫着,其实也没多少恶意在里面——她只是脑子有问题,不是心性有问题,本性还是挺单纯善良的。
“我替你吃一半吧!”雾原秋用灵力包裹,从糖下面掰下了一大半,尽量避开了丽华的口水,算是避免一下浪费。
已经被宰了,再丢掉也怪可惜的,多少吃一些别亏到了姥姥家。
不过,为什么这糖吃起来有些奶香味,配料里不该有奶的……
丽华又高兴起来,立刻瞄准了一个新摊位,瞧了两眼,兴冲冲就往那里走:“有卖贝壳和海螺,我想要!”
雾原秋摸了摸钱包,跟着丽华就往那个卖小工艺品的摊子就去了,帮她挑选了一会儿,买了一个珊瑚贝壳摆件和两个大海螺,其中一个还钻了孔,可以吹的。
丽华很喜欢,哪怕一脸嫌弃,但还是时不时吹着海螺,只是吹完了又会再嫌弃,而这么嫌弃着走了两步,又看到一个套圈摊子,自己花了3000円一无所获,超级生气,立即央求雾原秋帮忙。
雾原秋掏的钱,还是比较心痛的,也没饶了摊主,就捡远的、个头大的、不太好套的套,用100円就挽回了损失,把摊主用来引诱小孩子的镇摊之宝套走了,让摊主从宰到冤大头
正文卷第二百四十一章你就是块笨肉![2]
正文卷第二百四十二章连人族第一强者的自行车也敢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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