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从不做备胎开始》正文卷第四九零章没给自己留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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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旳几天时间里,柳青都留在羊城,就住在丁芸这里。
    除了办理天元集团那百分之十的股权转让,还要和苏绮做婚前财产公证以及婚后财产协议。
    这公证和协议,都是最大限度的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柳青的个人财产。
    有一些条款,柳青自己都不好意思提出来,是苏绮主动提出来的。
    “有没有必要这样啊?这对你有点太不公平了吧?”柳青都忍不住提出这样的疑问。
    他觉得两口子过日子,没必要计算得那么清楚。
    一定要计算,那也没什么。
    那就公平公正的来计算那些东西。
    可是,在现在的协议中,明显是偏向于他的,这让他感觉都有一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这些条款就是在欺负对方。
    对此,苏绮的解释是:“这个协议是为了离婚来做的,我没有想过离婚,我想你也不会向我提出离婚,那就无所谓公平不公平了。”
    柳青确实没有想过和苏绮离婚。
    这个女人有着很强的经商能力,会成为他事业上的臂助。
    长得也还漂亮,性格又好。
    最为重要的,是这个不会拒绝他找女人,甚至还会帮着他找女人,帮着他维持后宫的平稳。
    这么优秀的女人,到哪里再找另外一个去?
    只要苏绮不提出离婚,他肯定不会主动提出离婚的。
    听苏绮这么一说,也就理解了。
    既然两个人都没有离婚的打算,那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怎么来都可以。
    提出一个偏向于自己这边的协议来,也证明了苏绮根本就没想着要离婚,所以无所谓这协议公不公正。
    苏绮弄这个协议,更多的是在向丁芸表达自己并不打算离婚的决心,也是为了进一步获得丁芸的信任。
    不要说柳青觉得苏绮这样做受到了很大的让步,就算是丁芸,从柳青这里了解到协议的内容,也觉得有一些过了,对他说道:
    “也没必要那么苛刻,差不多就行了,咱们没必要做得太过分。”
    柳青觉得委屈:“妈,我没有提出那些要求,都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丁芸愣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
    “这样啊……看来她是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了……”
    柳青道:“她准备怀上我的孩子的时候,应该就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了吧。”
    丁芸摇了摇头,笑道:“不一样,结婚生孩子,不一定就没有后路。这个对自己苛刻到极致的财产分割协议,才算是真正的不留后路。”
    在她看来,只有建立在利益上面的关系才是稳固的。
    靠着情感来维系的关系,非常的薄弱,一旦情感没了,关系就破裂了。
    而情感这种东西,本身就是靠不住的。
    丁芸只是稍微想一下,就能够明白苏绮弄出这么一份协议的用意,无非是让自己安心。
    协议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表达出来的态度。
    对于这样的态度,她倒是挺认可的。
    除了办理那些手续,柳青和苏绮还在这个星期进行了婚检。
    婚礼是在6月15号举行,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倒不是在这一天,提前或者延后都可以。
    柳青和苏绮做完了婚前财产公证,做完了婚检,然后便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为了跑这些事情,苏绮正常的工作时间都被打乱了。
    结婚这件事情,对目前的他们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天元集团有着成熟的管理团队,日常事务,没有他们两个的存在,也能够运转。
    有冯芷萱和黎晗这两个秘书看着,他们也不需要担心偶尔几天没有工作,集团会被别人给掏空。
    小雯和冯芷萱就住在了那一栋新的别墅,有时候会来丁芸这里吃饭,有时候就干脆不来,自己做一点吃的。
    问就是很忙,没时间过来。
    鹏城那边,已经不准备过去住了。
    星期三那天,小雯和冯芷萱一起回了一趟鹏城,这一次是搬家,把她们的衣服鞋子什么的都拉到羊城来。
    顺便也帮叶婉容和柳青带了一些东西过来。
    家具什么的还留在那里。
    那一天,甄甜请了一个假,把她租的单身公寓给退了,东西都拉到了虹景花园,搬到了柳青的这一套房子里。
    ——她倒是挺想去羊城和柳青一起住大别墅的,但好不容易搞到一个电视台的编制,让她辞了这一份工作去羊城,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就只能继续留在鹏城了。
    能够住这么一套房子,也挺不错的,她对自己现在的状态比较满意。
    虽然是委身于人,可柳青长得还挺帅的,就那个颜值,没有顾问费,没有房子白住,就只是为了解决自己身体上的需求,她也觉得挺值的。
    从这方面来讲,她可以算得上是零付出。
    她前些天就向房东提出了退房的要求,现在她租的房子还有十几天到期,她也顾不得了,办理了退租手续就搬过来。
    冯芷萱和小雯还帮着甄甜布置了一下房间。
    以后这一套房子就是甄甜来住,不过房产证还是柳青的,柳青他们什么时候来鹏城,同样的可以住在这里,最多也就是大家一起挤一挤。
    另外,在这一天,还有一个人退掉了自己租的房子搬到了虹景花园。
    那就是莫小蝶。
    不过她没有搬来跟甄甜同住,而是搬进了叶婉容给叶默租的那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当然不是和叶默同居,因为叶默要搬走了。
    柳青都不住这里了,叶默自然也用不着继续住这里,他那个房子离到期还有点时间,就这样退房,押金是没得退的。
    所以,柳青干脆的让莫小蝶也退了自己的房子,搬进叶默住的这一套房。
    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做卧室,一个做直播间,倒是正好给莫小蝶来用。
    这样,和甄甜住在同一栋楼,在一起也互相有个照应。
    莫小蝶的性格有一些软弱,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柳青也怕这个女孩子被别人欺负。
    有甄甜在旁边照应,会好一些。
    甄甜是电视台记者,有着一般人所没有的人脉关系,性格也比较强势,有她在,别人也很难欺负到莫小蝶。
    至于为什么不让莫小蝶跟甄甜住一块儿,主要还是柳青想到自己以后还是得来鹏城的,一般情况下就会住在甄甜那里,如果甄甜在家,少不得要做点什么事情,这个时候莫小蝶在家里,就有些不方便了。
    也会破坏自己在这个女孩子心目中的形象。
    干脆让她住在楼下好了。
    反正叶默也不住那里了。
    莫小蝶搬过来这件事情,叶默也是知道的,他对这个女孩子还是挺有好感的,也希望她日子能够过得更幸福一些,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当然也没有什么好反对的。
    他的衣服鞋子还有一些放在那里,暂时没有时间过来拿,只能跟莫小蝶说好,现在那里放一段时间,以后回鹏城了,再将那些东西给带走。
    因为这个原因,他还加了莫小蝶的微信,聊了这些东西。
    这对莫小蝶来说,也算是意外之喜。
    ——其实一开始,柳青联系莫小蝶,跟她说公司给她安排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的时候,她是拒绝的。
    她觉得公司在自己身上花的钱太多了,到目前都还没有回收成本,对不起那样的待遇,她说可以把那套房子安排给公司别的主播。
    天元传媒现在有上百个主播了,给公司创造的利润高于莫小蝶的,也有十几个。
    但是没有一个主播享受到这样的待遇,由公司承担治疗费用,还承担房租,而且还是一个人居住一室二厅的房子。
    莫小蝶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但是,柳青跟她说,那一套房子也不是公司特意租给她的,只不过以前是租给叶默来住,现在叶默不住那里了,为了避免浪费,才叫她住过来。
    一听到柳青要自己搬过去的房子是叶默以前住过的,拒绝的话莫小蝶就说不出口了。
    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和叶默在一起。
    特别是叶默一场直播带货带出三千五百多万后,她更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和叶默在一起了。
    可是,能够和这个少年住同一个房间,也算是小小的满足了一下她的心愿。
    在不同的时光里,住同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这也能算是在一起了吧?
    ——她这么想着。
    于是,便答应了柳青的安排。
    但是,她还是提出了那么一个要求:
    “老板,我现在也能够挣钱了,房租就让我来出吧。”
    “你现在能挣多少钱?”柳青道,“一个月也就是几万块钱的收入,你一个做主播的,最多也就是几年时间。你要在几年的时间里存够以后生活的费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公司也不差你那点房租,你安心的搬过去住就是了,不用想那些。”
    “可是,这样公司太吃亏了……”莫小蝶说道。
    柳青笑了起来:“你一个月能给自己挣个几万块钱,那就意味着也能给公司挣到更多的钱,公司怎么会吃亏呢?最多也只是赚得少了一点而已。你是一个打工人,就不要心疼我这个资本家吃亏上当了。”
    莫小蝶的人气在天元传媒可以排在前列,但是因为她不带货又不打pk,所以赚到的钱并不多,哪怕她现在一个星期直播五天,一个月的音浪收入也就是三四百万的样子,折合人民币三四十万。
    这三四十万,平台又要分一半。
    那就只剩下一二十万了。
    然后就是公司和她的分成。
    她属于那种拿底薪的主播,从公司这边拿到的分成并不高,大概就是三成左右,也就是五六万人民币。
    这五六万人民币还要扣掉个税,到她手上的就更少了。
    主播的职业生涯并不长,现在这样的收入水平,最多也就能够维持几年。
    几年的时间里要存够一个红斑狼疮患者未来几十年生活的费用,挺不容易的。
    柳青不想加重她的负担。
    公司现在确实没有从她身上赚到钱,哪怕现在一个月能够从她这里赚到十多万,可是当初给她免费的治疗,还有后面她父亲过来闹事处理的各种费用,包括两个公司员工的医疗费用以及务工补偿和奖励,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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