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怒》第三百九十四章鹰翅初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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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城,多大,头一次来的学生们根本没有人关心,天心也不关心。只知道这个城有三十万人,是个繁华地、有着各类人种聚居的中型城市即可。行政构成,一座这样的城自然有城主,有城卫队,有神殿,有魔法公会,武士公会。有佣兵行会,有贵族,有奴隶,有……反正该有的都有。
    城南街,是一条繁华的大道。说是大道,也就五米宽,两侧店铺林立,热闹得紧,这是亚齐镇人的目的地。城南街上的华尔商社,一直是亚齐镇人的山货接收站并生活用品供应站。在天心看来。这种交易其实就是以货易货。看着来时的二十来辆手推车,现在变成了长长地百十辆,天心暗叹,这么多东西,回去的路上不出事才怪。
    “罢了,给这一行人找多点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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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尔商社的老板约拿无疑是个精明的富有眼光的商人,他清点亚齐镇人的山货时在最后一辆手推车里看到十个小坛子,正想打开其中一个看看,猛地听到一声清脆的声音,“那是我地,不在此次交易行列中。”
    “能告诉我里面是什么吗?孩子。”约拿慈祥地看着天心。
    “好吧,你可以打开尝尝!不过,要付钱的。你可以随便给!”天心大方地道,心里却暗喜,正要找你,没想到你却撞上来了。其实,天心不知道,原汁源味的来自死亡之森边缘的物品绝对是这个城市的抢手货。约拿从亚齐镇人地手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当然不会轻易放过看到眼里的来自亚齐镇的任何东西。
    “好的,孩子,你似乎比我还会交易。”约拿打开一个坛子的封盖,异香扑鼻,“这不是腌菜吗?”说着,手指从坛子里轻轻叼起一片还没完全失去翠绿颜色地菜条,往嘴里一放,顿时满口清香,略带辣味,加上这个季节已经在冷了,入口的东西自然凉爽可口。又尝了一块,约拿高叫,“孩子,我给你五十个金币,你把十个小坛子卖给我吗?”
    “约拿先生,这是纯正的野味,营养丰富,城里人吃不到的。你的价格虽然不低,但如果我将这些野味卖给这城里吃腻了大鱼大肉的贵族,我想挥金如土的他们一定会为了品尝新鲜美味,每坛付我一百多币的。”
    “小家伙,你似乎很熟悉那些大人,”约拿尴尬地道。“的确,那些大人会出这个价。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将这些野味卖给我,价钱就按你说的一百金币好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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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送你一坛。另外九坛,你拿去卖,不管卖了多少金币,我都给你两成。另外,如果你派人到亚齐镇取货,你可以分五成。这个野味随着季节会有不同,每月,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大概能做出一百坛。”
    “真的吗?小家伙,我现在就要一百坛,有吗?”约拿双眼放光。
    “有,不过全在亚齐镇,你得派人去取。”
    “好的,好的。”约拿急急应声道,脑子急剧转动起来。他并不是吝啬的守财奴,甚至在这城南还是一个小有声誉的美食家,自然知道什么是极品美味。因此,小坛子里的东西他一放入口,便知道可以卖一个好价钱。同时他也尝出来了,这野味还真是野味,至少嘴里现在嚼着的东西他就不认识。贵族们绝对会为了这他连舌头都想吞掉的美味野味一掷千金的。一百坛,提五成,如此算下来,他赚翻喽。
    亚齐镇的小商贩惊讶地看着这一幕,一瞬间肠子悔青了。天心曾让佐力格和佐蒙格向他们推售过这些野味,每坛只出价三个金币。不过,限于亚齐镇人口不多,购买力有限,商贩们承认野味很诱人,但却不认为这东西值三个金币。其实天心根本就是要他们将泡制和腌制的野味拿到金斯堡来卖。只是这些家伙脑子里少了一根筋,加上并不认为……所以商机不再。
    他们后悔还在后头。
    亚齐镇人这回由于不是专来商队,来的人大部是魔武学校的学生,学生们嚷着要见识见识雄伟的金斯城的风光,于是校长罗拔和商贩们只得让步,同意在金斯城逗留两天,而且提前给了学生们一部分佣金,让他们零花。
    两天里,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们过足了观光瘾,而天心的九坛野味也卖了一个天价,商贩们看着约拿一枚金币一枚金币地点给了天心一千五百金币,心脏那个跳动……按天心与约拿的交易协定,这就意味着每坛野味卖了两百金币,都快赶上一张五级魔兽皮了。可是五级魔兽皮要多少人出动、而且还要极度小心,才能搞到一张不打折扣的完整兽皮呀,而且运气不佳的时候,不但魔兽皮搞不到,还会伤人死人的!
    “天心,以后我们跟着你制野味得了,不费力气就可以赚到这么多金币!”商贩之一的宾格仲道。他是宾格林的十二哥哥,堂哥。
    “不费力气,仲大个子,我和小佐力格、小佐蒙格、小亚伦乔斯和小宾格林挥汗如雨的时候你没有看到,为了采集材料,我们迈着小腿差不多跑遍了亚齐镇方圆二十里,有几次还差点给魔兽吞了。这钱可来得不容易。”天心大声道。
    “知道,知道,”宾格仲尴尬地道。“不过,你们做的这玩意儿也太值钱了点。而且,让约拿取货,你竟给了他一半提成,是不是太高了点。”宾格林尴尬的神情转为嫉妒和气愤,“我记得小宾格林可是占了股份的……”
    “你笨呐。”天心打断道,“你说,我要是将东西交给你,你拿到金斯城来卖,一坛你能卖多少钱,十个金币,二十个金币……我看最多也就二十个金币了。但是将东西交给约拿先生去卖,他虽然不算是一个大老板,可能也算不上是个上流人,但在这金斯城里,他应该认识所有的上层人。给他一半提成,他就会拼命把东西卖到为吃最舍得出钱的家伙手里。我敢打赌,他甚至会把东西贩卖到更大的城市去,说不定还会卖到宫廷,让这个国度的皇帝陛下吃到。”
    “呃……”宾格仲听得瞠目结舌。
    “所以,这生意看似吃亏,却是大赚了。而且约拿先生还答应,按八十金币每坛预付价钱,一百坛就是八千金币,我已经请约拿先生将这八千金币换成粮食和一些我需要的东西送到亚齐镇。”
    “神奇,太神奇了!”宾格仲缓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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