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灵精悍江湖路》第一百七十八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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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杯盛满,然后漂上几点,他悠闲的时候晒制的一些花茶,幽香的花茶味道顿时就弥漫到了四周,他细心的给每一个人准备了一杯。活络活络筋骨。
    算到底,这可是他的独家养生秘方呢。
    青山居人晃了晃手中地竹筒,轻轻的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顿时一股清凉的味道从鼻孔里直冲脑门。令他有种回味无穷地感觉。
    “怎么样?我们家传地花茶,味道清香独特吧?好好品尝呦,不够的话那边还有一大锅呢。”黄埔振华也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指着火炉上还在冒白气的容器,得意洋洋的说道。
    这个时候,项秋等人已经,围着圈坐好了。举着简陋的竹筒。正在互相分享着难得的宁静与祥和,秉烛夜谈。笑声不断,就连一直都不太爱说话地那位魔元素兄弟也开始拉着项秋在那里左扯右谈地。聊得不亦乐乎。而青山居人却好像是沉溺在自己的回忆中一样,看着众人地欢乐而痴痴的发笑。
    黄埔振华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其他人,鲜明地对比,一下子激起了他的好奇心,趁着空当儿,溜到青山居人的旁边说道。
    “嘿,喝了我的茶,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呢?看来回去以后,我得给它改名字的,嘿嘿。”
    青山居人有些迷离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一下笑嘻嘻的黄埔振华,带着一点儿纯正的小男儿的气魄,让他不禁笑道:“噢,呵呵,改名字?为什么呢?”
    “因为,因为你嘴角上的那一丝笑容,更因为我看到的那一丝笑容,是一种充满回味的感觉,于是乎,我灵感突发,想到一个更适合这个茶的名字的呗,就叫回味茶,充斥这一股回忆的味道,你觉得呢?”黄埔振华满意的说道。眉毛拧紧得像两把小刀凑到一起似的,挖空心思,想尽办法的,想掏出青山居人此时此刻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毕竟,如果是别人的心事的话,是不容易被人给叩问出来的。
    “噢,这样啊?”青山居人笑了笑,淡淡的回答的一下。
    “当然咯,一个人发自内心的笑容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掩饰得掉的。”黄埔振华肯定的说道。
    “是吗?”淡淡的一句,嘴角的一笑,已经足足的能够证明他内心的洋溢色彩。
    “嘻嘻,想到当年的什么故事了呢?介不介意当个经验,讲给我们这些后辈听呀?”黄埔振华,终于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直截了当的说道。
    “哈哈,你小子,诳我哦。”青山居人洋洋得意的说道,丝毫没有因为黄埔振华的鲁莽而生气,也没有为现场所有人在听到黄埔振华的话以后,眼睛都齐刷刷的望了过来而尴尬,而是又轻轻喝了一口这清香的花茶,然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花白的胡须,被轻轻的吹散了飘了一下。老头子显得精神十足了起来。
    “呵呵,说嘛说嘛。”旁边的几个人的好奇心也在黄埔振华的带动下激发了起来,起哄的说道。
    “噢,哈哈,既然今天大家都忙活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能够松口气,我就讲讲当年跟清水婆婆的事吧,想想,这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青山居人右手轻轻摸了一下自己花白的呼吸,摆出一副老夫子的样子,要是再加个老花镜的话,就真是像足了老年学者。
    “好耶好耶,继续继续。”他们几个人将自己的位置也挪到了青山居人的身边,正等着青山居人将他们那段往年之恋说出来。毕竟,这两个人明明相爱的,却到了花甲之年才能够得以在一起,是何其的不容易呀,里面必定有非常离奇的故事,强大的好奇趋势着黄埔振华聚精会神的等着青山居人继续下面的话语。
    “当年我只是一个无名的小混混,与当年每一个憧憬的孩子一样,有着大侠一样的梦想,血气方刚,争强好胜。突然有一天,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一天凌晨,昏暗的天空,蒙上了一层厚实的浓雾,就在那一天,我推开了一间斗室的窗户,乳白色的浓雾随着风儿像柳絮般飘了进来。扑打到了我干燥的脸上,刮得有些生疼,寒气逼人,也就是在那没过多久,那间斗室就好像被人盯住的猎物一样,瞬间被人包围了起来,似乎没有丝毫的机会给对方喘息。这是一次暴乱,一群蒙面高手层层叠叠的将这里包围了起来,甚至还没来得及想发生的什么事情,就看见那圈人里面,围着一个披着薄薄的纱巾的女人。”
    黄埔振华惊呼道:“清水婆婆?怎么会被高手层层围住呢?还是蒙面的?”
    “谁知道呢?我要知道的话,我早就多找了些兄弟来帮忙了,也不用一个人为了保护她浴血奋战了三天三夜了。”
    三天三夜,三天三夜,天哪,这古代江湖的人还真不是一般的耐打。黄埔振华心里暗暗感叹道。然后呆呆的看着青山居人布满皱纹的眼角,惊讶的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青山居人拍了拍黄埔振华的肩膀,淡淡的笑道:“呵呵,当时啊,我的表情就跟你现在表情一模一样,惊讶的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可是呢,看到这样触目惊心的场面,再怎么着是个混混,总不可能就那么懦弱的一走了之吧?况且还是美女被围困。大侠之心,人皆有之嘛。只是我那会儿的有些儿痴心妄想,那么多的高手啊,整整打了三天三夜,筋疲力尽,我自己都不想相信,自己怎么能在那么一瞬间,武功开始猛然长进。”
    黄埔振华,好不容易才从刚刚的震惊中清醒了过来,喃喃自语道:“果然,绝境能磨练出人的潜能呀。”
    “嗯,不过那个笨蛋女人到现在还不知道,我那个时候虽然是想救她,但是从自不量力的能力开始激发出来的。差一点就挂了。天昏地暗,分不清自己身上的血,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记得那个时候,是我跟她第一次相见,造化弄人呀,第一次见面就是这种血腥而肮脏的画面,年纪轻轻的我,血气方刚,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惭愧,自己怎么那么差劲,英雄救美都救了三天,把自己最后一丝力气都用上了才杀出重围来。”
    “嘿,不像某些大侠,几招剑气就将敌人打跑了,威风,对吧,嘿嘿。”黄埔振华贼贼的笑道。
    “去去去,你小子,懂个屁。也许别人认为能够立刻打跑敌人救出美女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可是他却不那么认为,至少,他当时与她是一起肩并肩,浴血奋战的三天三夜,这一份为妙的感觉,是任何人都无法体验得到的。”青山居人一听,脸色一沉,不耐烦的挥挥手,其实心里美滋滋的。恨不得马上就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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