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主莫问》临城化墨第七十六章:一诺求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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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一匹白马一个锦绣衣袍的公子哥,随着下山买菜归来的厨房伙计一道回了墨家山庄。守门的护卫一看,哟呵,小王爷今儿怎么来的这么早。
    来人自然是朱一诺,护卫又仔细一看,小王爷这脸色,惨白的脸满是疲惫,眼圈还顶了俩黑,估计给张床立马能睡上个几天几夜。
    护卫是对的,朱一诺翻身下马,将马鞭丢给护卫,自顾自朝这天水山庄专属他朱一诺的厢房走去。护卫接过马鞭,抚摸这白马飞尘的鬃毛,小飞尘赶了一夜的路,虽说也已疲惫得马上要闭眼死睡,但被护卫这般抚摸,也是舒服得翻唇皮叫了几声。
    朱一诺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快步走,结果也是没看清路没看清人,把一人愣是给撞倒在地。朱一诺连连道歉,还蹲下身子把人给扶了起来。结果睁大了眼一看,呀哈,怎么是这丫头。
    被撞倒的的确是个姑娘,不过不是墨家人。
    这姑娘今日穿了件白红相交映的轻衫,一看撞到自己的是金陵城的小王爷,立马不敢吱声,只好双手握于小腹前,微微低头,像极了一只被教训后的兔子。
    “小王爷,不碍事,不碍事,是奴家不好······”
    “原来你也在这儿啊,那仲大侠也在喽,他在哪儿?”
    他来墨县,这事还要从闫忽德梁说起。对闫忽德梁,朱一诺可是愤愤不平,这蛮子说好指点自己剑术,几次去仲西侯府上都不曾见到人。
    随后索性把闫忽德梁请到了紫禁城,这才有人答疑解惑。可好巧不巧,不知怎的,在紫禁城还有人会给闫忽德送信。这下可好,不告而别,这放鸽子的本事,比李家三郎还缺。
    墨茗离开金陵没和他打招呼,李家三郎不知怎的也跑来了墨县,李家二郎也不知为何开始闭门读书。自己实在无趣,只得快马跑来墨县寻些乐子。
    乐子归乐子,自从他重新修炼九星飞伏,自觉有些火候,剑术大进,现在最希望得到的,也就是自己姑父同那个狼牙面具道士的一个点头。
    一看这小丫头在天水山庄,那仲西侯势必也在。也好,在同仲西侯讨教一番,看看自己剑术究竟如何。
    被朱一诺撞到的人是被金陵王赏赐给仲西侯的两个女子之一,不是那个唤作藏嫣的舞姬,是那个朱一诺到现在也不知姓名的琴姬。
    这琴姬语气断续,道:“没,是,侯爷在,侯爷在······”
    朱一诺皱眉,今日这琴姬怎的就吱吱唔唔,该不会是怕自己把她抓回金陵王府吧?
    “哇,小王爷是昨天晚上来的吗?”一个声音很惊讶同样很惊喜,朱一诺寻声看去,果不其然,是曲儿这猫精一样的丫头。
    琴姬一看曲儿来了,也是绕开朱一诺,溜走了。
    曲儿看着琴姬离开,微微皱眉,走到了朱一诺身边,指了指琴姬离开的方向,问:“这人谁呀?小王爷哪儿抢来的小姑娘······”
    朱一诺一听,佯装生气,立马把曲儿横抱起来转圈圈,不知是把曲儿给逗乐了还是给吓到了,连连发出怪笑。
    连夜赶路,朱一诺也实在是累了,把曲儿放了下来,自己两年多前离开临城,现在回来还不到半年。
    突然发现,原来那个像婢女,又像妹妹的小丫头,也已经长开了。
    嗯,挺不错,像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我还真不知道这小妮子叫啥名,以前是府上的琴姬,后来被祖父送给仲西侯了。诶,仲西侯呢,他是在庄子里吧。”
    曲儿点了点头,朱一诺正要问仲西侯在哪儿,还是曲儿抢了话:“好了好了,你看你现在这样子,如果被夫人看到了,肯定要责怪我没照顾好你,你先去歇息吧。那位西地的城主还会在庄子里住上一两日,你晚些再去找他就是。”
    被曲儿这么一番关心,朱一诺也的确更加疲惫,睡意也是一下令自己眼皮好似千斤重。又调侃了曲儿一番,也就朝自己厢房走去了。
    “对了,小王爷,李家小公子这几日也在府上,要不······”
    “早知道了,让他自个儿掏自个儿裤裆,不见。”
    曲儿噗哧一笑,却盯着琴姬离去的方向,她可是没听说仲西侯身边除了那个紫衣少年,还带了别人来墨家。
    曲儿虽说在墨家地位非凡,但即便自幼长在墨家,与夫人情同母女,她终究还是个侍女。如今的她,虽说不是内侍总管,但也权同总管。
    平日里就是伺候少夫人殷莉日常起居,这不,同往日一般早起去厨房,叫伙夫厨娘准备煜城点心,自己又取了盆温水,还带了盒香草先去了殷莉居处。
    少夫人殷莉梳洗完毕,今早听下人说庄主已经出门,夫人依旧闭门不见客。殷莉自也不必去问早,也随了心意,立马去医所看墨茗去了。
    到了医所,那真是哭笑不得,朱一诺竟然没去自己厢房,硬生生和重伤的墨茗挤在了一张床上。这厮,靴子外袍不脱,就直接霸占了半张又多些的床,趴在床上,左手搭在墨茗腹部,右手则握拳竖起拇指,那拇指就跟奶嘴一般被不断吮吸着。
    曲儿见了,不由觉得好笑,这小王爷果真是长不大的小子。
    随后她眉头一皱,双手叉腰,正要过去拧朱一诺耳朵,倒是被殷莉拦住了。
    曲儿再看,虽说床被占了大半,但墨茗依旧睡得安心,也就明白了。
    “你不是也说了么,小一诺从小就喜欢黏着茗郎,怕也是彻夜兼程才从金陵赶来,累坏了,就让他多歇会儿吧。”
    曲儿陪着殷莉一边往外走,一边哀声叹气,替殷莉委屈,那双水灵的大眼睛更加显得无辜,惹人怜。
    “少夫人,你看少庄主好不容易从金陵回来,又受了重伤,陪在他身边的该是您才对啊,这朱一诺,还是这么不懂人情世故。”
    殷莉看着曲儿又跺脚又嘟嘴,不由掩嘴笑了出来,轻轻捏了捏曲儿的脸。这丫头的确心地善良,又温柔体贴,或许,也是为了报墨茗捡她回来的恩。
    “你这丫头,就该跟母亲大人去说说,给你找户好人家,把你撵出墨家才好。”
    曲儿不乐意了,正要再争辩什么,却听到一个声音。
    “少夫人倒是起得早。”
    循声看去,是西地城主仲西侯。就他一人,那个穿紫袍的小跟班没跟尾巴似的在他身后。
    殷莉行礼后声轻恭敬道:“仲城主起得也早。”
    “你们墨家人,怎的连枕头都是用茶叶做馅。说硬不硬,说软不软,实在不大习惯。”
    曲儿一听,扑哧笑了出来,不过也是淑女风范,用纤纤小手掩嘴。就听这是下人又不像下人的墨曲儿声音俏皮道:“我们墨家庄子里的枕头不软不硬,那就刚刚好喽,咦,软硬适中的枕头仲大侠睡不惯,那仲大侠又是喜欢怎样的枕头啊?”
    玩笑一问,仲西侯却是手指摩挲下巴,好似当真仔仔细细回想了一番,听他道:“最舒服的,自然是孤城主府里的那个紫竹枕。”
    “啊?竹枕啊,又凉又硬,能舒服么?”
    对曲儿这个问题,仲西侯也只是呵呵一笑,这不过是早晨问候之后的闲言几语。不过既然说起了自己那只紫竹枕,仲西侯也不由摸了摸自己后脑,的确,只有靠着它,才能睡得安稳。
    仲西侯穿着一身宽松的橙色袍子,腰间悬着那把冰蓝色的宝剑,听雨。他去了墨家掌剑人的书房,准备再去拜会那位老者。
    晨起时候花少红问他,为了一个死了若干年的女人,拿不夜城的安危作为赌注,究竟是为什么?
    仲西侯未作答,或者说,他的确不知该如何作答。
    若天下人都同你花少红这般认为,那也是极好。
    再想想,仲西侯竟也笑了,红红啊红红,若你知晓大风起,猎鹰季,可会为了你这个姓氏,背叛自己?
    若目的真如红红所言,那的确,为了一个死了若干年的女人,放弃自己一城之主的责任,可当真是该所为,而非不可为?
    仲西侯给花少红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丑男人,一个使枪弄笛的丑道人告诉他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种鸟,它的翅膀不够宽不够长,所以它飞行的时候只能不断扑扇它的翅膀。虽然它要比别的鸟更加费力得飞行,但它依旧很享受能在天地间翱翔。可是,有一天,它误中了猎人的陷阱,它的腿被铁老虎给咬断了。它就变成了没有脚的鸟,没有脚的鸟只能不断飞不断飞,永远没法停下,因为,它没有可以让它停下来的脚。
    故事很老套,本该至此结束,可年少的仲西侯却看到了那个美如天仙的女人,亲手缝制了棉垫,系在了一只没有脚的白隼肚子上。
    白隼扑扇翅膀飞向高空,再畅游天地之后又回来,由于这只白隼没了双脚,所以它只能扑扇翅膀令自己减速,慢慢下降慢慢下降,最后用系了棉垫的肚子着陆。
    仲西侯不明白,既然白隼没了双脚,它势必没法在外边的世界好好活下去,救它一时,不过是令其多受一时将死的折磨,意义何在?
    与人斗剑回来的仲南燕去了桃坞接他,仲西侯趴在义父背上问,为什么那个姐姐要救那只白隼?
    仲南燕回答,侠义!
    花少红一头雾水,没有脚的白隼,和短翅膀的小鸟,不对,是没有脚又天生短翅膀的小鸟。
    这二者除了都是鸟,还有何干系?
    花少红没问,他自然明白,仲西侯已经做了决定。
    再说书房里头,仲西侯进去后与老者不过饮了苦茶三两杯,二人均沉默少语。最后,一卷添加批注的《白云剑法》自一尘封铁盒中取出,老者恭恭敬敬交给了仲西侯。
    若花少红在侧,他不会去阻止,因为他无法阻止。
    若看到老者赠与仲西侯白云剑法,他会更加好奇,为何墨家会有白云仙子的剑法存稿。另一方面,侯爷既然需要的是白云剑法,为何不与萦大哥做交易,却偏偏要来这墨家。
    堂堂西地一城之主,竟然跑来临城给一江湖山庄当打手,实在有些无法理解。
    仲西侯也不会去猜测花少红会如何想,这小家伙可为了他仲西侯折断了一支山禽令。
    老者饮茶,看着仲西侯。
    仲西侯盯着白云剑术,不知杯中苦茶早早已凉。
    过了午后,金陵小王爷才懒洋洋起床,睁眼看到自己的兄长被自己压得喘不过气,也只是给了兄长露出八颗牙齿的咧嘴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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