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血飞鹰在行动》正文第238章苟林重生后的吴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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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林的前世为了黎民百姓求雨勇斗旱魔,被群蛇围攻,寡不敌众,光荣殉职,这次拯救世界,他亦转世投胎了。
    苟林转世降生在华国西疆边陲的一个荒凉地带,弟兄五个里面,他排行老幺。这年家乡闹饥荒,瘟疫横行,家里穷得接不开锅,父亲母亲养不起五个儿子,就打算卖掉一个,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该卖哪一个呢?
    父母一合计,决定用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白面,蒸个大馒头,然后拿给五个儿子,哪一个把馒头抢到手,就卖哪一个。
    为啥啊?因为能抢到馒头,就证明他有能耐,以后饿不死。
    不料,上面的四个哥哥贼机灵,他们事先偷听了父母亲的谈话,第二天见到那个白馒头后,一个一个的眨巴着眼睛,一动不动。苟林转世的老五却是傻乎乎地抓起了馒头就啃。
    就是这样,苟林转世的老五,被父亲给卖给了村里的地主孙有才的家里,那年,他五岁。
    因为年龄太小,不能下地干重活儿,苟林转世的这个老五,只能和其他被地主孙有才买来的孩子一样去放羊。
    不几年,这帮放羊娃都到了十一、二岁,这个年龄,在孙财主的家里,是要当壮劳力使用。
    孙财主家里有水田、旱田、染坊、磨坊、油坊,全是累死人的体力活儿,半大孩子都要被赶去做苦力,唯有苟林转世例外,为啥啊?原因就是因为他太傻了!
    他不但啥都不会干,而且每天都是疯疯癫癫的,别的孩子睡觉,都是喜欢钻热炕头,而他呢?却偏要钻羊圈里面去睡。
    大家想想,那羊圈中又脏又臭,羊粪遍地,在里面睡上几年,身上还有好味道啊!
    因此,苟林转世的这个孩子吴天杰是走到哪里,他人还没有到,老远就先飘来了一股羊骚味儿的臭气,别人闻到后,全部都给躲得远远的。
    孙财主没有办法,只得说:“算了,还是让这个傻子继续去放羊吧。”
    眨眼间,吴天杰二十一岁了。
    这年,孙财主十六岁的独生儿子孙红雷,突然间,生了一个怪病,遍请许多的名医而不治,眼看着就要咽气了。
    就在孙家上下一片悲声,开始准备丧事的时候,吴天杰突然间给闯了进来,他瞅了一眼病床上的孙少爷,竟然对孙财主说:“老爷,孙少爷还有救。”
    孙财主正心烦意乱,哪里会理会一个傻子的胡言乱语,就摆手让人把他赶出去。
    可是,吴天杰却是纹丝不动,而是字正腔圆、一本正经地说:“老爷,先别急着赶我走,你听我来说,人的五脏六腑分属五行,心属火,肾属水,脾属土,肝属木,肺属金……小少爷平日里养尊处优,医云‘鱼生火、肉生痰,山珍海味吃多了,便上火,火克金,因此伤了肺脉,老爷,我来问你个事,小少爷是不是常常咳痰带血?这是因为他年龄小,平时声色犬马之事繁多,给掏空了肾水,而水生木,如今肾水不养肝木,小少爷是不是经常性的口带恶味,小便赤黄?老爷,那是他纵欲过度而损伤了肝脏……”
    吴天杰振振有词,滔滔不绝,一席话,说得众人目瞪口呆,孙财主更是瞠目结舌。他仔细地打量了这个“傻子”半天,见他气定神闲,哪里还有半点儿的呆傻之气啊,便忍不住地问道:“你……你……你真的是吴天杰那个傻子?”
    吴天杰点了点头,说道:“老爷,你先别管我是疯还是傻,咱们是救人要紧啊!”
    孙财主低头沉思了一下,说道:“到了如今,也只能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了,救人吧!”
    见孙财主点了头,吴天杰就立即冲上前去,迅速的掀开了小少爷孙红雷的被子,三下五除二,就把他身上穿的衣服给脱了一个精光,然后不管不顾地就抱起人来,迈开大步,向外面走去。
    孙财主一见,赶忙过去拉住了吴天杰,问道:“你要把我儿子抱到哪里去?你想要干什么?”
    吴天杰回答说:“老爷,你大可放心,如果治死了小少爷,我来给他抵命。”说罢,也不管孙财主难看的脸,他把小少爷给抱到了羊圈里面,一把丢到了臭哄哄的羊粪里,然后走出来,迅速的关上了羊圈的门。
    孙少爷本来已经是奄奄一息了,结果,他火热的身子被冰冷的地面一激,立即就给清醒了许多。他看见羊圈里面恶臭扑鼻,遍地烂泥,蚊虫乱叮,羊粪味熏得他不住地呕吐,只得挣扎着爬到了门边,拍打着门叫喊:“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受不了了。”
    听到孙红雷的叫喊,财主孙有才给着急了,他马上过去,就要打开羊圈门放儿子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吴天杰忽然间跳了出来拦住了孙有才,说道:“老爷,如果你心疼儿子,贸然放出了小少爷,那么,他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信不信由你!”
    “这……,唉!”财主孙有才听到儿子孙红雷在羊圈里一声高一声低地呼喊,心急如焚,犹如万箭穿心一般的难受,然而,再看吴天杰好像门神一般的立在羊圈门口,只能急得团团打转。
    两个多时辰后,羊圈里面没有了动静,财主孙有才的心里“咯噔”了一下,他正要开口大骂吴天杰这个“傻子”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却见吴买杰慢条斯理地打开了羊圈门,从羊粪堆里抱出来了小少爷孙红雷,然后把他放进了木桶,用温水洗净了全身的污垢。
    这个时候,财主孙有才才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儿子孙红雷非但没有死,反倒是退了高烧,脸上也有了血色。
    休息了一睌,第二天,孙有才看到儿子孙红雷的全身上下都是起了一层黄豆一般大小的红疙瘩,紧张的叫来吴天杰,吴天杰用针刺破了这些疙瘩,从里面流出了一股一股的脓水。
    这时,少爷孙红雷的肚子“咕咕咕”的刮叫,好几天水米不进的他,开始喊叫自己饿了。
    吴天杰对着孙财主说:“恭喜老爷,小少爷已经没事了,他只要细细地调养,不近女色,一个月后,就能完全彻夜的康复。”
    孙财主忙问:“我儿得的这是啥怪病啊?怎么哪么多的名医都治不好呢?”
    吴天杰回答说“老爷,小少爷只是纵欲过度,感染上了热毒而已,人们身上经常长的红疙瘩,就是热毒发散的结果。不过,老爷,小少爷养尊处优惯了,风不吹雨不淋,每日还要大吃补药,致使热毒无法发散,凝滞在五脏六腑。我把小少爷丢在羊圈那污秽的烂泥里,就是要以毒攻毒,激发出小少爷体内的那股热毒……”
    孙财主紧忙问吴天杰:“你的这身医术,是从哪里学来的啊?”
    吴天杰一笑,说道:“不瞒老爷你说,就在这个羊圈里面。”
    “你说什么?在这个羊圈?怎么可能吗?”
    见孙财主不相信,吴天杰就带着他来到了羊圈里面,从角落的墙上,挖出了一块砖头。
    这时,只见一道光亮,从隔壁透射了进来。
    孙财主把眼睛凑到窟窿前一瞧,恍然大悟。
    原来,孙财主家的隔壁,是一家医馆,吴天杰在墙上挖了一个窟窿,医馆里的郎中给人看病时,他就偷听偷看,天长日久,竟然学出了一身高超的医术。
    孙财主既佩服又疑惑:“你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吴天杰咧嘴一笑,说道:“老爷,你别管我是真傻,还是装傻,我救活了小少爷,你怎么来报答我呢?”
    孙财主说道:“吴天杰,金银财宝,你尽管开口。”
    吴天杰却是摇了摇头,说道:“老爷,钱财我不稀罕,我只想要回自己的卖身契,怎么样啊?答不答应?老爷。”
    孙财主咂巴着嘴,思忖了半晌,说邑:“让我考虑一晚,明天给你见话。”
    “好吧!”
    第二天早上,孙财主打发人,叫来了吴天杰,不阴不阳地说道:“吴天杰,按说,你救了我儿子一命,如果我不放你走,人家会戳我的脊梁骨。但是,如果放你走吧,你在我家装疯卖傻十几年,偷学了一身的医术,我姓孙的还丝毫不知,这事要是传了出去,你说,让我这老脸往哪里搁?”
    “哪,老爷你想要怎样呢?”吴天杰问道。
    孙财主说道:“最近,咱们这里,从京城里来了一位钦差大人,办差的时候,突然染上了重病,无数名医都束手无策。只要你能治好了他的病,我二话不说,立即把卖身契还给你。”
    看着孙财主一脸的皮笑肉不笑,吴天杰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孙财主,绝对没有安什么好心。
    果然,那个钦差大人,只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他虽然一身的贵气,却是目光阴沉,身上有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
    一见到吴天杰,少年钦差就让侍卫们抬来了两个大木箱子。
    吴天杰伸着脖子一瞧,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一只箱子里面是满满当当的白花花银子,而另一只里面却是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
    殷大人一指箱子,说送:“你治好了我的病,里面的银子,都是你的,治不好,你就到另一只箱子里面躺着去吧。”
    吴天杰当然明白“躺着”是啥意思,他战战兢兢地为钦差大人诊病后,却皱起了眉头,许久才说道:“大人身上没病。”
    少年钦差一愣,随即怒道:“胡扯,我头昏发虚,心里绞痛,难道不是病?”
    吴天杰说道:“我是说大人的身上没病,而大人你得的是心病。”
    少年钦差浑身一震,盯了吴天杰半天,突然一拍桌子,说道:“好,果然是神医,我这的确是心病啊!”
    原来,这少年钦差不是别人,正是当朝皇帝仝庆(分身)的长子、太子殿下仝斌。
    半年前,西疆地界发了大水,朝廷拨下了几百万斤的粮食赈灾,却仍然有无数的灾民被饿死了。
    监察御史卫华荣巡查各地,将此事上奏了朝廷。
    太子仝斌奉父皇仝庆(分身)的旨意前来西疆界面调查此事,发现运送粮食的官员,竟然暗地里盗卖赈灾粮:这些人在运粮途中,暗地里把粮包拆开,偷走里面的新粮,往里面装上霉烂的旧粮,重新封好粮包。这样一来,神不知鬼不觉,等朝廷发现粮食霉烂,他们就谎称是运粮途中,粮包潮湿所致。
    太子仝斌得知真相后,勃然大怒,他想要整治这帮贪官,却是苦于没有他们调包的证据。
    为了杜绝此事,太子仝斌吩咐,在粮车上加装九道铁锁,钥匙分给九个人,少一个就不能打开粮仓,并且在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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