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章一初遇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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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罗格外貌本就平庸,在人人貌美的精灵族中简直就是丑陋了。精灵们嫌丑爱美,祭祀们又是高傲惯了的,所以昭晔望向罗格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厌恶。
    罗格笑眯眯的,恶狠狠地盯了几眼美艳的昭晔,心里恨不得抓住她美丽的尖耳朵狠狠的扭,好听听她痛苦的呻吟声音。他倒要看看,这些傲慢美丽的祭祀能和自己斗多久。临走前,他又狠狠地看了几眼昭晔优美丰满的曲线,波动的胸脯和挺翘的臀部,暗暗在心中起了无数淫秽的念头。
    武器装备方面罗格可就是行家了。他生硬地规定,今后所有精灵的铠甲上,如果不是用于魔法符号,一律不许加任何的装饰。所有普通精灵战士的盔甲,格式一律统一。只有达到十级以上的精灵战士,才有资格依照自己武技的特点对盔甲进行小幅的修改。这条规定一出,极为爱美的精灵们顿时怨声载道。但胖子有长老会的全力支持,压根不听任何反对意见。
    这条广为精灵们唾骂的规定很快就显现出了效果。以前需要七个精灵工匠工作十天才能制成的轻型胸甲,现在只要三个工匠干五天就行了。胖子的计划是,将所有的精灵战士们统统武装到牙齿。装备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战士的战斗力,特别是低等级的战士更是如此。精灵族装备是精良,但过去最大的毛病就在于不能量产,每个精灵的装备都各不相同,虽然美轮美奂,但于形成整体战斗力可没什么好处。
    胖子还忧虑的一点就是精灵们低下的生育能力。这意味着战士折损后,很难得到补充。一万四千精灵,这个群落实在是小了一点。正因为如此,罗格才要珍惜手里每一个精灵战士,才要尽可能的用精良的装备换取精灵战士们多一点生存的机会。
    罗格提升了精灵族的战争效率,却一手毁了精灵族的优雅。可是优雅绝对不是罗格考虑的东西。在他看来,精灵族的优雅,除了可以提升点艺术品的价值之外,完全是没有用处的废物。
    更让他忧虑的是整个精灵族的巨大价值。一万四千精灵奴隶的价值,会让任何一个国家的君主兴奋的。因此,可以想象的是,一旦与人类国家接触之后,精灵们一定会有几场恶仗要打的。不光要打胜,还要把来犯之敌打痛,这才能保得日后一段日子的平安。
    罗格现在已经对今后渐渐的有了构想,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庞大的构想一步步付诸实施了。这段时间来,胖子一手操办精灵族的吃喝拉撒,日夜操劳,几乎瘦了一圈。
    现在罗格才明白居上位者有多么不容易。自己管理这一万多的精灵就已经累成这样了,那些管着一城一国的,都是怎么过来的?也就是在这个位置上,罗格才真正对奥菲罗克的生活有了一些了解,他才真正知道了作一个无敌的统帅远远比做一个无敌的骑士要难得多。
    忙碌了整整一个月,神谕之城总算上了轨道。一切都还能让罗格满意,惟一让他不快的是,拉姆斯菲尔德和风蝶感情的深厚显然出乎他的意料。罗格用尽威胁利诱,绝色的风蝶就是不为所动。他们对罗格的命令倒是没有不遵守的,只是罗格也没有办法明着让拉姆斯菲尔德去送死。
    拉姆斯菲尔德是十四级的精灵剑士,没有安德罗妮,罗格想要单独杀他是不可能的。而要在执行任务时,把一个十四级的精灵剑士派去送死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这件事让罗格伤透了脑筋。可是附近即没有什么厉害的魔兽,又没有大的兽人部落什么的。就算是有,那也不会是胖子先发现的。
    罗格曾经派拉姆斯菲尔德带了十个精灵战士,去那四野无人的地方侦察。然后他呼唤风月,想让她出马暗中杀了这一小队精灵。按罗格的估计,风月原本的实力就已经不下于十五级的战士了,现在又独吞了两个天使的好处,还有骨龙、火焰骨魔和众多手下助阵,怎么说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收拾了这队精灵。
    然而风月没有来,来的只是格利高里。骨龙也只探了个巨大的头骨出来,道了声:
    “主人说了,她拒绝!”
    郁闷的胖子没有其它办法好想,只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先将拉姆斯菲尔德远远调离风蝶的身边再说。虽然说自己有长老会的全力支持,但他也知道事情不能做得太过火了。万一被拉姆斯菲尔德抓住把柄,跑来要求跟自己决斗就麻烦了。这种事情,风月是一定不会理的,火焰骨魔和格利高里合起来倒是能收拾了这个碍眼的精灵,可是风月肯不肯放人,罗格实在没有半点把握。看起来,拉姆斯菲尔德手中红光滟滟的长剑一看就知道是把上品魔法剑,胖子虽然肉厚如魔兽,可也没有信心与这把魔法剑争锋。
    没了战甲轮回和战斧缚魂,罗格现在是绝对不会和任何战士单挑的。不过还好,看来风蝶没有把那天自己调戏她的事告诉拉姆斯菲尔德。羞涩的风蝶想必是对这件事难以启齿吧?罗格一边**着风蝶纤巧**的绝佳触感,一边阴险地笑着。
    胖子这段时间利用职权给自己弄了一身非常漂亮的墨绿全身甲。精灵的手工艺名不虚传,这件全身甲虽然防护力较‘轮回’还差得远,可是在没用什么特殊材料的情况能达到这一步,只能说是大师的手艺了。更让所有精灵们愤怒的是,罗格竟然让萨拉族专门为他的战甲做了全套华丽之极的装饰!
    但罗格大权在握,对这些反对声音丝毫不理。
    终于,神谕之城一切已经初上正轨。罗格这一日向精灵长老们交待完所有事情之后,终于开始了推行他庞大构想的第一步:
    去人族世界。
    其实胖子庞大的构想说白了就是四个字:随机应变。
    一定要再加四个字,那就是混水摸鱼。
    如果还是要加,就是他最拿手的本事了:趋炎附势,争权夺利。
    罗格身为魔法师,护卫是一定要带的,其中当然不能少了风蝶。除了路上可以借机调戏她之外,许多日子不见,风蝶也已经成为一个十四级的战士了,绝对是个极佳的护卫。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个绝色精灵小美人都是要放在身边的。
    至于拉姆斯菲尔德,带了一队精灵战士护卫着精灵冶炼专家们东向深山中探矿去了。罗格随手在地图上一指,就是五百公里。就算是精灵们精通自然魔法,探测地脉绝对有效率,但这么广大的范围,没有一个月,这矿是绝对探不完的。
    利用手中的权利变相地将拉姆斯菲尔德发配了之后,罗格这才感觉到出了一大口恶气,放心地上路了。
    这些日子,精灵狮鹫骑士们已经侦察明白了就在山那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人族的小城市,萨依。远远看上去,那个小城的规模并不大,也就是万余人的样子。也没有什么坚固的城防,只是在城市边的山丘上,修建着一个城堡,远远地,曾见到有骑士进出。城堡前有一个规模不大的兵营,进出的人也是稀稀落落的。据精灵狮鹫骑士们判断,这些士兵的训练度并不很足够。
    根据精灵们的描述,罗格初步估计那城堡中最多能有十几个骑士,一百不到的步兵。看来这是哪个伯爵的封地,而且还是不大得志的那种。
    胖子简单考虑一下,就感觉这会是一个非常好的目标。因为气候严寒的缘故,北方诸小国都是地方人稀,个别战士虽然强悍,但是数量不足,力量终究有限。何况罗格手中八百精灵战士的个人战斗力也要远远强过了这些边塞地区的民兵了。这至于如何收伏那些小贵族们,罗格可有得是办法。
    随机应变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说的。
    胖子背上一包从精灵族宝库里搜刮来的珠宝,带上了风蝶和五个十二级的精灵守护武士,又让那八百精灵战士在山区里待命。一切保命的措施都准备好了,罗格这才开往人类的领地。
    萨依城是一个平淡、单调而乏味的小城。在每年长达五个月的冬季里,小城的居民们最能打发时间的两件事就是喝酒和在家睡觉。偶尔有年轻人会因为姑娘打架,那简直就是全城的大事了。北国之人豪爽大气,就算白天打得鼻青脸肿,晚上几大杯烈酒下肚,又会和好如初。
    萨依城靠近中央山脉,没什么特产,不富裕,也不至于会在冬天里饿肚子。老领主勒克伯爵对小城里的人非常宽厚,他生活简朴,不讲究排场,手下仅仅有十几个骑士,作用就是防卫一下从未出现过的盗贼。至于二百个步兵,平时就是农夫、樵夫,农闲时才集中训练一下。
    现在已经入冬,萨依城非常的宁静、安逸。虽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但街上还是看不到几个人。
    一队旅人打破了小城的平静,在这个季节,访客和商旅可是非常少的。这队旅人共有七人,为首之人身披一袭华贵的黑色披风,是个面目和气的胖子。其余六个看起来似乎是他的随从们,都披着漂亮的墨绿色披风,面孔隐藏在深深的披风帽子里。
    这一队神秘的旅人立刻吸引了小城中居民的注意。
    这一行人径自来到小城最大的酒馆里坐下,胖子的随从们这才摘去帽子,立刻在小酒馆里引起一阵骚动。虽然特制的头盔挡住了精灵的耳朵,但却掩不住她们的美丽。只有风蝶佩的是半覆面式斗盔,掩去了大半边脸,但是露出的小嘴和下巴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酒馆的老板也跑了出来。他看这一行人的气派架式,显然是个大人物,于是一边吩咐侍女去取最好的酒,一边殷勤地跑了过来。
    “这位大人,您是第一次来萨依城吧?那一定要尝尝小店自酿的威士忌,已经在酒窑里藏了二十年呢!”
    罗格微笑着道:“好吧,那就先拿五瓶来吧。有什么好菜也作一点,不过,一定要清淡的。”
    听到是五瓶,老板立刻笑开了花。他急速吩咐了侍女去取酒,生怕罗格反悔。然后又媚笑着凑过来问:“大人,看您的气势,您一定是位贵族吧!您怎么会在这个季节里光临我们萨依城的?我们这里没什么特产,也不是交通要道啊?”
    “我只是一个冒险者。我得到消息,这附近正有人在举行着邪恶的仪式,要召唤一个远古的恶魔。所以我过来看看。”
    酒馆现在已经挤满了人,听到罗格的话,顿时议论纷纷。“有人要召唤恶魔?天啊!”
    “什么样的恶魔,它会杀了我们吗?”
    “听说恶魔是要用小孩子献祭的!”
    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只是传闻而已!不要那么惊慌!”
    一个高大的青年排众而出,站在罗格等人面前。他生得颇有几分气势,脸上带着傲慢。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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