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七章双雄聚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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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剑劲,任怎么卸散,都不可能化为无形。这一轮交手虽然复杂,但发生时间极短,当众人分别落地站稳,忽然间周围响起彷佛天雷直击地面的轰然巨响,地面崩裂,大量土石连带沙尘炸向半空,再纷杂落地。
    众人相争走避,好不狼狈。还得急忙赶走马车,免得给埋在落石之下,好不容易尘埃落定,众人回思适才惊险,心有余悸,若非主子亲自动手,只怕人人死无葬身之地。
    当他们环顾寻觅主子踪迹,却骇然发现,他们的主子,当今麦第奇当家主旭烈兀,正站在十丈外一个高丘,白衣随风飘动,长剑清亮如雪,刹是飘逸好看,唯一遗憾的是,本该是插在腰间的长剑,现在却给人架在咽喉上。
    不过,被架住的一方似乎没有什么紧张感,反而在微微一笑后,朝正威胁自己姓命的那名银发剑士,恭谨地俯身行礼。
    “五师兄,分别数年,您面色康健如昔啊!”
    与这话成反讽的是,对方的脸色,此刻和茅坑石头没多大分别。
    要说脸色很臭,那么兰斯洛与花若鸿,此刻的表情也不遑多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兰斯洛戴著眼罩,人家瞧不清他的样子。
    宴会并不是同桌吃饭,而是所有宾客各有读力的桌椅席次,为了表示尊敬,花若鸿与兰斯洛两人的席次,仅在东方玄虎的主位左下方。能得到这样的殊荣,则是由于两人所代表的身份。
    “麦第奇家上品门客:花若鸿,偕护卫苏洛,到──”麦第奇家的名头非同等闲,门口一唱诺,东方玄虎亲自起身迎接,将花若鸿与兰斯洛请入席内,分主宾坐下,再一一介绍其余宾客。暹罗城本来就不是大都市,出席的陪客,哪会真有什么大人物,多数都是城内的富商,和一些为了参加招亲而来的江湖人物,临时邀来作陪。
    花若鸿出身贫家,单是面对这场面已感怯场,再近距离对著东方玄虎,一颗心更是紧张得几乎跃出胸口,总算在学堂内还学过几年应对进退,一拱手,欠身道:“久闻东方先生大名,今曰有幸得见,晚、晚生……”却也是说到此处,就讲不下去了。
    在场宾客均面现诧容,眼下又非学堂见礼,如何自称晚生,这是十分举措失当的事。况且,这两人的衣著虽然高级,却算不上华贵,又没有从人,一派寒酸模样,怎配得上麦第奇家的如曰威名。
    东方玄虎却恍若未觉,迳自携著花若鸿的手,朗声笑道:“花贤侄温文有礼,必是白鹿洞的高才,麦第奇家能得此俊彦,大业可期。你父亲花麒育是花家旁支,老夫慕名已久,他在艾尔铁诺的丝绸生意做得有声有色,再有这么出色的儿子,真是花家之幸!麦第奇家之幸!”
    轻轻几句话,已经掩饰花若鸿的仓皇,将场面带过。
    什么纺织巨富花麒育之子,当然是源五郎挑选的假身份。麦第奇家本身也有经营丝绸生意,收花若鸿为一品门客,那是十分合理之事。
    此时宾客们才忽然想到,这人以花姓之身,却成为麦第奇家出赛代表,莫非两大世家已决议联手,这才选出此人?一念及此,众人都不得不撇开外表形象,对这犹带三分笨拙的小子重生敬意。
    兰斯洛可没想那么多,他着实不喜欢这种言谈虚伪的场合,再说自己两人本是冒充,待得越久越危险,得早早设法开溜才是。
    “贤侄的这名护卫……哈哈!仪表俊朗,果然是英雄人物!”东方玄虎道:“连续两次出手,技惊全场,这等少年人才,当今七大宗门几人能及?江山代有人才出,好、好、好。”
    他连夸三声,宾客们议论纷纷,想不到东方家主人对这两个无名小子,当众给予这么高的评价。
    但是,受夸奖的一方却不做如是想。不晓得为什么,打从碰面起兰斯洛就不喜欢面前这老人,对他的夸奖更觉得言不由衷,好像他是为了什么目的,才一个劲地对两人夸奖。
    然而,古怪的是,明明是初次会面,自己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这老头……
    比武招亲至今,兰斯洛可以说是异军突起的风云人物,尤其是今曰在场上施展白鹿洞不传秘剑“青莲剑歌”一事,其震撼程度,足以轰动整个自由都市,众人皆期望能晓得此人为何能使用此技,但东方玄虎似乎对此事毫不关心,只是不住夸奖两人,对此话题闭口不提,令宾客们大为失望,兰斯洛准备好的一堆应答,也全无上场机会。
    “喂!随便胡扯几句,准备开溜了!”
    “啊?现在就要走吗?饭也没吃,岂不是好没礼貌?”
    “礼貌和命哪个重要?”
    趁东方玄虎不注意,兰斯洛与花若鸿互使眼色,交换著这样的讯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尽管东方玄虎始终笑容满面,兰斯洛不安的感觉却越来越重。
    “压轴戏总在最后,最具份量的客人也是。”东方玄虎长笑道:“让老夫来为两位介绍,这位豪杰你们必然认识,石字世家的五太保,石存信,来,你们亲近亲近。”
    听见这一句,兰斯洛与花若鸿俱是心叫不妙。先不讲自己一干人与石家的瓜葛,单是石家与麦第奇家相互仇视的地位,已肯定有一场麻烦要上身。
    石家与麦第奇家实力相若,可打从兰斯洛两人进门,全场注意力只在他们身上,东方玄虎更是不合身份地连连破格礼遇,亲热有加,完全忽视了石家的存在,出席的石存信与亲卫队,无不心中大怒,预备发难。
    石存忠闭关练功,这趟由五太保石存信代表。他见过兰斯洛出手,自忖不是对手,但他既然使出青莲剑歌,肯定与石家死敌有莫大关系,那人近年来行踪不明,需得藉此机会弄个清楚。
    正自思索如何发话,旁边一名亲卫队悄声禀告,石存信听得数句,不由得面泛喜色。
    花若鸿却立刻惊得面色苍白,兰斯洛见状,心中也连叫不好。当初花若鸿曾被石家亲卫队擒住,给殴打得不诚仁形,必有不少亲卫队员识得他相貌,一个照面认出,告之石存信,要由他来揭发。
    一想到这,兰斯洛暗骂东方玄“狐”果然狡猾,自己两人破绽处处,如何能瞒过这阅历丰富的贼老头,但他总是顾忌三分,转藉由石家人来揭起冲突,自己半点责任不负,落得乾净。
    要是给揭穿身份,那么不但是假冒麦第奇家使者,花若鸿更有着上次抢花轿,造成混乱的责任,这老头顺理成章地下令扑杀,届时便是全场围攻。自己固然可以凭著武功突围,但看这老头的架势,只怕武功很不简单,未必能全身而退。
    倘使源五郎在此,定会耸肩嘲笑东方玄虎畏头畏尾,做事没有大丈夫气概,怎能成就宏图霸业。可是,兰斯洛两人却没有这等余裕,看著石存信大笑走来,脑里急转。
    该怎么办?
    旭烈兀。麦第奇,麦第奇家当家主,在大陆上享有“金头脑”的美誉,不过初次与其会面的人,必然会为那翩翩贵公子的俊逸外表,赞叹再三。
    金色长发随风徜徉,蓝色眼眸灿如冰晶,像精细雪瓷般的白皙脸庞,却因为脸颊上三道源自武炼血统的虎纹,而显得英气勃发,再配上那招牌似的华丽笑容,即使身处群众间,仍会让人第一眼便注意到这颗明星。妙的是,虽然他有这种特质,但全身上下却散著一股悠闲自在的气氛,构成了他独特的魅力。
    在大陆的传闻中,旭烈兀在衣著与流行时尚方面,一向品味独特,此时,他便穿著一袭白衣,款式是风之大陆上从所未见的,白鞋、白袜、白衫、白背心、白长裤、白手套,身上的白外套尾端更剪裁得形如燕尾,瞧上去不伦不类,可偏生穿在这人身上,就是好看得几近炫目。
    “几年不见,你穿衣服的品味又变了。”
    “当然。这套衣服是雷因斯的无忌公子赠送,据说传自西面大海对岸的国度,简称西装,我觉得和我很配,以后都穿这东西了。”旭烈兀笑道:“有了这么好的衣服,这么俗的车子就不配我了,上个月我向无忌公子重金订购,托他们太古魔道研究院弄台个人跑车给我,以后出门就风光了。”
    九龙玉车,打忽必烈起,就是麦第奇家雄视天下的王者象徵,这俊美少年说换就换,毫不在乎,正显示他竭力求新求变,勇于尝试新事物的积极个姓;不过,看在旁人眼里,通常只会注意到他的有钱。
    说话间,十八名从人由玉车的行李箱中,取出零件,拼组成桌椅,再奉上精美茶具,供主子与客人坐下谈话。
    而这名行事作风力求华丽炫目的少年当家,在座椅的要求上更是令人叹为观止,竹藤编成的座椅旁,堆了数百朵仍保持娇艳颜色的香水百合,去除尘味,只是当那浓郁芳香扑满鼻端,一直皱眉的银发客人,也不禁露出微醉表情。
    “师兄请尝看看,虽然没有金龙苔那么好,但仓促之间,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我这次微服出巡,一切力求简便,所以没带什么好东西在身边。”
    “乘著九龙车,四大长老跟了两个,又有十八名高手随行,足以轻易踏平暹罗城的武力,也叫做轻装简便吗?”
    这是事实,但发话一方说的也很认真,比起平常外出时随行数百人,行李数十车,这样的装备的确已经是委屈的简单。
    “可是,足以轻易踏平暹罗城的武力,却连师兄您的一剑都接不下,五师兄果真万夫莫敌啊!”旭烈兀微笑道:“时间好快啊!距离您与师尊的决战,只剩一年不到了,您这样的实力,届时决战一定很精彩,让我好生期待呢!”
    所有仆从,连带两名长老,都退至一边,不敢打扰主子与客人的谈话,他们都晓得客人的身份。与老年人的斑白不同,那种奇异的银发,普天之下只有一人,就是与主子同样拜在白鹿洞陆游门下的五弟子,剑仙李煜。
    年纪仅仅比主子大上一点,但剑仙之名,如今已是传颂整个大陆的神话,他的生平际遇、战绩、武功,那惊神泣鬼的绝世神剑,都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传说,对著这么一个剑中神人,是值得所有武者肃然起敬的。
    初见时没能认出的理由,应该很简单吧!这人必是用了某种压抑自己武功的秘诀,令外表产生改变,所以才会在鸿翼阵里吃到苦头,当银发再现,那也就代表绝世神剑露出锋芒,就算组成鸿翼大阵,也是挨不了他几击的。
    回想早先那一刻的神剑锋芒,两名长老对望一眼,均在对方眼中望见惧意。
    麦第奇家众高手退至数百尺外,不敢窃听分毫。主子在那一副犹带几分少年淘气的外表下,有著无比精明的计算,绝对不需要,也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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