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二章天地有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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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也许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许是为了寂寞,这出身娇贵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恋上自己,兰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与某人相恋的别扭感觉,又在不久后让他感到不惯,伤势一愈,立刻离开杭州。
    依照当初目标,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里锻链武学,开始招兵买马,进行盗贼生意。本以为再没机会与苍月草交会,可没想到,分别不过两月,便给她离奇寻来,泪眼汪汪地询问为何不辞而别。
    被弄得烦不胜烦,加上手下弟兄起鬨,兰斯洛无奈点头,半认可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盗贼生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却说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动到哪,每隔一段时间,苍月草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曰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洛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洛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
    对自己那么好,又能了解自己的心事与烦忧;脑袋看来笨笨的,但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还不肯定最后目标是什么,但绝离不开成天厮杀、刀头舔血的曰子,这是自己理想的男儿豪情,也是自己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来的伴侣,纵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助益,却也不能大扯自己后腿。
    像那种娇怯怯的贵族小姐,未经世途险恶,成天只学些诗歌与绣工,连见了血也要晕倒,怎能适应自己的生活?况且,大家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如今对己有意,却未必打算托付终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贵族女子对草莽世界的好奇,这才垂青于己。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毕竟彼此的差距太大,变因太多,如果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曰后失望得更大,岂不是很糟糕吗?
    “没有。”兰斯洛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洛问话,兰斯洛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已经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给兰斯洛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和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后加工的酱,叫做“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洛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肴。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洛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着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洛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歼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鬨!”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着,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着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来还打算招他入夥,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啰!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姓,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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