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二章难得肝胆识友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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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兰斯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曰,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後,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著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大哥吗?”
    兰斯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乾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高兴的拉住兰斯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著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他人呢?”在兰斯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他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後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於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表啊。”“哇!血人李煜来了。”兰斯、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兰斯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有雪躺在地上,低声呻吟,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兰斯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他喘息道∶“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这雪特人尽避爱贪小便宜了些,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後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兰斯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笑道∶“兰斯大侠无恙否?”
    兰斯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唯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後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说罢,不待兰斯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著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後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後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後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多亏了花二哥冷里飞来一剑,小弟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还要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了。”
    花次郎嘿了一声,摘开葫芦盖子,咕噜噜地又灌了几口酒。这个源五郎的确不简单,利用自己与人过招时心神稍分,把气息隐藏至灰飞湮灭,就此甩脱了“锁魂”的追踪,逼得自己大耗心神,用思感搜遍了整个暹罗城,最後还是无用,要不是因为记得兰斯曾提过此处,说不定就此给他甩脱了。
    既然要玩,大家就来玩玩看,且瞧是谁的手段高明些,反正,就算撇开其他的不算,光是刚才街上的那一下,大家还有一笔老帐可算呢。
    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人是面带微笑,听的人也是诙谐应对,但言语中的机锋却锐利至极,直让听的人为之捏把冷汗。当然,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而事实上是没有的,在另一边,兰斯已经把有雪痛殴的不诚仁形,越揍越是生气,这小子贪生怕死,定是不晓得溜到哪去,然後涂了满身鸡血鸭血回来骗人,还骗的自己几乎掉下泪来,真是想想也有气。
    痛揍了半天,馀怒未消,而手也揍累了,正在想是否做罢,还是乾脆拿刀将这杂碎劈成两半,有雪已经杀猪般的大叫起来。
    “别……别再打了,其实我是私下去查探情报,是为了办正事,不是逃跑啊!”
    “情报?你还能有什么鬼情报。”
    “是很重要的情报啊!真的很重要,是有关於东方家那批红货的最新消息。”
    兰斯一惊,与源五郎、花次郎对看了一眼,就此放下拳头。--------------------------------------------------------
    “喂!五郎、次郎,现在这算是什么情形。”
    “我不知道,大哥,不过我肚子好饿。”
    “呃……两位,你们要继续呆下去,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们真的确定我们有必要那么蹑手蹑脚的吗?”
    在街角的一端,兰斯等四人黑巾蒙面,偷偷窥视著前方的那所巨宅。
    有雪刚才报出了惊人的消息,不知道为了什么,本来已该远去的东方家礼队,如今仍滞留在暹罗城,而且似乎没有离去的打算。这消息一传开,当然再度引起了震撼,让目睹昨天恶斗的江湖豪客又开始窃窃图谋,为的,当然是那份价值连城的财宝。
    “窝凿赊额士气渣但经报,泥闷边别印。(我早说我去查探情报,你们偏不信。)”脸肿成大饼似的有雪,仍在为了自己的行为辩解。
    花次郎晒道∶“猪脸大侠比手划脚,意欲何为啊?”
    为了查探情报,兰斯决定立刻起身,到东方家礼队栖身的驿馆去搜集资料,由於早上的风波,兰斯下令全组人遮掩面容,免得又给人当柳一刀追杀。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驿馆前人来人往,看来似乎只是些普通行人,但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个个兵器放在及手处,摆明是来踩盘子的,而为此特意蒙面的兰斯,不但没收到原本的效果,反而成为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不少人都在奇怪,“哪里来了这样一个笨贼?”
    源五郎道∶“大哥,我觉得自己这样好糗,如果人家问起,我该怎么解释啊。”
    兰斯不耐烦道∶“就跟他说,你是魔导师,谁有意见你就咒死他。”
    四人入城後波折连连,如今已是傍晚时分,他四人都已一整天未进食,肚子早饿的咕噜直叫,只是因为兰斯的坚持,才一直在这里蹲著看。
    有雪道∶“大哥,我觉得我们可以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兰斯道∶“胡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睡的鸟儿吃的更多,现在天色已晚,正是查探情报的好时机,等一下天色更黑,我们就设法溜进那屋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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