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一章千里长空聚萍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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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长曹彬。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後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曰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後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曰後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後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後,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曰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後,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於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曰,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後,大陆上关於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後,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姓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掩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姓太大。
    “嘻嘻……绿帽乌龟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後来,竟是放声大哭。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蔚为奇观。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由後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後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曰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曰,能似他这般,凭著一人之力,睥睨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於来了,终於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著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後。她的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著,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曰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後,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後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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