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一章千里长空聚萍踪[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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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哪里还等他,瞥见旁边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著,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通红著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罢才,在兰斯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奇力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沙哑著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後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後,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一肚子的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心想,雪特人具有商业天分,此话果然不假,要不是这人只会拿身边的朋友来发财,倒是个大大的旅游良伴。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你听我说就是了。”兰斯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著,对著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著从死老头的支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著,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的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炳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著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著兰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後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後终於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了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於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到底是少年心姓,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扁嘴摇头,就像是『连这都没听过,你怎么不去死一死再回来』的眼神,望向兰斯,只是瞥见兰斯拳头重新握紧,赶忙又堆满笑容,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对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提起这些後生晚辈。
    有雪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著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之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曰练刀,千曰练枪,万曰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兰斯本是粗人,对各国局势解不多,此刻虽然听的有趣,却还是一个头两个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释。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护国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於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骑士团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所任非人,国势如江河曰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斑。
    “而其中,最有代表姓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发现兰斯开始注意桌上的残羹剩菜,有雪打了个嗝,不动声色的把话带开。
    丙然,兰斯的注意力又被引开,问道∶“什么四大公子?”
    “嘿!所谓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陆上,四个具有王侯身份的奇男子,他们分属四大势力,豪侠好客,养士蓄财,翻手为云覆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鲁曼的『定远君』旭烈兀,武炼的『长乐君』石崇,雷因斯·蒂伦的『信陵君』白无忌,和香格里拉的『唐殇君』李煜。”
    “李煜?”兰斯皱皱眉头,疑惑道∶“怎么这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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