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猛人》第二章围观和惨遭围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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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小民没关系。再说了,明末那么多英雄人物,像孙承宗啦、卢象升啦、曹变蛟啦、史可法啦、郑成功啦,这些人物都不能力挽狂澜,自己可没他们那么大本事,有什么资格去救。再说救国,跑到皇宫里对万历同志说:“嘿,您老这江山还能坐三十年,往后就轮到大清喽。”救国是指定没戏,杀头倒是头一份。更何况万历同志身居深宫,又怎么轻易得见呢?
    投降清廷,这是他万万做不到的事。他自认不是民族主义者,但也不想向通古斯野猪皮投降(奴儿哈赤在满文的意思就是野猪皮),这伙强盗为了统治中原,一方面加大生产小野猪皮的速度,到汉人地区抢女子给满洲野猪配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生下无数的小野猪;另一方面大肆屠杀汉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是他心中永远的痛,特别是四川,连人都给他杀绝了,不得不从湖广迁民过去。最令人愤恨的是,为了牢固地统治中原,他们钳制思想、大兴**,批评他们的要杀这是必然的,疑似影射他们的也要杀,像什么“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之类冤案在清朝比比皆是。杀到后期,连龚自珍也哀叹:“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没有人才吗?不,是人才都被他们杀绝了。就连满清忠实的狗腿子,他们也不放心。戴梓向康熙帝进献连珠火铳(原始的机关枪),被流放到辽东。以至到了清末,国人看到洋鬼子放炮,认为是妖法,用妇女经血和黑狗血来破解……
    这一桩桩、一件件怎么不令国诚心痛呢?
    对了,我可以去南洋啊。记得明末就有一个王爷带着家眷、仆从流亡到海外,得以善终,为汉家保存了一份骨血。清廷对汉族有刻骨仇恨,但对汉族之外的民族却友好得很。像缅甸、越南之类,就在清军炮火之下,得以瓦全。我先趁着这几年太平,掘到第一桶金,然后招兵买马,去南洋占个小国,自立为王,也过过国家领导人的瘾。不过,得和大明划清界线,像郑成功,铁了心要反清复明,结果自己的老巢——台湾给康熙占了。
    正想得开心,“当”的一声,有人在国诚面前扔下了一枚铜钱。哇,第一桶金,大明的首都果然是全球首善之都,他坐在冷街上都能得到一枚铜钱。决定了,万丈高楼平地起,自己在大明的发展计划就从乞丐做起。去找一条热闹的街巷,首先把乞丐这个有前途的职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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