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抗战悍将》第三百三十三章正义(十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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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业说道。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这样做,我们就没有办法抓到土肥原的痛处。如果他能够出庭作证,再加上田中隆吉和溥仪的证词,土肥原才真的没有办法为自己辩白。”倪检察官说。
    “这件事情,看来要找美国人出面了,如果我们出面,我怕我会控制不住我的情绪。”向哲浚说。
    “事情也只能这样办了。必要的时候,我们只能抓大放小了,尽管这个家伙的屁股上也不干净。”刘建业带着遗憾说——
    最近《人民网》登出了记者包蹇先生写的一篇报道,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提篮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傅克琥有期徒刑2年;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原狱政管理一处处长、刑务部部长王争鸣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提篮桥监狱原教导员俞金宝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管理犯人的人反倒成了被别人管犯人?这个具有相当讽刺意义的颠倒,就是因为这些人贪赃枉法,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给大款犯人周正毅以种种特殊照顾,使周正毅成了监狱中的“飞人”,可以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这些都是真的,您不信还不行,不然庄严的法律不会对这些贪官那样的无情。
    这些监所的管理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在罪犯周正毅2003年至2005年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违规给予其照顾、为其传递信件、虚报考核材料等,并为此收受钱财。其中黄健单独和伙同其妻收受钱财40余万元;傅克琥收受奇瑞轿车一辆,价值7.7万余元;王争鸣收受钱财4.1万余元。
    那么这个大款犯人周正毅在收监以后,到底享受了什么样的特殊照顾呢?这里只能粗线条地告诉列位:1、为周正毅保密。在很长一段时间,外边都在传周正毅已经进了提篮桥,提篮桥监狱的工作人员自己都不知情,他们在档案中也查不到周的姓名,后来监狱工作人员在网络上看到香港的报道后,才知道周正毅就是那个番号为“”的服刑犯人“邹振义”。
    2、评周正毅是“改造积极分子”,启动为周减刑程序。约在2005年9月,提篮桥监狱曾受命起*周正毅的减刑报告,当时周的剩余刑期已不足九个月,若减刑报告获得认可,周可立即获释。后来由于香港廉政公署公开通缉周正毅,这个减刑计划才没有付诸实施。
    3、周正毅可以在提篮桥监狱开董事会。周正毅开始入监时还参加一些如包装肥皂之类的简单劳动,但没有几天他就厌烦了,后来则整天呆在管教干部的办公室里,看电视,打电话。犯人们早晨5时半的出操周可以不参加,别人都要排队打饭菜,周则可以由其他犯人代劳。监室里通常是睡三个人,而周则独享一间囚室。一般犯人一个月只有一次与亲人会见的机会,且有时间限制,而周正毅会见每周可高达八九次之多,并且是不在“会见大厅”里,不在管教干部的监视下进行,因而也就有机会“在监狱开董事会”。
    4、周正毅看病也享受“特殊病人”待遇。据说周每次去医院看病,有关医院都会事先得到通知,所有其他的病犯们的门诊全部停诊,全部为周一个人看病让路。人们反映光在这一点上,周正毅的待遇就不亚于一个省部级的领导!而周的所谓“病”,其实不过就是一些伤3、感冒之类。
    我想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有钱大款在狱中可以享受特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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