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睡十万年》正文卷上架感言!(伪三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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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一号,也就是明天,小说就正式上架啦!
    说内心毫无波澜,那是不可能的,第一次签约,第一次写书到二十万字,第一次上架,第一次与书友交流,第一次建立书友群,第一次收到月票,打赏
    这本小说承载了太多太多,它是我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最后缔结的果实。
    事实上,我很宠爱它,付诸了许多心血,我本身晚上还在上班,每天尽量花更多的时间“孕育它”,也许在很多人眼里它是劣质品,但在我眼里它是优秀的,是独一无二的,也是寄托了我大部分情感的。
    这本小说,两个月我都坚持着,没有一天断更,甚至从签约的前面几天到现在,保持着每天两更,算上来,也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了,我还是挺满意自身的热情。
    之前的话,都是对小说情感的抒发,下面来说说我的收获吧。
    记得刚开始写装睡十万年时,是因为上一本小说的一个突发奇想,很莫名,我就终止了上一本进度,专心进行装睡十万年的塑造。
    起初,读者少的可怜,但是热情冲淡了前期的数据,渐渐的我发现了不少“常客”,印象最深的要属宇宙第一帅,每天都给我投推荐票,当时很感动,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重活新生,卯足了劲,从一开始的懒癌晚期患者兼拖延性综合症,到以每天一更的速率提升到了两更!
    这个飞跃是极其宏伟的!
    甚至我脑袋一抽,完成了一天三更,一天四更的壮举。
    这种壮举我觉得波澜壮阔来形容比较抽象的符合。
    后来,有了寥寥几位书友的陪伴,数据开始有了提升,而且这种提升是也是跨度式的,书友开始变多,开始有了和我互动的书友;有了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的小仙女,兄弟萌;有了暗藏杀机的小号;还有言辞犀利的老书虫。
    这本小说,一下注入了许多的生命力,由最初的枯败,凋零,变得生机盎然,充满希望,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书友,当然这其中也离不开现实朋友的支持。
    首先对我的编辑蓬莱大大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于万千人海之中,将我这匹千里马相中,感谢你的提拔,才让我有了这个舞台。
    感谢共同患难过的沙雕,猴子;
    我海王海哥,老李同学;
    兵哥哥兼老书虫,心心相印;
    小仙女白沁,话说她嫌弃我群里人少,还出走了一次,我把她追回来了,害,我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追一个小姑娘,真是有点害臊啊!
    小仙女月中陨,这也是个小姑娘,是给我打赏最多的女孩子,也是个有些活泼的乖乖女。你如果看到了,感谢你的打赏,但你还在读书,希望省下来钱多买几瓶牛奶喝,又或者买漂亮衣服穿。希望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你的打赏可是让我心情复杂了很久,感动了许久呢。
    小仙女勿,这是个腼腆的小姑娘,掌握闪现,尽得洪老前辈真传,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尾不见首。
    魂归梦兮,她说自己是男孩子,备注却是女孩子,一老给我点赞,害,老支持我了。
    佛渡红尘,来书评区点赞,还要求添加龙套,还给了一些漫画图,是你给了我小说不一样的颜色呀!
    书友燕赵儿郎,这是个低调的好男人,每天看广告打赏我,哈哈,也是很支持我。
    恨铁不成钢的老大哥,被逼疯的人,对我又爱又恨,打赏五百对我一阵臭骂,嘿嘿,我会努力进步,让你看到更好的故事的!
    可甜可盐的御姐,养鹅的人呀!我听过她的声音,可御姐可萝莉,超好听呢!
    还有那些熬夜给我投推荐票的,无尘637,恨自己太持久,何邪大爷
    以上所述,只是部分印象深刻的,还有群里的小新,冻豆腐(话说你和徐长卿有什么关系!),好大一只蚊子,黄颜朗(疯狂给我点起点币呢),还有群里神秘的神话风寒,红尘奶爸,“许多的数字星球凹凸曼”,那些给我月票的(太多了,这样水字数的话,会影响我以后的行文风格和理念!),给我打赏的尚玄,诸天万界丨黄昏,god林,一沐曦,青衫客,陌离尼桑好了,就到这打住吧!
    你们之中,有人陪我走了一段,有人陪我走过全程,有人半道加入,是你们让我越来越坚定这条路,也再次感谢这一路有你们陪伴。
    好了,我觉得我不能再那么多感言了,要不然完本的时候,不得写个上万字的感言,才能配的上这段上架感言?
    回归正题,上架那一天我尽量多更,不能保证,我不打肿脸充胖子了,反正更新一定不会低于三章!
    对于什么首订要求那些框架,加更框架我就不设立了,有多大能力,吃多大的蛋糕,我更想的是写出一部好的作品,只能说成绩不错,我会花更多的精力,给大家加更。
    总之保底每天两章,一个月爆发三次左右,根据成绩涨幅。
    各位新的,旧的书友,呸!大家都是年轻的,长生不老的!
    长生不老,寿与天齐的各位书友们,给个首订吧!
    给个首订吧!
    给个首订吧!
    仪式感完成,进入江湖环节。
    有人的捧个人场(首订加章节打卡留言,十分感谢!)
    有钱的捧个钱场(学生自己留着零花,大佬随意,看您心情,当然这类一般属于凤毛麟角,可遇不可求!)
    能走到这一步,我也满足了,以后的成绩对我来说,也重要吧,但是相比于故事来说,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我记得曾经看电视,有人说过,地下乐团,也希望被人看见。
    其实不止是地下乐团,许多为了各自梦想坚守的人,都希望被发现。
    我们口里说着习惯孤独,又真的喜欢孤独吗?
    我扑街了好几本小说,是因为不喜欢那些个故事吗?
    我只是想被看见,被许多人看见,在一个有人烟的地方,被大家记住,现在我渐渐做到了,那么我就会付出更多的努力,让更多的人记住。
    我叫一只剑神,我喜欢玄幻,也喜欢想象和创造,请各位支持我!
    拜谢!
    我会努力让装睡十万年变得丰富精彩,不辜负你们的信任与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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