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养成日记》第六十四章卖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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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酒吧,随缘说她在那里,我过去看看,晚上再回来看你。”我说着下意识地伸手抚爱她的脸,晓棋拿下我的手,“不要,蓝雪在呢。”
    看着晓棋,她真的很美,不由有些生理上的冲动,说:“晚上我回来,我们一起睡。”
    晓棋笑起来,浅浅地笑,说:“你不用回家了吗?”
    这个---问得我有些无语,昨天才回来,今天就不在家睡,雨绯会很生气的,何况本来就对晓棋有些不满,总感觉是她抢走
    了她男人的心似的。
    见我略一沉默,晓棋说:“好啦,赶紧去吧,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又跑不了。”
    这句“我又跑不了”,听得我心直痒痒,好想把她搂在怀里抚爱一番,可惜蓝雪在这里,要不一起玩?唉,算了,那样的日子也许永远都不会,我和蓝雪的情缘,也就尽在于那一夜了吧,不过得到她的第一次,也应该知足了,太过奢望,会遭天谴的,想想那些对她狂热的歌迷吧,夜夜以她为手淫对象,也未说过一句话,碰过一次手,还有那些款爷,送礼无数,花销无度,也未必就能赢得一夜露水情。
    情缘,总是可遇不可求的,上天注定。
    别了晓棋,开车出去时,才发现雨真不小,凭命地击打着车窗,像是赶着过河的鸭子。
    鸭子?门前大桥下,有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想起佳佳背的儿歌了,今天把她母女俩丢下,真有点不地道,有失为人相公的身份,更失身为父亲的职责,难怪雨绯这么久不打电话给我,估计在生气。
    这个点,正是酒吧里上生意的时候,想找一个位都难,只好暂坐在吧台,要了杯啤酒,环视着,看随缘在哪里。
    “何从?”一个惊讶的声音在身边响起,我抬起头来,想不到竟是小轩,此时的她又换了一身的打扮,发型也变了,看起来不再那么乍眼,顺了很多。
    “是你,”我笑,忽然想起第一次她卖身的事来,不由瞟向她的胸部,低胸,乳沟分明,溢着少女的清香,很诱惑。
    “干嘛?”小轩发现我眼神不对,嗔了我一句,“不会是来这里寻欢作乐的吧?”
    我说:“那得看你的表现了。”
    “我?”小轩不明白地看着我,忽然也想起那件事来,抬起脚就冷不防地踢了我一下,嗔道:“居然还记着,就这么想占我的便宜。”
    “我也是男人,怎么会不想。”我说着收回目光,继续喝酒。
    “可惜你错过了,当时没有要,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是不是后悔了?!”小轩看着我,笑起来,她不再有当初的清纯,更多了一份在酒吧里长时间熏陶出来的言语挑逗和火热。
    “现在已经没有了?什么意思,你不会已经---”我想问她第一交是不是已经交给了别人时,有人叫她,喊她要上场了。
    “我要上场了,看我的演出哦,有些---性感。”小轩说着抿嘴一笑,跳下高高的吧台转椅,往后台去了。
    我怎么会和小轩有这样的对白?有些失落,或许是酒吧的气氛在作怪吧,她说她的演出有些性感,不会是性爱的那种吧?她应该还不至于---正不安地想着,场上的乐队退场了,小轩和两个合作伙伴那天见过的一个长发一个光头的两个年轻人。
    这音乐???(歌词)不要喜欢别的女生
    想见我就请排队
    其他的我都可以不在乎
    但就是不能忍受比我漂亮
    我看不惯善良的天使
    我要随心所欲的过生活
    因为我是主角
    《》?性感?妖?汗,这丫在耍我,一种纯纯的自恋小女生的心态,欢快的节奏倾刻间把酒吧的气氛升发到高潮,尤其是那些自以为很漂亮是世间主角的年幼无知而自恋不已的学生妹,跟着大喊大叫,疯狂地不得了,甚至站到了桌子上,其中一个还是个大爆牙,挥舞着啤酒瓶子,站在桌子上,扭动着水桶般的水蛇腰,一副自我陶醉的样子。
    小轩的目光不时闪烁地看向我,甚至还冲我眨了下眼睛,把我身边的小伙子给激动坏了,以为是在冲他放电,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想来个酒壮怂人胆
    ,把美抱上床。
    不远处一个身穿唐装的老头子在眯着眼睛瞟着舞池里的小轩,手跟着音乐在打着节拍,忘了继续抚爱坐在怀里的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小美人儿,她喂他吃水果拼盘时才发现他盯着小轩的目光有些呆滞,不由面泛醋意,带着敌意地看向小轩。
    一曲毕,酒吧里到处是喊声,混乱一分钟后,异口同声地喊再来一首,小轩看向我,脸上扬溢着成功的喜悦,兴奋地像是个考试拿了第一被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的小学生。
    音乐响起,全场安静下来,这一首是宇多田光的最新单曲《》,以一种几近清唱的方式把一个成熟的女性,对爱情的执着和渴望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完全脱离了刚才那种尚未入世小女生的形象,无疑,她再一次成功地打动了听众(应该说是观众吧?真正的听众是去音乐会的,在酒吧里,更多的是看身段和色诱),而且同时把自己唱歌的技巧完美地呈现出来,清纯,或者是成熟,她不但应付得来,而且精通。
    众人强烈要求再来一首,可惜安排有限,虽然今晚的这两首歌很成功,但毕竟还名气不大,不难压下其他人的排次,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的,还得将就点,不太情愿,但还得退场。
    小轩打电话给我,说她从后门出去了,想见她,就赶快,这丫的口气真的有些变了,明显感觉不再是一个小女孩儿,我付了账,出了酒吧,小轩已经在外面了。
    外面依旧下着雨,酒吧几乎是个正方体,没有可以遮雨的地方,小轩站在后门的门内,我走过去的时候,有打手上前拦我,见小轩招呼我,才让我进去。
    后门有些杂乱,没有闪烁的灯光,和酒吧里的灯光和气氛相比,竟有些落寞。
    “怎么样?”她笑着看着我。
    我说:“非常不错,你已经具备明星的天赋了,再假以机遇,就可以飞到枝头变凤凰了。”
    “是吗,那借你吉言了。”这话很空,但她听着还是很高兴。
    “到时记着给我签名。”我继续吹捧。
    “一定,一定。”她笑着,似已看到了未来的光明。
    一个披着雨衣还打着伞的老头奔过来,手里拿着一大串烤肉,小轩见了赶紧喊:“是我的,饿坏了。”说着一面掏出十块钱递给她,一面接过来,吃起来。
    问我要不要,我摇了摇头,看她吃得津津有味,不觉有点难受,“你还没吃饭吗?”我问。
    “中饭吃过了。”她说着,继续贪婪地吃着,肉串上放了很多辣椒,辣得她真流口水。
    “你唱歌,可以吃辣椒吗?”我问。
    “不可以,不过,都已经禁了快一个月了,太想吃辣椒了,管不了那么多了。”
    对面是家面馆,我说:“去对面吃面吧,我请客。”
    “不用了,”小轩说,“我要赶场。”
    “赶场?”我不太明白。
    “就是去下一家酒吧啦,只在一家酒吧混哪能赚到钱。”
    我还想问什么,见她忙着吃,怕耽误她了,在想不知道她是在为梦想而奔波,还是为生活而张罗,或者兼而有之吧,只是她就这以在酒吧里穿梭,混着,不由不让人担心,怕未成名,而身体先被遭踏了?不过什么叫遭踏呢,也只是观点不同而已,可以说是男人上了女人,也可以反过来说是女人上了男人,事实总是有两面性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狗熊所见略同。
    看着她吃,慌不择食的样子,见对面是家便利店,我冒雨跑过去给她买了瓶水,正赶上她有些噻住,一口气喝了半瓶水,我无语地叹了口气,有种想帮她的冲动,或许我可以介绍给蓝雪认识,合作一次,
    她或许就可以一步登天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问她的意思,一个工作人员从里面出来,给小轩送上花,说:“还是那个台商送的,让想让你过去喝一杯。”
    “代我谢了,就说我没时间,改日吧。”小轩接了,然后扔给我,工作人员去了,回身之际瞟了我一眼,估计是在猜我们的关系,有男朋友的女孩子是上不了台面的,没人哪个人愿意捧你,这点,我还算知道。
    “她想包了,让我做他的地下情人。”小轩边吃边说。
    其实这些,她是可以不向我说的。
    “那不好吗,他愿意把你捧红吗?”我有意无意地试探着。
    “愿意,只要我答应他的要求,他就介绍我去一家什么公司去录制唱片,说一定可以捧红我。”
    “好事一件,那你为什么不去?”
    “没有说不去呀,只是在考虑,不过还没有答案,你说呢,我是答应他还是不答应他?”
    这个问题---我僻开她的视线,看向纷乱的雨,她的犹豫,已经让我感到心寒,只是她也有她的无奈,这点,我是明白的,在酒吧里唱歌,等着被哪个大名人发现,那种机率,比慧星撞地球的可能性还要小。
    “你愿意接受我的帮忙吗?”在冲动之下,我还是说出这句话,其实我也确定蓝雪会不会愿意帮忙,只是不想她走错,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也曾有过想占她便宜的念头,仍不想她轮为别人的情妇而换取捧红,当然了,或许我只是出自一种完全自私的想法才这么说的,有些东西,尤其是人,再尤其是女人,自己得不到,也不希望给别人。
    “你帮我?”小轩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话说出来,我又后悔了,我笑起来,“再说吧,我也不确定。”
    手机响起来,小轩看了下,说:“我得走了,已经晚点了。”说着吞下最后一串肉串,把在大把的签子丢进垃圾筒里,从口袋里拿出纸巾擦干净嘴巴,把剩下的三分之一的水一口气喝光,然后走进雨里,等出租车。
    “我送你吧。”我说着,掏出车钥匙,把开车门。
    小轩看了我一眼,随我上了车。
    “这车不像是你的。”小轩说。
    “为什么?”
    “因为是红色的,哪有男人开红色法拉利的。”
    “是吗?也许我也和你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大红大紫。”我这话只是随口而言,说出来,才发觉有些含沙射影子的味道。
    很快把小轩送到另外一家酒吧,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把自己的女人送给别的男人淫乐一样,有些心痛。
    “对了,”此时我才想起来我来此的目的,“你认识一个叫随缘的女孩子吗?”
    “随缘?”小轩看着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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