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传纪之一----暴风帝国的真正主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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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据说是监察院下的重级牢狱,他喜欢刑求那些罪犯,有人传言,这是因为‘听他们的哀号求饶声能让我兴奋’,埃斯特大人的原话。他甚至创出九千九百九十九种最残酷的刑求手段,即使是意识最坚定的罪犯,在这位监察史大人手中,也熬不过半个时辰。
    他手中掌握着帝国最霸道蛮横的监察大军,他的耳线遍布帝国内外,他对帝国臣民的监视已达到恐怖的无孔不入级别,他带领监察使执行任务时,不论对方罪过大小,一律以屠杀结束。
    他总是阴沉沉的,帝国内曾有小娃娃吓哭的可怕传闻。
    他不受帝国臣民欢迎,也不受帝国敌人魔族的喜欢。相比前者,后面这个还算是一个好消息,至少埃斯特大人的屠刀挥向的是帝国的敌人。
    他嗜血而暴虐,疯狂而残酷,在战场上最喜欢把敌人一块块地分解,就用他随身带着的一把普通细剑。带着满身血腥下战场时,从他身上流下来的血水可以拖出数千米远,他任由那些恶心的腥臭与伤口恶化,非温特尔斯大神官亲临不愿医治,狠心折磨自己的同时,也狠狠地折磨着别人。
    听说塞斯都大人对魔兽大军作战时,也是同样的不留情面,但是,给人感觉完全不同。塞斯都大人被军中将领誉为‘修罗战神’,而埃斯特大人则被人暗暗地称作‘邪恶的死神’。
    我从没见过埃斯特大人除却冰冷之外的神情,哪怕是在与帝国的主人的争执之中。
    四位大公中,我最怕这位杀人不眨眼的埃斯特大人。因为只有他,在听过我那破碎的难听的发音之后,会抽出带血的细剑冷不丁地刺进我的肩膀,若不是帝国的主人好心的怜悯,只怕我早已是那把死神之剑下的亡灵。
    六
    帝国的主人是位实力深不可测的高手。
    我曾有幸亲眼一窥帝国的主人那有如神祗般的实力。
    有一头暗金色的三头六翼翅七爪魔龙,穿破了帝国外围的重重防护圈,喷着黑色的气焰,直冲帝国最高的塔楼顶端。
    那个顶楼的房间,养着帝国的主人最为宠爱的宠物,也是帝国的主人留连时间最久的地方,是个极为神圣的地方。
    魔龙来袭时,帝国的主人正在沉思,完全地毫无防备,没有铠甲,也没有武器,更没有法力保护。
    魔龙的影子逼近时,我惊骇得连叫都叫不出声,我不能保护我的主人,甚至没有足够的勇气提醒帝国的主人提防,真是糟糕,那么温柔的人一定会对懦弱无能的我很失望吧。
    帝国的主人仅仅把头转了一个小小的角度,眉角微扬,似乎很诧异完美的帝国防线没有拦下一头品极中等的魔龙,帝国主人的反应仅此而已。
    白色单脚的宠物鸟有些受惊,张开翅膀在架子上激动的飞动,扑哧扑哧猛拍,抖落片片的羽绒,带着青金色的光芒,好奇怪的宠物。
    它很害怕,即使如此,白羽金目的宠物鸟还是不肯叫,与帝国的主人那浑然不在意的淡然形成强烈的对比,仿佛帝国的主人没有看到塔外威胁着的魔龙,仿佛这世间能让他动容的东西已不存在,我不禁暗暗惭愧自己的怯懦,却又情不自禁地为帝国主人的死生不惧气势而喝彩。
    再后来,帝国的主人仅仅一招,就把塔楼外那只庞然大物给消灭,完完全全的消灭,灰飞烟灭,什么也没有留下。
    这时,我才明白,帝国的主人那一眼,不是死生不惧的气势,而是对那头七爪魔龙能冲破重重包围出现在帝国的主人面前的最高赞赏,也是对帝国军团不完美的前线上那些无能者最彻底的蔑视。
    当时,领导帝国军团亲赴前线的是帝国表面上的国君,听说,是帝国主人的兄长。
    与英明睿智的帝国主人比起来,那位国君陛下确实是太无能了。
    七……
    三年后,我失去了侍奉帝国主人的机会。
    不用询问理由,当帝国的主人不再需要我时,我会自动地消失,我最不愿做的事就是令帝国的主人为难。
    失去王宫安逸的保护,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没有人愿意雇佣一个‘笨蛋’的,虽然我不笨,但只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为了不让曾经亲睐过我的那个帝国最温柔最尊贵的人失望,即使生活再困难,我也会坚定地活下去。
    慢慢地,*做苦力,我攒了些许的银币,带着我从前博得四位大公会心一笑的册子,进了一家书局,里面的办事员非常亲切,和蔼得过分,告诉我一定会尽快地将书册送给上司审核,只要通过就能在整个帝国发行。
    我心里放松许多。
    我希望整个帝国都知道真正守护帝国带给他们幸福安定生活的人,是个怎么样的君王。
    离开时,有人小声地说,从前,若是有人敢出版发行跟帝国四位大公有关的书籍,统统都会被关进帝国的监察院。
    正想问问是因为什么缘故时,已找不到人。
    忐忑不安地等了数天后,出乎意料地,书局的办事员告诉我,已经审核通过获准在帝国境内外发行。
    后来,我在书店陆陆续续看到许多写王宫秘闻的书,里面写的关于帝国主人的情节与文字五花八门,神乎其神,连说塞斯都大人养了七八十个情妇、埃斯特大人生饮魔人血生嚼魔人肉、温特尔斯大人与米芳大人性向一百问……这类夸张的事也有人写,更夸张的是,买的人还很多,帝都的人争相传阅,相信的人也比比皆是。
    这也证明,当时在书局里听到的那句话是对帝国的主人的恶意中伤。
    我的书买得人一向很少。
    ***
    那天,暴风帝国内的阳光一如以往的美丽而灿烂,道路两旁少见行人,黄土的泥路上尘土微扬,微风徐徐,空气中飘浮着芳香的花香。
    一切很安详。
    我躺在小杂货铺子的外面,头上盖着一顶帽子,遮挡午时过火的骄阳。
    天气其实有些些偏热。
    这个时候不会来什么客人,不如去镇上看看。
    刚准备拿下帽子,一道阴影遮住了火热的阳光,不知是否错觉,在这道黑色的影子附近,有种很冷的寒气让人从脚底板升上心头,在我还没见到他的样子之前。
    少女清脆而可爱的声音,清亮地在路旁响起:“哎呀,奇亚大陆天气怎么变得这么热,好像夏天一样闷热得让人难受~哈哈,不过,我喜欢!”
    只听前面半句的话,会让人很生气,暴风帝国里的阳光是帝国主人的神圣恩赐,任何人都不应该抱怨。
    这个矛盾的小姑娘,有着不逊于灿烂阳光的金色头发,微卷的刘海下面,是张颇为耐看的雪白小脸,淡淡的眉与闪闪的金眸,下巴略尖,淡色的双唇微启,唇角微勾,像是随时准备展开可爱的笑容。
    她身形不高,腰肢柔软,四肢细长,粗粗一打量,觉得这位声音活泼的少女身量不足,有些偏瘦。
    小姑娘披着长发,穿着不合时宜的兽皮短褂,做工很粗糙,裹露着双臂和双腿,然而,皮肤的颜色却非常的漂亮,有种很粉嫩的感觉。她两手空空,走起路来一蹦一跳,背着一根用兽皮包起来的法杖(或者重剑),走到我面前时,还低我小半个头。
    即使她的装束如此简陋,但看起来,这位冒险者出身高贵,她身上有种不凡气质,眉宇间带着明显的贵族派头,遣词用句也是标准的贵族脾气,却绝不会令人生出厌烦之意,相反,会认定这位少女天生就该这样说话,该带着这样的高贵脾气,她就是有这样特别的魅力。
    帝国中心,只有那一个人给我的感觉与她相当,那个人天生就该站在高高的云端。
    最奇妙的是,这位少女肩上停着一只宠物鸟,跟帝国的主人那只最宠爱的白羽金喙鸟一样,只有一只脚。少女的这只不怎么好看,而且呱噪声不断,比之那只安静而又高贵美丽的,真是天差地远。
    “喂~”她伸出一只手在我眼前挥来挥去,“店家,有没有人在啊~我要换、啊,不,买水啊~”
    她的笑容很美,即使是这样狭促的取笑。
    “请、请稍等。”真是太不称职了,原来我看她竟然看呆了,都忘了招呼客人。
    经过这个小村庄的冒险者实在是太少了,尤其是笑得这么可爱而美丽的少女,更是尤如凤毛麟角。她的声音是我听过的最可爱的声音,我敢肯定帝国上下无一人能比得上。
    她金色的眼睛朦朦胧胧,像有一层雾汽挡着,让人不能看透,但是,我相信,她一定有着最美丽的星眸。
    ***
    小姑娘随手翻着放在柜子上的书册,挂着好玩的笑意念着那些夸张的书名,一个人笑得夸张带着可爱的狡黠,看得人目不转睛。挑了一会,她选中了我写的那本薄薄的寡人问津的书册,看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发出惊奇夸张开心的叫声,她的反应很独特,就好像她认识传纪中的四位大公,以及那位帝国的主人。
    “噫?诶?啊……哈哈~阿达,你来看看,这个叫小山的人竟说阿豫是帝国最温和最无害的人……好好笑~
    耶?说阿豫最痴情,天呐,真是让人想要发抖的冷笑话……天天思念着他的情人,真是酸掉我的牙……夜夜空虚寂寞……杀了我吧,瞎掰也不带这样编的嘛……哼,他一个人不知道过得有多逍遥快活!
    啊,后面很有趣诶,亚斯做大神官了呀,好厉害,切,那个普列,一天到晚泡女人,——○○……哈哈,活该,米芳那家伙吃到苦头了,嘻嘻,长皱纹了,未老先衰,哈哈……真是解气呢。
    呃,监察院是优在管呀,十二分滴同情那些被他逮着的人……切,不准,他的武器该是一把寒冰枪才对啊,怎么还是细剑呢……搞不懂诶……”
    我以为她不喜欢,因为她说我写得不对。
    谁想到,她一脚踢向身旁站着像根柱子一样被我忽略很久的黑色影子,动作粗鲁而可爱:“喂!付钱!”
    我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带给人无穷寒意与惊惧的黑色影子,从头罩到脚的法师袍,真是让人从骨子里都觉得冷。
    “凭什么我付钱?”他的声音冷得能碾出冰屑来,虽然两个人的对话内容,有点像情侣间肉麻的小争执。
    小姑娘一把把书册塞进前襟,大步流星冲到那个高高瘦瘦的黑色影子面前,纤细的手掌拽紧那件黑色的法袍,尽管她已经压低了声音,但是她的恼火显而易见:“你敢不听我的?”
    这下子,感觉更深了。
    真是一对性格怪异的情侣。
    “懒得理你!”
    黑袍法师冷冷地吐了四个字,丢下小姑娘,一个人消失在村庄的另一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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