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8-7被抢的新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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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我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光着的脚丫子踩上去那一下,因为火烧似的刺骨之痛,我很丢脸地情不自禁地四肢着地,行了一个超级大礼。
    很痛快地,我成了第一个全身“着火”却还没有烧死的大傻子。
    我现在很能明白,达菲斯那厮被我那口血喷了之后,全身火烧的痛苦,火滋滋地烤?金针刺骨?油煎皮肉?差不多几项综合吧,虽然火烧很痛,但个人以为,比起地狱之火来,从外面烧和从内部焚心毁骨似的痛苦对照一下,感觉上还差那么一点,还比不上胸部以下的金砂烫人更让人痛苦。
    难道我是受虐狂不成?否则我为什么觉得火烧得有点变态的舒服,真是久违得过头的痛楚啊!
    你个白痴猪头,一步都走不了还敢发脾气!自讨苦吃!自讨苦吃……
    “庄庄……”关心我的人不少呢,可是啊,还是没有我要等的人呢。
    卡姆算是站得离我最近的人,趴在地上,很容易发现他的脚底已经烫出了水泡,可惜,偏偏有我这么个变态,死赖在地上不肯爬起来,他也只能陪着我站。更妙的是,本姑娘不屑于他的搀扶!
    “神呐!圣洁之火在烧!难道神使大人纯洁的心被污染了?”
    “她一定犯了渎神之罪……
    “难怪……难怪有那么大的暴风雨……是因为这个邪恶之人的存在,我的孩子才死掉的!杀死她!把她扔进神圣之火烧死!”
    “所以,阿普蒂安女神生气了,她地追随者被邪恶侵蚀!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一
    “站起来!坦承你的罪孽!在试炼之路上偿还你犯下的罪!”
    “不!烧死她!烧死这个不敬神地邪恶者”
    这些人疯了?
    笨鸟!懂了么?这就是民意!不可抗拒的民意!
    手掌上地水泡密密麻麻,胳膊下面娇嫩的肌肤早已血肉模糊成一片。轻轻移动一下,血水就滴答滴答地掉,身上的衣服仅是装饰之用。没有什么防御功能,里面也弄出了很多水泡。硬硬鼓鼓的,一碰上去就痛得要命,痛得双眼直冒水花,还好本人忍功尚可,总算没有继续丢脸。
    握紧拳头。用手肘支撑着自己,*膝盖使力,慢慢地一点点爬起来,大腿内侧、小腿上的皮还有腰带以上地地方,一定是惨不忍睹的糟糕,裙摆上都已经渗出血水了,啊,我一定是有史以来表现最差劲的试炼者。
    凭着心中一股倔劲,不知磨破了膝盖上多少水泡。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脚底板上的滋味,美妙得难以用言语表达。破皮的地方塞进了许多细碎的砂子。在里面拷着那丁点儿的血水,拷干了再挤出一个新的水泡。然后新的金砂再挤进干同样地事。刺破,拷血。继续接着烫,不要说动,便是站都是站不稳的。
    我得使劲地咬住嘴唇,才在这个时候不发出丁点的声音。
    喂……猪头,你这个样子……很惨……回头吧,你根本走不了。破鸟拍打着翅膀,飞在我地额前,尽它所能地阻止我,第一次听到这只臭屁到极点的麻雀说这么感性地话,心里还是热乎乎地感动地,接下去,很理所当然地被一只麻雀鄙视:那个混蛋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怎么回报我嘞,摊上这么个笨蛋,真是倒霉!。
    你的意思是他一定会找人出气喽?那便好,嘿嘿你想干嘛?
    不干嘛,掏出改版后地封魔法杖,重做它的本职工作:拐杖。当年本姑娘过封魔山上时,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卡姆王子,走吧。”我用布满水泡的手拨了拨头发,笑眯眯地提醒卡姆我们可以继续第二步了。痛成这个样子,神圣之火也在烧,能笑得如此诚恳,还用如此平静地口吻说法,嗯,表现不错,满分!
    卡姆后不后悔我是不知道的,不过,看着前面这个男人走过的金砂上,留下的红红血水印,捏成铁块般的拳头,我觉得心里真是***爽,更加故意把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更慢,即使他个高腿长想要快步走完这一程,也只能亦步亦趋陪我慢慢熬,因为他不能弃他的未婚妻于不顾,哈哈,叫你来利用我还敢欺负我,整你没商量!
    你变态啊!他痛你不是更痛?真是蠢得无药可救了!
    是,我是很痛,我脚下流的血也比他多。可是,卡姆他又没有受过地狱之火的考验,对他来说,此刻感受的罪是我的数千倍吧,他应该比我更痛!如果边上不是有那么多的观众,我说不定还会开心地唱歌呢,痛并快乐着!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尤其是我这个穿越女主,走了近百米,还没有倒下去.虽然每走一步,我总希望下一步永远不要迈出去。为什么我认定的男主还不来救我呢?我自己怎么跑得掉,这么多围观的盲从者,这条路何时是个头?
    我已经痛得头昏昏,不知身在何处,双脚只知道机械地一步步地向前迈,不敢停下来喘气呼痛,因为怕一停下来,就再也爬不起来。
    我没有等来我想要等的人,却等来了卡布奈特。知道这位小姐有多天才么?对着我就大施愈疗术,是人都知道她一片好心,但是,她的治愈光芒刚放到我身上,就让本人身上包围着的金色火焰冒得三丈高,俗称:火上浇油!
    我没被自己的倔强给害死,倒要先倒在这位未来女神官的手上。
    我费了老大的劲才看清楚她地样子,她从神殿的方向跑过来,远远地就想减轻我的痛苦。不想却干了一件坏事,她一只手捂住口鼻,只要长眼睛地人都看到了她痛苦的表情。一塌糊涂地“口水”,所以。她出不出声都无所谓了。
    她泪流满面,闪着漂亮色泽的牙齿紧紧地咬着自己的手背,抑住自己哭泣的声音,死死地看着我历经千辛万苦才迈动两步,再也不能忍心看下去。转身飞也似地跑了。从哪个方向来,就回到那个方向去,这个傻瓜,千万不要又去找人求情,没有用滴。
    有很多人给我递水,我看都不看,咬紧牙关,自顾自地向前一点点迈步,宁可吞自己的血。也不要喝这些路人地水!玻格里东大街出头后,应该是帕罗拉第大街、然后是普列家大宅子前面的大路、米芳的、亚斯的、某个混蛋的行馆……路还长着呢。
    一道异常高大的影子,挡住了越来越灿烂的阳光。
    我好奇地抬起头。眯起眼睛判断:一个笑得像傻瓜的兽人。
    坎朴托?!我拼命眨眼睛,他怎么会在这里?拉夏的战打完了?他会出现在这里。那、那他们怎么还不来救我呀?有阿豫在。他们绝不可能打败战地!绝对、绝对不可能输掉的!
    还有,虽然我不是个好人。但是好歹我们两个还有点交情吧,看到我这副惨样,竟还能笑得出来,KO,神经阿达阿达的兽人!
    他递过来一个瓶子,我本是不想接地,敌人呢……不过,他会把眉头耸得老高老高,神情变得很苦很苦,嗯,他又不是那些欺负了我之后又拿块糖来哄我的人,所以,接受他地好意,喝。
    好好喝,快渴死了,MD,我这死性子什么时候才能改,根本就是在自我折磨嘛。依旧笑得憨傻憨傻地,我把他上下好生打量一番,一身简易的铁甲,旺盛地毛发,发达的四肢,呆呆的脑子,平静无波的双瞳,就他这傻样,想要打败阿豫他们,哼,重新投胎还差不多!
    我以为他会像卡布奈特、司葛儿、艾尔塔他们一样紧紧跟在我旁边,好随时把要倒下去的我扶起来,他没有这么做。他冲着我咧开嘴巴猛点头,嘿嘿一笑后,咻的一声跑得没了兽影。这算哪出跟哪出?
    不一会儿,围观的闲言碎语转移了注意力:
    “有人在前面闹事!”
    “是个野蛮人!”
    “大公家的房子给拆掉了。
    “是不是真的哦,我怎么听说是**将军的院子啊?”
    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吧,我的脑门上忽然冒出大大的数滴冷汗:臭鸟,到前面去看看!
    野麻雀飞去又回来的动作非常的快,它抖抖头上的三根铃毛,冷哼:笨女人,那是你几号爱慕者啊?
    这话吓得我差点儿摔倒,这回摔下去,我绝对没有那种毅力再爬起来的!狠狠地白了一眼破鸟,让它说事实就可以,不要胡乱瞎猜!
    那兽人王也没做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也就是砸了几幢拦路的房子而已,省得你绕远路了,唔,矮人族的祭司亲手给你在铺金砂之路,,你的人品真不是一般的好啊
    用武力砸房子?汗,不愧是野蛮兽人中的王,带头做坏事。
    本来是要绕城一圈的金砂之路,在某个人野蛮的强悍的蛮力毁房拆屋开路后,我的试炼之路,比原来的长度不知缩短了几倍,走过破碎的断壁残椽间,惊若寒蝉的房子主人和仆人们,曾经奢华的客厅卧室,还有开满奇花异草的花园……如今,我就在废墟上面蹒跚,踩着厚厚的金砂慢慢向前进。
    好笑的同时,让人觉得颇为解气的是那位自作聪明的二王子,他是不可能也做不到偷懒的,于是,他继续绕着王都城安步当车,赏他的王都全景去。不知道等他走到神殿广场,两只脚会变成什么样呢?苦中作乐才是穿越女主本色。我是不会轻易屈服的!
    喂,猪头啊,这只蛮牛你从哪里认识的?既然有魄力闯进风之王都大肆破坏。嗝,怎么就不干脆把你拖走得了?我看你只剩一口气了吧。啧啧,这么倔地脾气,谁吃得消哦……那个老实巴交的家伙,毁人房屋开路是他那直线条似的脑子唯一能想得到地解决办法了吧,何况。即使他想得到带我走,能冲得出风之王都民众们的包围圈?那样地性子,怕是做不来弃人于不顾的。
    反正,我已经很感动了。
    哪像旁边这两只自作聪明的精灵,跟紧我有个毛用?还没卡布奈特灵活呢,至少她还想得到去向她的祖父求情,他们两个除了白还是白,虽不想他们的情,但好歹别表现得这么蠢行不行?总算知道传说里地英雄们怎么死的。笨死的!说,这下面三分之二的路。你怎么走?
    有这力气说话,我还不如多走两脚。
    嗳。送你龙珠的那家伙也在前面诶。猪头,要不咱们来猜猜。下一个出来帮你的人会是谁吧?
    无聊!
    猪、猪头,你、你撑着点,喂,就算要晕,也先把龙珠用了行不行?那玩意儿……
    不玩了!
    我再也自虐不下去了!
    ***,看来我天生不适合等人来救!唯有自救才是王道!MD,臭阿豫,你给我等着,给你英雄救美的机会,也不要是不是?大概是忘了本姑娘的心眼有多小吧,咱们走着瞧,你以为我非要你不可么?我就爬墙爬给你看!你这个臭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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